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選舉:你是“政見派”還是“族裔派”?
文章來源: 維立2018-05-20 07:45:24
2018年是中期選舉年,各候選人早已磨刀霍霍,蓄勢待發。在11月份大選之前,六月份的初選將決定誰的名字出現在11月的選票上,是大選的前奏。在這一波選舉中,有幾個很有希望的華裔候選人,比如競選加州州長的江俊輝,引起了華裔選民的興趣,對激發一向不關心政治、投票率偏低的華裔走出自己狹小的生活圈子,參與美國政治生活,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至於要怎樣對待這些華裔候選人,華裔社區則有兩種不同看法。一種看法是,我們需要更多華裔身居高位,出現在公眾視野,華裔候選人可以優先得到我的一票;另一種看法則是,我的一票投給誰,要看候選人的政見。在政見相同的候選人當中,我才優先考慮華裔。

兩種看法都有道理,第二種尤其滴水不漏,擲地有聲,是擯棄種族主義、實踐政治正確的完美典範。當然這個說法有個小小瑕疵,就是政見並不是決定一個候選人是否應該得到選票的至高無上的黃金標準,候選人的能力、品行、以前做過什麽事情、有過什麽政績,也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光看政見,等於便宜了光說不練的人。比如隔壁辦公室每天跟你一起談政治的張三,他的政見跟你完全相同,你也並不會選他當總統。但我猜政見派言下之意是候選人的能力品行政績都經過嚴格審查,至少過了及格標準,吹毛求疵也沒必要。

但很多選民沒有意識到的是,了解一個政客的政見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一個政客幾十年裏做過很多工作,腦子裏有過無數想法,對有些事情的態度還變來變去,我們對這些很難全麵了解。即使隻考慮他們對近十年的公共政策的態度也很複雜,因為政策的數目超乎想象地巨大。僅僅在2017年,加州的布朗州長就簽署了立法機構遞交的 859 條法案,否決了118條法案,一般人聽說過這些法案中的三五條就很了不起,怎麽可能了解候選人對它們的立場?如果候選人是參議院、眾議院的立法人員,選民還可能刺股懸梁、挑燈夜戰研究他們的投票記錄。那些不是立法人員,沒有對這些政策投過票的候選人,他們對每一項政策的態度,更是難以考究。

當然這裏有捷徑可走,黨派這時候派上了用場。如果你是民主黨人,民主黨候選人跟你的政見應該大體相同,投他一票基本上沒問題。共和黨人也可以如法炮製。

但這就苦了我們這些無黨無派的中間選民。我們既討厭民主黨的愚蠢,又討厭共和黨的虛偽,既想要全民健保,又想要減稅,既想控槍,又想嚴打犯罪,對哪一邊都愛恨交加,五味雜陳,不會因為候選人的黨派自動選他。但養家糊口之餘還認真履行公民職責,對每一個候選人都做足功課,又實在是捉襟見肘。怎麽辦?有些聰明人想出了一個辦法,那就是隻看候選人對一條或幾條其重要性比其他議題高出許多倍的、跟自己的意識形態緊密掛鉤的生死攸關的議題的看法,巧勁勝蠻力,四兩撥千斤:選不選一個人,端看他在這件事上的態度。

在一個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投票權。至於這一票如何投,不必解釋,每個人的理由都可以接受,沒有高下對錯之分。但值得指出的是,在文章開頭提出的對華裔候選人的兩種態度中,雖然“政見派”顯得比“族裔派”更政治正確,但如果“政見”簡化成“一條政見”,就也成了走捷徑的行為,隻不過這條捷徑從膚色長相變成了對某個特定問題的看法。如果“政見派”指責“族裔派”偷懶,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甚至是一百步笑五十步。

尤其是有時候對這條政見的選擇顯得意氣用事。一個朋友在集市散發宣傳江俊輝的傳單,一位中年女人拒絕傳單,因為江俊輝“支持加州人吸大麻”。朋友解釋說江俊輝並不支持吸大麻,而是要製定相關法律 ,確保政府把大麻稅收上來,並對大麻買賣地點、青少年吸食大麻進行管製。大麻合法化是加州公投通過的法律,讚成率高達57%。作為州長理應執行這條法律。朋友又問中年女人加州公投大麻法時是否投了反對票,答案讓朋友跌破眼鏡,原來她根本沒投票!

當然也不能說該選民當時不投票,今天就沒資格憑這一條選州長。可能她最近才關心政治,若果真如此,倒是一個華人政治熱情升溫的信號。但即使她一貫反對大麻,即使她堅信反對大麻比增加工作機會、遏製槍支暴力更重要,用這一條來反江俊輝也欠考慮。江俊輝的競選綱領是發展經濟,平衡預算,推動教育,提供可負擔房屋,保護移民。推動或反對大麻合法化不是他的中心政綱。公投前他沒有像紐森等候選人推波助瀾,法案通過後他也沒打算發起運動來將其推翻。他不是那種拍著胸脯打包票許空頭支票的人,他的態度很務實,就是執行該法案,但對大麻加以嚴格管製。他或許表過態說,他對大麻合法化是支持的,有些候選人則表態反對大麻合法化,於是有些選民決定將票投給反對大麻合法化的候選人。但這種反對大麻合法化的“政見”,輕飄飄,軟綿綿,對現實沒有任何影響,一毛錢可以買一打,實在不值手中這張沉甸甸的選票。

近幾年華人的參政熱情有很大提高,但因為我們在母國沒有參與政治生活的傳統,在美國參政的時間也很短,要成為成熟理性的選民,還有一段路要走。我們的思維方式隱隱帶有狠鬥私字一閃念的意識形態掛帥的文革遺風。還有一些人投票的動機主要是“出氣”,而不是“得利”。但參政熱情提高無論如何是好事情。假以時日,自然可以更全麵地考慮問題,更冷靜地權衡利弊,讓選舉結果對自己、對社區、對社會更有利。

再回到我們華人投票是應該看族裔還是看政見這個話題。雖然我原則上同意“政見派”,但因為貨真價實的政見派不好當,再說我們華人參政和擔任要職的人不多,家喻戶曉、一呼百應的領導人更少,我願意把族裔放在一個比政見更顯著的位置。所以想來想去,我應該還是算“族裔派”。華人的利益需要更多華人政客來保障,我們的孩子也需要跟自己長相相同、背景相似的人的成功例子,鼓舞他們樹立高遠理想,取得更大成就。現在有幾個華裔候選人參加選舉,就已經讓人感覺政治不再是遠遠旁觀的旁人的遊戲,極大地提高了華人的政治熱情。可以想象,多幾個華裔候選人,多幾個像趙小蘭、駱家輝這樣讓華人津津樂道的政客,對我們的社區是多大的激勵。

再實際一點,我們華人重視教育,希望孩子上名牌大學,並在為大學錄取過程中的不公抗爭。我支持這些為自己爭取權益的行為。但事情的另一麵是,頂尖名校比如說哈佛大學已經有20%亞裔學生,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華裔。如果我們華裔子弟從名校畢業後,成為社會棟梁和領袖人物的是鳳毛麟角,在頂尖名牌大學的比例實在很難再有突破。幫助華裔精英突破玻璃天花板,是把更多孩子送進名校的有效途徑。這對我們社區是實實在在的好處,遠比大多數“政見”更經久不衰,更有真材實料。

但“政見派”無論如何是有道理的。把政見擺在比族裔更優先的位置,隻要認真做了功課,了解了候選人政見的細微差別,看清了這些政見對社會的實際影響,都會得到我的尊重。最讓我難以理解的,是在中文網絡上看到的一些用惡毒語言攻擊華裔政客的言論。我知道魯迅說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的”。但魯迅是憤青的祖師爺,以言辭偏激著稱,他的話本不必句句當真,何況這些言論還更進一步,把這句話改成了“我向來都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實在令人驚歎。他們的話我不想重複,但也是一種“族裔派”,基本意思就是,不管政見如何,千萬不要選華裔。

說這些話的人有時候會舉幾個他們認為的華裔政客坑害華人的例子。這些例子的真實性以及這些政策對華裔的影響有它的複雜性,這裏不想多談。即使退一步,假設這些例子都無懈可擊,那麽為什麽不看到華裔政客在關鍵時刻幫助華裔的例子呢?比如陳霞芬、郗小星被誣陷時,是誰站在他們身邊,為他們討回公道呢?當FBI局長發表反華言論時,是誰頭一個站出來譴責呢?再退一步,即使那幾個已經上台的華人政客無一例外都是漢奸敗類,怎麽能一棍子把所有後來的一船華人全部打翻呢?他們痛罵的華人,不是也包括自己嗎?不是也包括自己的孩子嗎?不是包括了千秋萬代的華裔子孫嗎?是怎樣的自卑自恨,怎樣的心靈扭曲,才能讓他們形成這樣的觀點,發表這樣的言論呢?

我打算在六月五日舉行的加州州長初選中投江俊輝一票。我對他的政見沒有很大抵觸,他的華人身份更是重要因素。加州初選是開放式選舉,不分黨籍,每人都可以投兩黨候選人的票。以前民主黨、共和黨各選出第一名來參加11月的普選,現在是所有候選人中得票前兩名的名字印在11月的選票上。如果江俊輝在初選中得票在前兩名,就可以參加11月的普選;因為他中立務實的特點,和紐森這個強有力的對手競爭不是沒有贏的希望。但不管你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是不是支持江俊輝,不管你是“族裔派”還是“政見派”,都希望參加六月的初選,用你手中的一票,來影響加州州長以及選票上的其他議題和候選人的選舉結果,以自己的行動讓華人成為一股更可觀的政治力量。
 

維立,畢業於清華大學,斯坦福大學博士。現居矽穀從事高科技工作。業餘時間翻譯寫作,是六本書的作者/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