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真相:二十八年捅不破的窗戶紙
文章來源: Darksoul2023-12-30 18:13:33

 

因為朱令的去世,發生在1994年的這個陳年舊案又被大家熱議。受害人的淒慘一生令人扼腕。投毒者逍遙,知情者沉默,普通大眾隻有憤怒和無奈。

其實這個案件並不離奇,撲朔迷離的是權力的影子;也不缺少證據,缺的是接近證據的自由。

95年五一節前朱令家報案後幾個月,警察首先經過大量調查,找到了清華大學購買鉈鹽的發票,從而戳穿了清華化學係聲稱沒有鉈的謊言。然後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警察的辦案速度不說神速,也稱得上進度正常。辦案人員向朱令家通報了辦案進度後告訴他們:

已經上報了,就差一層窗戶紙了,馬上就要短兵相接了。

朱令家人當時恐怕沒有想到,這個 “馬上的短兵相接” 要到快兩年後才會發生,而且隻進行了短短八個小時,然後就是無法偵破,結案。北京警察的能力和速度在案情上報後發生了徹底翻轉。

當年警察在向朱令家通報案情進展的時候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他們讓朱令的爸爸猜誰是嫌疑人,而且還要他 “大膽地猜”。然後就說出了孫維這個名字。孫維是嫌疑人最初就是從這裏傳開的。她的麻煩也從此如影隨形,再也沒有離開過她。想想如果警察不說的話孫維的一生該是多麽滋潤。

其實中國的警察都是老江湖,你無法想象警察在鎖定孫維後,在把她的名字告訴朱令家之前,他們沒有了解孫維家的背景。也許就是因為他們知道了她的背景,才在材料上報前把名字透露給了朱令家。他們大概已經預見到了隨後要發生的事,打算幫朱令家一把。當然,他們可能也了解了朱令外公的身份,所以這也許是一個騎牆的舉動。公安想秉公執法,又想兩不得罪。我相信這個時候朱令家還是有先手的,如果快速行動,拿到辦案卷宗,對方恐怕隻有到監獄去撈人了,至少也得對簿公堂。可惜朱令的父母都是讀書人,哪知江湖險惡,錯失了為女兒申冤的一線希望。他們甚至在朱令案成了所謂 “局長專案” 後,還為領導重視此案而高興,殊不知那是為案件上了一把大鎖,從此再也沒有人可以接觸到真相。2017年孫維被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傳喚訊問,是在朱令家被人多次提醒後找人施壓的結果,但為時已晚。時間永遠是站在犯罪嫌疑人一邊的。

然而,二十八年後的今天,真相並沒有離我們遠去。它與我們的距離依然隻有一張窗戶紙。甚至,透過這層紙,它的輪廓顯得更加鮮明了。

吳承之老先生始終相信,朱令案的真相就在辦案卷宗裏。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普通刑事案件的卷宗卻被深深地封存了起來。無論受害人家屬怎樣再三要求信息公開,有關方麵就是不準。理由是 “其它理由”。

原來在中國,這個 “其它理由” 本身也算是一個理由,就像 “莫須有” 本身也是一個罪名一樣。

其實,拒絕信息公開本身就是在撕裂那張隔離真相的紙,讓我們更加接近真相。

盡管我們無法看到這份神秘的卷宗,但可以做出兩個推測:

1)卷宗裏沒有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沒有找到任何嫌疑人。

2)卷宗裏有調查出的投毒證據,指向某個人,或多個人,但調查在某個時間被叫停了。

如果內容是第一種,說明當時公安辦案不力;是第二種,說明辦案受到人為幹預。兩種情況可能都對現在還在公安係統裏的人造成不利。看看這些年各種冤假錯案的受害人為自己平反所經曆的就不難理解這一點。結合案件最初的進展和辦案人員對朱令家人說的話,我們更相信卷宗裏的信息是第二種。果真如此,公安係統中的某些人就絕不會讓卷宗公開,至少在他們還有能力封鎖信息的時候。

當然,除了公安以外,越被深入調查的人就越就越知道內情。孫維應該能猜到(甚至完全了解)公安對案情的掌握情況。如果案卷中沒有對她不利的內容,她應該是最希望案件公開的人。朱令家已經幾次申請過信息公開了,孫維申請過嗎?沒有。

金亞是朱令的三個室友之一。她也曾被警察詢問過。2007年她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公安有 “我們所有問題的記錄。我們在每頁上都有簽名。當有人再問我這案件時,我告訴他們去跟公安談。如果公安要重審這個案件,我很樂意自己買機票飛回北京協助調查。” (參見 “朱令案中的信息漩渦”,《三聯生活周刊》2013年第20期)當時金亞在日本留學。她是三個室友中唯一回到國內生活的,如今在一個大學任教。金亞不願意講警察詢問的內容,但她至少盡了法定義務,公安也不願意公布這些內容,又是為什麽呢?會影響安定團結?

傲慢的權利可能會永遠禁止人們捅破這隔絕真相的窗戶紙,但卻無法讓它變得越來越透明。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