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誌明,中國教會和黨文化
文章來源: 宋喬19812015-01-10 17:19:53

最近柴玲公開指責遠誌明二十年前強奸她,並要求遠誌明道歉的消息在網上和海外華人中鬧得沸沸揚揚。我很少去教會,但我可以想象,各地華人教會一定也是議論紛紛吧。網民們的說法五花八門,有質疑柴玲的誠信,說她瞎編造的;有說柴玲可能有心理疾病的;有批評遠誌明是個混混,要他公開做出說明的;也有的把遠誌明,柴玲和海外民運人士通通貶斥為沒有道德操守的胡作非為之徒的;也有對基督教和基督教會嗤之以鼻的。這件事本身十分具有戲劇性,因為兩個很有名的民運人士,多年以後又先後信了耶穌基督,成了基督徒,遠誌明還成了有影響的傳道人。這兩個人的關係本應更加親近,但突然之間爆出二十年前的“強奸”事件,其轟動效應可想而知。這一對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是否真的發生過,已經很難證明,其性質是強奸還是兩情相願也難以說清。即使證明強奸是確有其事,也早已過了法律追訴時效的期限。照理,這本該是遠誌明和柴玲之間的問題,最多也是教會內部的事務,或民運分子的家務事。但是其影響卻遠遠超過了教會和民運隊伍的範圍,也使我產生了從文化的高度來思考這個問題的想法。

據柴玲所說,她找過遠誌明的某位按立牧師,這位牧師的態度是要柴玲把這事掩藏起來,因為這可能損害遠誌明的聲譽,進而損害教會和傳教的事功。網上也有人指責柴玲不該把幾十年前的舊事重提。他們為遠誌明辯護,稱他如果真犯有奸淫罪,也是在信主得救之前,這罪早已得到主的赦免。果真如此嗎?其實就是基督教信徒們對此也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何春勳, 何俊明等十三位華人牧師聯合發表了一個聲明。他們在這個聲明裏明確表示:“教會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蓋、袒護、包庇或縱容罪惡。愛、寬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會對罪惡的清理。教會必須顯明其公平與公義的特質。”他們還進一步申明:“柴玲姊妹提出的這些很嚴重的指控,必須經過公正的調查與澄清。如果確屬事實,遠誌明牧師應該坦誠麵對,當就自己信主前和以後所犯的罪,勇敢地、徹底地悔改。我們深信遠牧師若真心地悔改,神必赦免、潔淨......這將會給遠牧師和家人帶來心靈上真正的自由,以後也可以安然站在基督的台前。深信神也會賜遠牧師恩典和力量去麵對一切可能的後果。如果事實並非如柴玲姊妹所言,她也要承擔自己的責任。”我百分之百地讚同 何春勳等十三位牧師的意見。我堅信,事情非如此辦,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決。

我一向認為中國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沒有宗教情懷的民族。中國雖然有多種宗教,但中國人裏真有虔誠信仰的實在太少。我們中國人對宗教多是抱一種實用主義的態度。人們進寺廟,道觀,教堂主要是求平安,求健康,求發財。有時候同一個人可以進出幾個不同的宗教廟宇。真正為了信仰而願意獻身的少之又少。各種宗教在中國本土化和世俗化的程度也是最高的。宗教的本土化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本土化的結果可以讓這個宗教變得更好,也可以讓他變得更糟。可悲的是各種宗教到了中國後都變得更糟了(可能伊斯蘭教除外)。我們中國文化裏的一些壞東西融入了這些宗教。最明顯的是封建專製製度對人們的獨立意誌,自由精神的壓製和打擊的做法,被很多宗教接受。中國人為尊者諱,為長者諱的習慣融入了中國化的佛教,最早佛教主張的眾生平等,容許“嗬佛罵祖”的傳統蕩然無存。以至於談玄說佛成了某些人追名逐利,自高身價的工具。上世紀著名的馬列主義佛學家趙樸初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為了迎合中共“反修鬥爭”的需要,趙樸初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寫了有名的散曲《某公三哭》,嘲笑,謾罵在前蘇聯領導改革的赫魯曉夫。他不單罵赫魯曉夫,連赫魯曉夫的太太和女婿都一並帶上,尖酸刻薄,看不到一點佛家寬容大度的影子。今天的情形更加荒唐,中國的佛教寺院大多成了藏汙納垢之所,僧人們也整天為權勢名利而奔忙。

各種宗教在中國逐漸朝壞的方向蛻化的過程現在是愈變愈壞。國內個宗教團體都是在宗教局控製下的,和尚,尼姑,牧師們都是共產黨公開或秘密任命的。這些神職人員都有對應的行政級別並享受相應的待遇。除了組織控製外,由於共產黨的嚴厲管製,黨文化向各種宗教的滲透日益嚴重。即使海外的華人教會也受到很大的影響。和美國人的教會比,華人教會的牧師和長老,執事們在行事風格上受黨文化的影響極深。從中國大陸出來上了點年紀的人第一次邁進教會都會感到回到了六七十年代的中國。如像國內基層領導幹部愛以黨的化身出現一樣,國外華人教會的牧師,長老和執事們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以神的化身或代表說話,做決定。國內各級共產黨組織都把黨的各級負責人打扮成一貫正確,即使他們有各種各樣的毛病和缺點,也被他們自己或下屬掩飾起來。這樣做有一個好聽說法叫維護黨的威信。這種做法在華人教會也很普遍,流行。這些教會領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基督教的一個根本屬性就是尊重和愛每一個個體,因為他們是由神造的,是生而平等的。在教會裏大家都不顧世俗的輩分,互相以兄弟,姊妹相稱。就是牧師在神的眼裏也不必普通信眾有更高的地位。每一個信眾都有直接與神交流的權利。我聽說一個很大的華人教會的主任牧師經常以個人的好惡論斷信眾,隨意地取消信眾在禮拜日上台侍奉的權利。但他最終被發現曾經隱瞞離過婚的事實,而他的前妻就在附近不遠的另一個教會。事情被揭露出來後,好些人以維護教會的名譽和維護神的榮耀為借口替他遮掩。這事情引起了教會裏兩派信眾的嚴重不和。有的牧師或執事還很聽不得不同意見,哪怕隻是對聖經的不同理解,有時這種理解的差異是非常小的。過去二十多年裏我聽過馮秉誠牧師多次講道,但我後來對他的講道漸漸失去興趣。他在後來經常舉一個例子,說一次他們在街上漫步,恰逢一個跑江湖的在表演特異功能。當他表演失手時就說:觀眾中有牧師或僧人的請離開。言外之意是資深的牧師有特殊的能力能幹擾這些特異功能。看來,馮牧師似乎真以為自己具有某種超自然的能力呢。我很擔心他繼續這樣下去,很可能那一天就成了“馮半仙”了。同時我對當年毛澤東被捧上神壇,他也把自己擺到眾人之上有了一點理解。過度的權利和無限的吹捧讓他昏了頭。我說這些是表示我珍視個人獨立的意誌和自由精神。失去了獨立意誌和自由精神,人就可能被欺騙和奴役,成為奴隸。現在基督教信眾在中國飛快地增長。有人估計,中國很快將成為世界上基督徒最多的國家。也有人滿懷信心地期望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會對中國的前途起不可估量的正麵影響。說實話,我倒沒那麽樂觀。無論基督教在中國有多大的發展,無論中國的基督徒占全民的比例有多高,如果信眾們喪失了獨立意誌,自由精神,過去幾十年在以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理想的旗號下發生的各種慘劇就會在以耶穌基督的名義和天國的神話下重演一遍。

基督教裏和世俗社會對事物的評判有不同的標準。我不欣賞那種硬把神,教會和聖經的概念強加於世俗社會的做法,這樣做是一廂情願的,也是粗暴的。我們看到每一種宗教都自稱有高於世俗社會的道德標準。果真如是的話,那大可不必對教徒和神職人員的過錯以各種藉口掩飾,袒護,包庇或縱容。我很讚賞何春勳, 何俊明等十三位牧師的聲明:“教會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蓋、袒護、包庇或縱容罪惡。愛、寬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會對罪惡的清理。教會必須顯明其公平與公義的特質。”


附:

何春勳, 何俊明等十三位牧師的聲明


讀到柴玲姊妹寫給教會的信,我們為其中談到的問題,感到震驚和傷痛。我們在神麵前迫切禱告,憑著聖靈的感動與帶領,以此信作為對柴玲姊妹公開信的回應。


. 我們的原則 


1. 教會是神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用基督寶血所買贖的屬靈群體,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見證。教會應當竭力遵行基督的命令,維護自身的聖潔(以弗所書 1:4,526‐27;彼前 1:15,2:9


2. 基督徒(包括傳道人)作為蒙恩的罪人,會有軟弱,會犯罪、會跌倒;當基督徒犯罪的時候,教會應當遵行聖經的教導: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 6:1


3. 教會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蓋、袒護、包庇或縱容罪惡。愛、寬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會對罪惡的清理。教會必須顯明其公平與公義的特質。


4. 一個人,在沒有重生得救之前,可能犯有各樣的罪。而當他真正重生之後,就一定會為自己過去的罪真心地憂傷和悔改,並有悔改的表現和行動(見路加福音19:8 撒該信主後的表現)。


. 我們的態度 


據柴玲姊妹在信中所言,她已經按聖經的教導,走完了馬太福音 18:15‐17節的過程。但信中也指出,遠誌明牧師提出了另一個版本,因此並沒有達成真正的認罪和解,使得該事件目前落入了“He saidshe said”(各說各話)的情況。柴玲姊妹在公開信中說,她為了證明自己所說的是真相,主動接受了測謊專家的測試。信中說,測試結果表明,她所說的都是真實的。現在她希望教會對該事件做出公正的判斷。


鑒於此,作為華人教會的牧者,我們願意懷著對主、對主的教會、對廣大弟兄姊妹、對柴玲姊妹、對遠誌明牧師負責的態度,以誠摯迫切的心,表明我們的態度,並做以下呼籲:


1. 我們寫這封回應信的目的,不是要傷害或論斷任何人,而是鼓勵柴玲姊妹、遠誌明牧師以及眾教會,採取一個符合聖經原則的方式,去積極麵對和解決這個問題。 


2. 既然柴玲姊妹已經以公開信的形式,將此事件公諸於眾,遠誌明牧師就應該暫停手中的事工,以嚴肅、誠懇、公開的態度,來麵對這項指控。遠牧師應該為自己的家庭,為了教會中那些愛他、支持他的弟兄姐妹,更是為了基督的名不受羞辱,采取合宜的行動。我們認為,基督徒接受測謊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因為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 5:37);但如果事情發展到必須依靠測謊才能得出真相時,我們支持遠牧師接受測謊。


3. 柴玲姊妹在公開信中說:我希望你(指遠牧師)對我的性侵犯和後來的兩次欺騙行為 (第一次是201111月左右對我說的謊話和威脅;第二次是20133月對周愛玲牧師說的謊話)書麵道歉。我們認為,柴玲姊妹提出的這些很嚴重的指控,必須經過公正的調查與澄清。如果確屬事實,遠誌明牧師應該坦誠麵對,當就自己信主前和以後所犯的罪,勇敢地、徹底地悔改。我們深信遠牧師若真心地悔改,神必赦免、潔淨(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這將會給遠牧師和家人帶來心靈上真正的自由,以後也可以安然站在基督的台前。深信神也會賜遠牧師恩典和力量去麵對一切可能的後果。如果事實並非如柴玲姊妹所言,她也要承擔自己的責任。



4. 與此同時,柴玲姊妹在信中提及:幾位維護遠誌明的牧師都用神在使用他的理由來說服我不要繼續證實真相。並以這件性暴力發生時他還未信主等為他開脫,甚至攻擊我為什麼膽敢把這件事講出來等等。如果真的有牧師如柴玲姊妹所指出的這樣做的話,我們不能贊同這樣的做法和說法。


我們深信,神看工人的聖潔,比工人所做的工作更重要;並且,如果一個人帶著沒有被對付的罪來事奉,既不能被神悅納,也不會被主記念;我們堅信神的教會不應該掩蓋罪惡,而是要靠著神的恩典和憐憫,用耶穌基督的寶血來洗淨罪惡。


5. 無論從今日的教會現實還是從教會歷史角度,我們都應當嚴肅、認真地處理此事件。在中國教會的歷史上,由於一些類似事件沒有真相,以至於多年來給教會帶來分裂、傷痛、爭吵和羞辱。而現在網絡中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信徒在詢問此事,感到困惑不解,已經受到打擊,又不知所措。為了對主所託付給我們的群羊負責,對基督的教會和教會的歷史負責,我們必須找出該事件的真相,給我們牧養的信徒及公眾一個答案: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福音 5:37)。掩蓋真相,不做任何處理,將對雙方都不公平,都是傷害;而最受傷害的,則是主的教會,是教會中許多的小羊。


6. 因此,我們認為,遠誌明牧師作為該事件的當事人,有責任給關心他的眾教會一個清楚的交代。同樣,遠牧師所在機構的董事會,遠牧師所在教會的牧者與長執會,遠牧師的按牧委員會,以及灣區牧者聯禱會,在尋求澄清該事件之真相方麵,有責任為遠牧師提供幫助,並且有義務監督遠牧師採取正確的行動。為了澄清真相,成立一個有公信力的專門調查委員會是必要的。


. 我們的盼望 


事實上,神若糾察罪孽,沒有人能站立得住。我們無論在什麼境況下,各人都當儆醒敬虔度日。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主,祂要我們聖潔。我們誠摯盼望弟兄姐妹為這件事禱告,讓這兩個家庭以及神的眾教會都行走在神的旨意當中。讓想藉此破壞教會的魔鬼撒但蒙羞退後。


我們誠摯地呼籲,眾教會為此事件迫切禱告,求聖靈動工,使真相得以顯露,罪惡得以被清理;受傷害的,得著醫治,軟弱跌倒的,得以被赦免、被扶持;神的教會得潔淨、得復興,神的名得榮耀。


牧師署名(按姓氏拚音為序): 


1. 何春勳牧師 

2. 何俊明牧師 

3. 黃雅憫牧師 

4. 劉傳章牧師 

5. 康牧師 

6. 任運生牧師 

7. 王天聲牧師

8. 王峙軍牧師 

9. 文耀銘牧師 

10. 辛立牧師 

11. 餘鈞牧師 

12. 張道山牧師 

13. 趙約翰牧師


20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