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房東?哈哈哈
文章來源: rainfy2015-09-10 17:02:04

剛看到有人抱怨無賴房客的文章,不由得想起之前“被”房東時所上的一堂課。

事情是這樣的,婆婆去世前被忽悠的買了兩處外州房產,她走後我們就不得不繼任房東。沒想到做房東的日子是這麽的痛苦難受,本想忘掉的,可今天卻願意拿出來跟大家分享,就是為了讓現任房東或將來的房東,多加提防垃圾房客。

第一處房子,房客入住前後都很客氣禮貌,出租後前3個月很好,然後就找各種理由推延,到後來就不接電話了。等意識到不妙時已經5個月過去了。於是不得不聘請律師,律師要申請法院裁決,又2個月過去了,終於批準讓房客搬走。律師把通知送到後,又等一個月,找人去看人家還住著。又讓律師申請,又一兩個月過去,終於批準由警察叔叔把他們扔出去。可同時房主還要雇幾個人陪同警察一起去(忘了說什麽原因了)。好不容易人都齊了,警察叔叔敲開門,讓他們立馬搬家。房客倒也識趣,立刻離開。可是他們離開了家裏已經成了垃圾箱,又得雇人清理。清理完之後再不敢當房東了,決定賣掉。可正在房地產商忙活賣房子時,去看房子的人發現家裏住進了無家可歸的人。於是又報警把他們扔出去,還不得不雇人把門窗都封起來。買家非常聰明,了解我們的處境,於是拚命砍價。我們還在猶豫時,被放出來的流浪漢又破門而入的進駐了,我們徹底投降。

於是2萬元買的房子,在收了4個月房租後,被無賴房客白住了近一年,又被新買家以1萬元低價買走。在此期間的雇請律師的費用,請人陪同警察的費用,一次次打掃垃圾的費用,雇人用板子封住門窗的費用,再加上地產商的手續費。您可以算算,最後賠了多少。

吸取這次教訓後,第二處房子的房客一開始拖延我們就趕緊采取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把他們請出去。這次我們就不再賣了,還不夠傷心的。我們直接就捐了,這樣一了百了。

忘了提了,第一處房子的房客被警察叔叔扔出去後,卻把兩輛汽車留下了。剛開始我們還以為可以把車賣了減少一點損失。可谘詢過律師後知道是不行的。沒有車鑰匙把車移走,又不能賣掉,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地產上停著無賴的車子,卻無可奈何。本來都擔心萬一有買家買房子要求挪走汽車怎麽辦,又或者汽車被盜了卻再被無賴賴上怎麽辦? 後來...,好像沒有了後來。(抱歉,我忘了問領導後來車子怎麽樣了。)

 

在此我就不提是哪個州哪個市了,我相信在哪裏都有這樣的無賴。最可恨的是這些無賴,從這裏被趕走,又會去下一家再接著賴;最可憐的是房東,辛辛苦苦賺錢買的房子,本來期盼穩穩當當收幾個房租,沒想到根本不容易。收不上來錢不說,你還得隨時提防無賴房客,他們不交錢免費住房,同時還想訛詐房東。而房東卻除了報警或找律師,根本也拿這些人沒辦法。好像法律從來都是幫助兩邊的人群,中間階層最辛苦工作卻得到最少的保護和支持。沒收到房租的房東,卻不能因此而少交一分錢房產稅和地稅。

這,您能跟誰去講理呢?! 嗨,一聲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