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的嫁妝—財務獨立
文章來源: 金玉屋2016-07-08 19:55:50

美國習慣上,辦婚禮都是女方家長出錢。稍微體麵一些,幾萬的花費不在話下。男方不用付彩禮,而中國人習慣上還要給陪嫁。這男人隻要穿一身禮服,不知是買的或租的,如中了彩一般,用個破戒指套得美人歸,還順手把嫁妝一起笑納了。中國人在美國嫁女兒,真正是賠了夫人又賠錢。

照理說,得了這般便宜的男人總該對自己的女兒好些,圖個天長地久的好日子。可是過幾年該離的還是得離。女方家長,落個雞飛蛋打,可能還要幫著養別人的孩子。虧極了。

雖然這是最壞的可能,但這種風險的確是存在的。

女兒是我們的寶貴財富,去年牽了一大個頭不知是驢是馬的玩意兒回來讓家長過眼,今年就準備結婚了。

多年投資理財教育的結果,女兒自然對如何“搞”錢小有一套。華爾街上混了幾年,錢也攢下了些。參見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6310/201407/30969.html

女兒明白中國的傳統習慣,說婚禮的費用自己負擔。父母自然聽得懂,婚禮的幾萬費用是小錢,可以自己出。大頭的嫁妝要按中國的傳統—少不得。真是女大不中留啊,還沒過門呢,已經有了自己的小九九。

準備什麽嫁妝呢?鍋碗瓢盆,家庭零碎?名牌首飾,壓箱元寶?有房有車?那也鎮不住該離就離!

女兒是貴重財產,需要保護。嫁女兒,等於是轉移貴重財產的控製權。父母給嫁妝,說到底,是“買通”女婿的“賄金”。指望女婿看在財物的份上,對女兒好些。而這些財物的控製權一旦轉移,做家長的隻能聽天由命了。肉包子打狗,有見回的嗎?

從投資的角度上看,對最大的風險要建立預案,設立風險控製的機製。使風險始終處於可控的狀態,從而避免最壞的結局出現。應用投資理財的原則,rule#1,不能虧本!資產保護的原則可以適用。

給女兒的夢想是告訴我自己年收入幾個M,而不是和老嗲一樣在幾百K檔上。為了放飛女兒,要讓她隨時有放手一搏的底氣。

我們決定了給女兒的嫁妝—財務獨立。

用錢掙錢,的確方便些。經過半年的運作,和女兒女婿成立了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ship),買下了一個小區的全部20個townhouse,外加18單元一棟公寓樓。女兒女婿占40%的產權。每年的現金流,夠小的們吃喝了。想發財?自己掙去。

將來還是該離還得離?公司的大印在老嗲的腰帶上吊著呢,想離?得先下決心和錢離!願優秀女兒心想事成,婚姻和財富雙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