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遇上這事會出手嗎?
文章來源: 花似鹿蔥2024-03-01 05:22:43

2016年414日,發生在山東聊城的一起因催債導致的辱母案,引起了輿論極大的關注。被侮辱的母親的兒子於歡用水果刀刺向催債的四個人,導致一人死亡。

20172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雖然於歡母子被限製人身自由,也遭到侮辱,但施暴方沒有使用工具,所以於歡的行為“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構成故意傷害罪。

判決一出,輿論大嘩。

最終山東高院二審判決,於歡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構成故意傷害罪。推翻此前聊城中級法院一審對於歡終身監禁的判決,改判五年刑期。

           

按下葫蘆浮起瓢,2018年一個晚上,在福州工作的黑龍江小夥趙宇, 他聽到樓下有人呼救,發現了正被施暴的年輕女子小鄒,他一腳踹倒流氓救下小鄒。這憤怒的一腳當然不輕,後來流氓上醫院檢查,診斷為內髒損傷,傷殘達到二級。正在醫院陪護臨產妻子的趙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拘。福州晉安公安分局認為,趙宇過失致人重傷一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移送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趙宇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但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華重傷的後果;鑒於趙宇有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綜合全案事實證據,對趙宇作出不起訴決定; 3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下,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趙宇案進行了審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原不起訴決定存在適用法律錯誤,遂指令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撤銷原不起訴決定,以正當防衛對趙宇作出無罪的不起訴決定。

319日,趙宇收到由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頒發的“見義勇為確認證書”。

一波三折,大起大落。

其實,早在1997年《刑法》第二十條有就有明確規定規定,關鍵在於實際應用——

此案件塵埃落定之後,最高人民檢察院評價:這正是公眾樸素正義觀和司法辦案機關的共同價值追求。

設立正當防衛製度的立法原意,就是鼓勵公民與不法侵害作鬥爭,但是,該如何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值得司法界和普通民眾共同去深思

例如於歡案中,什麽叫“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正當防衛怎樣算“緊迫”回擊幾刀算標準?見義勇為不能下手過重,否則就是 “超過必要限度”?

這些貌似公允嚴格執法的判決,都是處於第三者的上帝視角。當事人身在其中如何把握控製一刀兩刀還是一腳兩腳的輕重呢?

在意大利,一個警察為了抓住偷車賊,開槍打傷了這個家夥。結果警察被捕入獄,政府還還賠償小偷6萬歐!判決的結果引爆了西方輿論,也驚動了意大利內政部長。他在臉書上憤怒地寫到:太瘋狂!我會徹底調查這件事,我們的法律居然懲罰警察,而國家要賠償吉普賽小偷,真是難以置信!簡直就是這個國家的恥辱!

類似“正不壓邪"的事件在歐美不少,感覺就是打著“人權”幌子的虛偽的人道主義。如此“人道”,我也覺得不是什麽光彩是恥辱。

電影《第二十條》就是基於這樣的背景拍攝的。針對社會熱點問題,提出問題也給出答案,應該算一部普法教育片。

電影三條線,主線如於歡案,黑惡勢力強暴啞妻,丈夫奮起抵抗刺死強暴者;另外兩條支線,一是見義勇為公交司機誤傷流氓入獄,出獄丟了工作,幾次上訪無果還丟了性命;一是雷佳音兒子製止校園霸淩打斷了惡少鼻梁。

演員都沒得說。雷佳音最近大火,兩部賀歲片都有他參與。啞女是趙麗穎飾演的?我這人臉盲,居然沒有看出來!加上王驍、陳明昊、還有張譯、於和偉、丁勇岱來打醬油,陣容可謂強大。要說不太喜歡,就是高葉飾演的檢察官,怎麽看都覺得像居家女人不是職業女性。

最大不滿意:這麽嚴肅的電影為什麽冠名喜劇片?導致影片裏最大的噱頭就是雷佳音馬麗這對夫妻不停地爭吵。為了醋意爭吵,就是個笑話。為了孩子會爭吵是真的。舉案齊眉的夫妻更像朋友,不像夫妻。但是電影裏這二人太多地爭吵,吵得像兩個沒有文化沒法溝通沒法包容的夫妻。真不知這麽吵鬧的家庭環境裏怎麽培養出那麽高情商的兒子!咱外行人感覺從技術上完全可以剪輯為更精彩的幾段夫妻爭吵,現在就是冗長繁瑣重複,嚴重衝淡主題,硬塞進一些撓人胳肢窩的笑,實在不好笑。

由《第二十條》引申想再說幾句39集電視劇《南來北往》,近來這麽長的電視劇還真不多了。特別以鐵路員工、以綠皮火車為主題的更少見。尤其這戲明顯就是東北戲,進而根本就是哈爾濱的戲。原劇本就叫《三棵樹》可以為證。

三棵樹是哈爾濱的火車站之一。是1932年滿鐵建設的,周邊都是哈爾濱鐵路機務段等企業還有鐵路員工的住宅區。當年哈爾濱人坐火車都願意從這一站上車,因為始發站,有座位。

七八十年代做過綠皮火車的人都會對這部戲感到親切。裏麵很多細節都很真實。春節期間火車超載,從窗戶上車,車上廁所都擠滿人,車上女人與小夥打架,告他耍流氓,我自己都經曆過目睹過。

構成《南來北往》最大的矛盾衝突也是源於法。

乘警馬魁在火車上追趕小偷,小偷摔下火車致死,馬魁被判入獄10年。馬魁出獄把賬算在當時的列車長汪永革不肯出麵作證上。

掰開揉碎仔細想,無論是馬魁追小偷還是列車長汪永革抓小偷都是正當職責,而且小偷之所以掉下火車,是他自己打開車窗企圖跳車逃跑,汪還試圖抓住他,沒抓住才掉下去。汪永革就是承認也很容易搞清真像洗脫責任。換作馬魁也不會追趕途中還打開窗戶扔小偷下去,難道他跟小偷有私仇?這個事實邏輯用腳指頭都能想清楚!

再者事情發生在1968年,那年月抓住什麽流氓偷盜,憤怒的群眾當場就會把你打得頭破血流滿地找牙,插個牌子遊街槍斃都不在話下。小偷在火車上被追捕,自己開窗逃跑自己摔出去,這在當年叫死有餘辜。怎麽會因為警察抓小偷,反而把警察抓進牢裏一關10年?1968年,中國正在搞清理階級隊伍,不僅抓叛徒特務,也抓地富反壞分子,小偷明擺著就是壞分子,怎麽會突然重視一個小偷的死,彰顯人命關天法律清明?全國打死多少人?內蒙古打死多少人!哪個打手被抓了?警察抓小偷要判10年,笑話!

這個全劇最大的矛盾不真實站不住。導致後麵所有的精彩,師徒矛盾,戀愛受阻,馬汪不和。。。。。都建立在虛假的基礎上,大大減弱了主題立意。

鄭曉龍也是一個好導演,從《渴望》起家,《大撒把》《刮痧》《幸福像花兒一樣》《金婚》,包括《甄嬛傳》《羋月傳》,都是受歡迎的大手筆。按說,《南來北往》也是一部時間跨度長達三十年的年代劇,像《人世間》一樣。可惜這個最大的梗沒設計好,失去年代劇真實的根本,很遺憾。

就像《第二十條》本來一部正劇非得冠以喜劇之名,沒有幽默的橋段,又缺少“含著眼淚的笑”。案件調查取證、案情的分析、對適用法律的分析,思想的交鋒全都輕描淡寫,全靠雷佳音最後大段陳述完成主題,最後爽了一把。

也許年逾古稀人老了(張藝謀、鄭曉龍年齡差不多),都願意跟現實妥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