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的事,誰說了算
文章來源: new_hope2015-08-25 22:46:31
原文曾發在論壇討論區,略改動單獨寫在這裏。

愛是人生的永恒話題。古往今來,多少文人墨客,以各種方式,表達這個主題。不想拉的太遠,單說男女的情愛。

談到愛情,很多人自然想到中國文化的梁祝,西方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我絕不否認那是真正兩情相悅,不渝的愛戀。我為這理想的愛情喝彩,因為他們傾心竭力,至死不渝。

如果這兩個的愛沒有瞬間灰飛煙滅,那他們的感情,還夠不夠被奉為經典呢。如果他們平平淡淡,攜手一生,慢慢變老,可不可以還算真愛。 現實一點,如果他們的生活,也有常人的喜怒哀樂,磕磕碰碰,甚至感情有了變化,不能攜手,那麽,當初的這份情,這份至死不渝的感情,就真的 要被指為男盜女娼嗎。

從這個例子,邁開一大步,如果兩個已婚男女,如梁祝搬相遇,相戀,同樣赴死,違背了所有道德法律,隻為了兩個人之間的那個不可割舍的感覺,這樣的感情,與梁祝,與羅密歐,朱麗葉真的是天壤之別,要被唾棄嗎。

或者,古時或有父母之命,媒人牽線,結伴終身,不離不棄,相濡以沫,您覺得他們是不是也有真愛的支撐呢。

記得有一部電影,notebook,一對年輕人,相愛但被分開,多年之後重聚,女人要解除婚約,與他再續前緣。並一世相守。這樣的感情,可不可以算真愛。

孟薑女尋夫,千裏迢迢,哭到長城,隻有一個人的故事,算不算真愛的故事? 曇花一現為韋陀,也隻是一個人的愛情,可不可以算真愛?

如果不是兩個人維持的愛算真愛,不能維持長久的,我們可不可以說,兩個人也可以有真愛。 可不可以,一個人,真真切切的,在一段時間,全力以赴的,不記得失的愛另外一個人。如果可以,多長時間可以算真愛。

講這麽多,我想說的是,愛是一種感情,一種願意傾心付出。很多父母對孩子做到了這個程度,不是所有的。 而孩子對父母就很難到那個程度,包括我自己,想的明白,要對父母全心付出,可怎麽也做不到對孩子的程度。

我認為,男女間的傾心,欲望,不記回報的感情付出,不參雜別的利益,短暫的,或長遠的,都算真愛。 可以一見鍾情,也可以日久生情,可以門當戶對,也可能貧賤懸殊。也許一帆風順,也許曆盡磨難。 人和人的感覺,不盡相同。你可以“兩情若在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我可以“金風雨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愛本身是人性和自由。任何基於道德法律概念的製約,不是愛的根本。

對常人來說,沒有,也不希望有真正對感情至死不渝的檢測。那麽,真愛的標準在哪裏呢。我說,在每個人自己心裏。兩個人的關係,更確切的說,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感情,隻有自己才是最有資格判斷,是不是真的愛情。對方對自己的感情,隻是猜測。當一個人,不論什麽原因,能夠大聲得的,發自內心得對自己說,我願意。那,我就承認,這個人真的愛過。

我希望世上的真愛都持久,希望所有的愛都是相互的,希望相愛的人攜手永遠,婚姻美滿,家庭幸福。但我也願意接受,那些不圓滿的結局。願意相信,有些美好的東西,不一定長久。當麵對美好,一定要珍惜。回首美好的記憶,不要怨天尤人,要想,雖無天長地久,也曾擁有。

依然祝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天長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