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餘英時先生“共產主義在中國興起,儒家思想扮演重要角色”,有問
文章來源: 還學文2019-01-20 06:30:15

2018年底《餘英時回憶錄》出版,一時洛陽紙貴。以學人重鎮之尊,餘先生書中的任何提法都會引起注意,對社會和人群發揮巨大影響。其中“共產主義在中國興起,儒家思想扮演了重要角色”這個提法,尤其引人注目。

餘先生這個命題不覺讓人聯想到把共產主義製度種種弊端歸咎於中國傳統君主(不是封建)專製那種時興說法,當然很想了解餘先生是怎麽說的。可惜手頭沒有餘先生的回憶錄,幸有中央社刊出書摘(“餘英時回憶錄搶先讀:拿共產主義救亡 中國國付出可怕代價”)以饗讀者。餘先生惟點到而已,遺憾,讀者如我便存了許多問題。

 

儒家傳統思想接引了共產主義?

 

儒家思想之為中國傳統是曆史事實,這樣說來,共產主義落戶中國是注定的了。

儒家思想在共產主義進入中國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餘先生謂之“接引”。他提出儒家思想傳統中“為公”的價值和尚“均”的觀念奠定了一種心理基礎,使得清末民初的中國知識人擁抱共產主義。儒家傳統思想接引中國接受共產主義的說法,新異;自餘先生之口出,尤其。

關於“為公”,餘先生談到“《禮記·禮運》中‘大同’的觀念一直是受到特別重視的”,談到康有為的《大同書》,談到孫中山宣揚“天下為公”。他強調,儒家價值觀下“公”“私”尖銳對比,而士大夫向又善“公”惡“私”。

大同願景中西古今皆然,但不是擁抱共產主義的充分條件,西方近代社會發展可以為證。事實上,作為理論、社會運動和政治製度,共產主義在近代西方是之一非唯一;中國呢,君主製兩千餘年儒家思想為核心價值一直與私有經濟並行,未曾引出共產主義。涉及人群與社會,“公”這個觀念也不限於中國文化;可能卻不必然導向共產主義,且不說它們跟共產主義之“公”—公有—不是一回事。而餘先生文中提到的那些人盡管懷有儒家為公和尚均的思想,卻大都不接受共產主義。如宣揚“天下為公”的孫中山先生,就懂得且明確拒絕共產主義:他聯俄的“孫越宣言” 第一條就是,“孫逸仙博士以為,共產組織甚至蘇維埃製度,事實上均不能引用於中國,因中國並無可使此項共產主義或者蘇維埃製度可以成功之情形存在之故”。

這個命題,看來至少還懸而未決。

 

是誰,接受並實行了共產主義?

 

“接引”的原話餘英時先生是這樣說的,“我認為以儒家為主體的中國傳統思想發生 了一種接引作用,使清末知識人接受共產主義意識”。此外,餘先生還用了諸如“一拍即合”、“擁抱”、“接受”這樣的字眼,描述兩者的關係。同時餘英時先生又認為,早期中國知識人對共產主義思想基本是“誤讀”,質疑他們“究竟懂得了多少馬、恩思想和社會主義”,進而質問他們“怎麽能夠判斷中國是否可以實行共產主義”。

餘先生“接引”與“誤讀”這兩種意見,可能會相抵觸。誤讀,是說中國人馬克思主義的經沒念正嗎?—要是念正了呢,又怎樣講?既然是這些書生誤讀又不懂馬克思和共產主義,那麽質問他們“怎麽能夠判斷中國是否可以實行共產主義”有何意義,豈不所責非人?尤其因為,共產主義不僅是一種思想而且是一種有明確政治綱領與嚴密組織的社會運動和革命。事實上不是那些書生、不是餘先生提到的如章太炎、吳稚暉、李石曾那些人—他們所投身的辛亥革命及後來所主張的都不是共產主義,而是中國共產黨人主張共產主義適合中國而接受並在中國實行共產主義的。讀者應當怎樣理解餘先生?—是傳統儒家思想與共產主義本相通,還是兩者本不通?—共產主義落戶中國,是儒家思想的接引,還是儒生的誤解?

無論如何,確如餘英時先生歎惋,落入共產主義確是中國的大不幸。不幸在於反共的國家政黨政治人物和知識分子,終未能遏製那個選擇、接受和實行共產主義的政黨及其革命。國民黨縱有千般不是,退守到台灣而成功地使那片土地免於共產主義,功不可沒。

 

 “為公”和尚“均”就一定親共嗎?

 

答案,我想會是否定的。

回顧曆史不難看到,清末民初並民國以降,那些傳統的中國文化人不認同共產主義;而那些擁護、接受和奉行共產主義的共產黨人,恰是反對和不要儒家傳統的。

那麽,儒家傳統中如尚“公”的價值與重“均”的觀念,是不是如餘先生所言親共產主義呢?大約基本上可以說,儒家之“公”更是在“公共”而不是“公有”的意義上,且意涵廣泛—從道德倫理到個人修養,儒家的“公”倫理到頭來難與消滅私有製的共產主義暴力革命兼容。簡單說,儒家“公”倫理之親共,遠非不言而喻。

其次是餘先生提出,“儒家特別注重‘均’的觀念,……從觀念發展到製度化,後世便有‘均田’、‘均稅’、‘均役’等措施”,可以說“平均主義的思想為中國知識人接受共產主義奠定了一種心理上的基礎,因而才有一拍即合的效果”。“均田”是什麽,其“均”是平均主義嗎,會接通向共產主義麽?這些都是問題。

據文獻“均田”是為“計口授田”,國家將官地均勻授予無田或少田的人家,確有均田以抑製豪強兼並以及戰亂之後恢複經濟和繁榮社會之功。而“均”準則因人群差別而異,士農工商奴婢耕畜得授各個不同,當非無差別的平均主義。並且,均田一方麵以不變更私地所有權為前提—不沒收私有土地以均分,另一方麵授田中永業田部分得為私有,“均田”不取消土地私有製。這些都跟共產主義之“公”之“共”不相親。

這樣儒家“均”的理想和實踐,跟旨在消滅私有財產的共產主義,會一拍即合嗎?

對於中國曆史上的均田,錢穆先生《國史大綱》中有言,“此田製用意並不在求田畝之絕對均給,隻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貧者亦有一最低之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