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給江青平反,還是該給老毛定罪
文章來源: 盲從2016-01-24 21:43:19

老毛死後第27天,毛的妻子、政治上的夥伴和得力助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江青,連同毛的侄子和眾親信統統被抓捕入獄。1980年,江青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後保外就醫,自殺身亡。

在抓捕江青的同時,中央決定,在天安門廣場建立偉大領袖的紀念堂。就這樣,一對誌同道合的夫妻,一個入住富麗堂皇的紀念堂,供億萬人瞻仰;一個被埋在荒郊野塚,由人們任意唾罵。

江青在法庭上曾說過:“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簡短的一句話,形象地道出了毛和江青的關係。

人們如果不裝傻,誰心裏都明白,指控江青的所有罪行,沒有一條不是毛指使、授意或是得到毛首肯的。沒有毛的認可,江青絕對當不上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實際權力比組長還大)。沒有毛的授意,借江青十個膽,也做不出那些驚天動地的事來。

不錯,毛確實批評過江青和眾親信,曾語重心長地告誡他們:你們要學會團結人,不要搞成四人幫嘛!還特意叮囑江青:不要樹敵太多,我死了看妳怎麽辦!難道這些恨鐵不成鋼的話,竟成了“主席生前部署”抓捕四人幫的依據?

四十年來,億萬人心裏都打著一個同樣的問號:十年浩劫,民不聊生,究竟誰是罪魁禍首?

如果認定江青這條“狗”有罪,那麽,指使她犯罪的“主人”又該當何罪!

如果認定偉大的“主人”無罪,那麽,一條忠於主人的“狗”又何罪之有?

所以,要麽給江青平反,要麽給老毛定罪,是該有個明確的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