劉正教授論文《談易錄》69
文章來源: 京都靜源2016-08-16 08:50:59

公用  

《解卦·上六》:“公用射簞於高墉之上”。《旅卦·六五》:“射雉”。言射者,王公之謂也。《殷契粹編》九二八:“王其射翌日戊亡□禽吉”。又見八一:“癸酉貞射□以□用自上甲”。楊樹達先生《卜辭求義》以射即射牲。《縉壽堂所藏殷墟文字》九之二:“其射二牢擊伊”。與此行□祭貞射正可互證。《周禮·夏官·射人》:“祭祀則讚射牲”。又《司弓矢》:“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上言射,下言禽,亦可證也。故《巽卦·六四》有“田獲三品”,《解卦·九二》有“田獲三狐”,不言射者,四與二,非君位也。故其取象亦不取上。兩漢言爻等,不為空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