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跟你去私奔
文章來源: 天涼好秋2018-01-20 20:12:31

最近正在讀愛爾蘭作家梅芙.賓奇(Maeve Binchy)的小說《Nights of Rain and Stars》 ,講述四位來自不同國家的陌生人,因為逃避各自不同的命運來到希臘的Aghia Anna小村莊。又由於一起見證了當地的一起遊船失火事件而被命運聯係在了一起。

其中一位年青的女孩來自愛爾蘭,叫Fiona,跟一個叫Shane的男孩從家裏私奔過來。Fiona性格溫柔,曾經是一名稱職的護士,而Shane卻是大家眼裏的混混,沒有工作,沒有追求,吸毒,對人冷酷。Fiona的父母和周圍的朋友從開頭就反對這段戀情。而她卻堅定地選擇了和Shane私奔。當她把自己懷孕的消息告訴Shane, 以為他會高興,沒想到換來的卻是一頓痛罵和毒打,被旁邊的朋友報了警,Shane被拘留,後又被遣送到雅典。臨被遣送前,警察還拿出紙和筆,問Shane要不要給自己的女友留個字條,告訴她自己去了哪裏,可Shane一個字都不屑留,就走了。朋友們都不願把這個殘酷的事實告訴給善良的Fiona,怕她太傷心。

Fiona遭受Shane的拳打腳踢後,肚子裏的孩子也沒了,卻一直堅信Shane還愛他,總有一天會回來找她。她決定留在這個小村莊,找份工作,等Shane回來。

Shane到了雅典後,仍然沒有一點改進,又因為賣毒品進了監獄。雅典的警察局通知了這邊的警方。大家知道這個消息後,都瞞著Fiona,因為知道她如果得知Shane的下落,一定又會象飛蛾撲火一樣不顧一切地趕去找這個一點都不值得愛的家夥。

在困難的時候,Fiona得到了另外三位旅伴的關心和愛護,並認識了當地的一位中年女人Vonni。Vonni也來自愛爾蘭,在這個小村莊已經生活了30年。她智慧,又無比的善良,默默無私地幫助著每一個認識的人。令人想不到的是,隨著慢慢的交往,大家對Vonni很好奇,一點點問出了她年青時的經曆,她竟然有過比Fiona還傻,還痛苦的故事。

十七歲的時候偶然認識了從希臘到愛爾蘭打工的Starvros, Vonni被他玩世不恭的披肩長發所吸引,一下子墜入了愛河。家裏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出來這個男人一點都不值得追求,可她卻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離鄉背井,從家裏拿了錢跟著這個男人來到了這個遙遠偏僻的小漁村。

過來後Vonni才知道這家夥原來早有女朋友而且女朋友都懷孕了。但Vonni卻原諒了他,跟他結了婚,生了孩子,並用自己的善良贏得了他的前女友的理解。

誰知Vonni的一片癡情換來的卻是這個男人跟又一個女人鬼混上了,狠心地帶著Vonni的兒子跑了,把Vonni一個人留在了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小村莊。

Vonni曾一度傷心欲絕,用酒精麻醉自己,但村子裏的人給了她很多的幫助和同情,終於把她從沉淪中解救了出來。她於是決定用自己的行動來回報村裏人的愛心。

十六七歲的女孩,青春懵懂,浪漫,渴望愛情,渴望激情,容易陷入愛河而缺乏判斷力。這時候往往容易被非主流,在老師和家長眼裏屬於不愛學習,有點“壞壞”的男孩所吸引,隻因為他們身上的“與眾不同”。

記得當年班裏一位玩得很好的女同學就是愛上了鄰班的一個留級生。總是跟我們癡癡地講起他。中午的時候還常常把家裏帶來的好吃的省下來給那個男孩送去。

那個男孩一看就是個“壞孩子”,長長的頭發,總是眯縫著眼睛,一副陰冷的樣子,班裏的同學他一個都不搭理,總是招一些社會上的小青年來學校,有一次還打群架,據說把別人的腸子都捅了出來,被警察大晚上銬在了附近公園的一棵大樹上,最後他父親又是找熟人,又是賠錢,才算把這件事私了。

那個女孩畢業後就失去了聯係,應該後來是不會嫁給這個男孩吧。但願不會。

我也是在那個癡癡傻傻的年齡偶然認識了現在的LG。

我當時是重點高中的尖子生,而LG在普通中學。也許每天身邊見到的都是戴著眼鏡,整天隻知道學習的小書蟲們,我第一眼見到LG就被他身上帥氣不羈的氣質吸引到了。他回憶起那個時候的自己,不愛讀書,騎著一輛破自行車每天從城東到城西,和哥們幾個踢足球,聊天,穿梭於城市的每個角落。我本來是每天坐在窗前的書桌上樂此不疲地做那些永遠也做不完的習題,享受每次考試後張榜公布成績,看到自己的名字都位居榜首的那份欣喜。可自從認識了他,我突然發現生活原來有比書本多得多的東西。我開始常常看著窗外發呆,盼著他能從遠處騎自行車飛馳而來,長發飄飄,一臉陽光。

就這樣我的成績一落千丈。記得有一段時間每天的下午自習課都坐不住,總是找借口早早的回家;考試的時候心煩意亂,答一半就交卷走人。後來聽班主任說,母親那段時間因對我的無奈而睡不著覺,多次到學校找老師談話,覺得這個孩子高考算是沒戲了。

幸虧高三的最後幾個月,我被母親的默不作聲的奉獻和周圍幾個好同學的學習精神所感動,突然從幻夢中適時醒來,才算沒有誤了高考那一班船。現在想想好危險。LG說他由於認識了我突然開始“發奮圖強”,變成了現在的自己,後悔先前的大把青春都沒有好好珍惜。說起來我們算是太幸運的一對。

前不久偶而看了高曉鬆的一期《曉說》采訪吳秀波。吳秀波講起自己的青春歲月,坦誠地說,十六歲就懵懵懂懂地有了人生的“第一次”。他曾經下著雪和心愛的女孩在長安街上漫步。外麵非常冷,兩個人就這樣走啊走,一直從建國門橋走到複興門橋,就是因為能拉拉手,說說話。他說現在回憶起自己的青春,好象概括起來就是在長安街上走的那段路,外麵很冷很冷,而心裏卻火熱。他還跟高曉鬆說,我相信你寫歌,我也寫過歌,寫歌所有的感觸和那些特青澀的情感碰撞,真的是在十五六歲的時候,尤其兩個人剛拉手在路上聊天時的那種砰然心動。

青春期,那個可以為愛情私奔的年齡,正因為純真才無畏,正因為冒險才令人心跳,而又正因為曾經臉紅心跳過,才終生難忘,無怨無悔。

到了這個年齡再聽鄭鈞的《私奔》,發現自己又有了不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