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邏輯1:核潛艇之父和美國人
文章來源: 不言有罪2018-02-18 09:30:21

中國邏輯1:核潛艇之父和美國人

我以前說過,世界上有兩種邏輯,即邏輯和中國邏輯。

邏輯思維和邏輯推理,本來必須遵循嚴格的定律。

我以前曾專門發了一篇文章,列舉了邏輯思維的三大定律,即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和邏輯推理必須遵守的七項規則,即三段論;中項必須至少周延一次;前提中不周延的項,結論中不得周延;兩個否定前提不得推出結論;前提中隻要有一個是否定的,結論必須是否定的;兩個特稱前提不能得出結論。前提中一個是特稱,結論也必須是特稱。等等。感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384/201601/505932.html

違反了這些定律和規則,邏輯推理不僅無效,甚至會荒唐百出。爭論變成了胡攪蠻纏,淨是些無厘頭的東西。人們從爭論中學不到任何的知識,或事實,或真想。白白浪費大家的時間和生命。

也許因為邏輯是舶來品。缺乏基本的邏輯思維,違反邏輯推理的起碼規則,成了國人的通病。我把這樣的邏輯統稱為中國邏輯。以後我把看到的例子寫出來,給讀者舔些笑料。

例1. 一篇報道的題目是,“律師罵中國核潛艇之父“30年不聯係父母的畜生” 被罰”。

於是,本城最著名的大家之一發表了如下評論 (發表評論於 2018-02-17 13:00:44):
“嗬嗬,罵老先生的,扭頭看看周圍的美國佬吧,90%以上都是不和父母在一塊的呀,那麽美國佬是不是都是畜生啊?哈哈哈哈。罵中國人的,先看看你的洋爹怎麽做的,然後再看看你自己。嗬嗬

為了國家的核潛艇而“30年不聯係父母”的人是不是畜生,國家是不是應該大張旗鼓地宣傳這樣的典型,這位律師該不該罵,罵了該不該罰,都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因為那是個發生在法治國家的依法辦事。

我隻是好奇,“30年不聯係父母”和“不和父母住在一塊”是一回事嗎?

按照邏輯推理的規則,推理必須是三段論。這位大家是怎麽推理出,“30年不聯係父母”和“不和父母住一塊”是同一回事的,這位大家沒說。我隻好硬著頭皮來演繹一下。

推理1:90%以上的美國佬不和父母在一塊是事實,30年不聯係父母的人也是事實,所以,“不和父母在一塊”和“30年不聯係父母”是一回事。(問題提示:中項不周延)

推理2:不和父母在一塊就等於不聯係,90%以上的美國佬不和父母在一塊,所以,美國佬和30年不聯係父母的人是一回事。(問題提示:大前提不成立)

推理3:不和父母住一起比30年不聯係父母更壞,美國佬不和父母住一起,所以,美國佬比30年不聯係父母的教授更是畜生。

我也不知道再怎麽個推理了。感興趣的讀者補充吧。我隻知道,這個推理偷換主題,完全不成立。

和我一樣好奇的肯定不止我一個,另一位先生就問了:“是一回事嗎?要不你現在開始不和你父母聯係試試”
這位大家也毫不示弱,立馬就回:
是一回事。美國人從來不認父母,成人以後極少和父母住一起,難道不是事實?你們運兒幾十年不認父母,不認祖國,不是事實?嗬嗬”。

這回答又換了主題了,突然冒出一個“美國人從來不認父母”這個論點。這位大家是從哪裏得出“美國人從來不認父母”這個結論的?是因為“成人以後極少和父母住一起”? 那麽我們就來推理推理。

推理4:成年人不和父母住一起就是不認父母,美國成人以後極少和父母住一起,所以,美國人從來不認父母。(問題提示:大前提不成立)

這樣,這位大家最後的推理一定是這樣的:

美國人不和父母住一塊,就是不聯係父母,不認父母,不認父母和30年不聯係父母是一回事,所以,美國人和那位教授是一樣的。

我這樣解釋,這位大家一定得對我感恩戴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