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王岐山必須麵對:到底是溫家寶大還是共產黨大?
文章來源: 金筆2012-11-27 22:36:01

 

溫家寶就是一個“活靶子”。先不管《紐約時報》的報道是否失真,本人也確實注意到香港親溫家寶家族的某人的無力反擊,但《紐約時報》接二連三地暴料,我估計他們還會繼續進行,一直到溫家寶垮台為止。中國太缺乏獨立和專業的調查機製了,尤其是麵對高級領導人的問題。

到底是溫家寶大,還是共產黨大呢?

此話怎麽講~?!

簡而言之,就算忽略《紐約時報》數篇著名文章,光看溫家寶(或其由家人或由其子溫雲鬆)委托律師發表的辯護聲明(見附文),就已經白紙黑字言之鑿鑿地證明溫家人違紀了。他們似乎光注意對付美帝,忘記自己身後還有著黨紀和國法。

溫家聲明的第二點是:“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雖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OK,這簡直就是抓了現行嘛!聲明公開承認溫總理的個別家人確實“從事過經營活動”。再看“黨紀國法”是怎麽說的吧。

中國共產黨於九七年三月公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中第5條規定:“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及管轄的業務範圍個人經商辦企業和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

同年9月,中國共產黨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實施辦法)》。就以上原則的實施辦法在第31條中規定:“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該領導幹部管轄地區的業務範圍個人經商辦企業和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的,領導幹部應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糾正。拒不糾正的,領導幹部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上調整其職務,並比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共產黨的黨紀也是白紙黑字,言之鑿鑿的。

現在的問題變得很簡單。溫家寶的家人(包括其母親楊女士、其夫人張女士和子女)在最遲至九七年底以後,究竟還有沒有過“經營活動”的記錄了。

如果有記錄在案,則溫家人的聲明,是無視黨的紀律(傲慢!)呢?還是忘記了黨的紀律(還是傲慢!)呢?反正這是公開承認“經營活動”,嚴重點說是在挑戰黨紀國法的權威性。

忍,還是不忍?!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一中全會後,在談到清除黨內腐敗時說:打鐵還要自身硬。我們現在就要看新一屆的黨中央領導團體究竟能不能硬氣起來,向這些公然侵蝕中國共產黨肌體的腐敗勢力和現象作鬥爭了。


附文:


受溫家寶家人的委託,現就《紐約時報》有關溫家寶及其家人的不實報道,發表如下聲明:

      一、《紐約時報》報道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是不存在的。    

      二、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雖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溫家寶的母親除了按規定領取的工資/退休金,無其他任何收入,也無其他任何財產。     

     四、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製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    

     五、溫家寶的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他們本人負責。    

     六、對《紐約時報》的其他不實報道,我們將繼續予以澄清,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白濤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 王衛東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