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應該發生在廣州。因為是廣州司法局微信號披露的。 女士從2歲起被寄養在姑姑家,父母以家庭條件不好為由,一直沒有將女兒接回來,直到女兒長大獨立,事業有成,父母想起來還有一個可以搖錢的女兒! 2歲就離開父母,直到成人,這女子跟父母極少聯係,關鍵是父母也不怎麽聯係她! 之所以想起了這個女兒,是因為她出錢給姑姑家的弟弟買了房。可見張女士對撫養自己長大的姑姑應該是有感恩之心的,對這個弟弟也有從小一起長大的濃濃親情。 不料,從不關心女兒聯係女兒的張家父母認為,既然你有錢給表弟買了房子,那麽也應該給自己親弟弟買一套房子。張女士也明確表態,自己不會出錢給弟弟買房。 讓自己沒有盡到撫養責任的女兒給自己的兒子買房子已經夠惡心,令人驚愕的是這對父母還因張女士的拒絕,以“贍養費”之名將女兒告上法庭,索要50萬! 於是乎,輿論嘩然 想起了徐州鐵鏈女,我們以為那是愚昧的農村發生的奇葩事,可是多少都市女性也是被鐵鏈捆鎖的。電視劇《歡樂頌》,蔣欣扮演的樊勝美,每月收入的一半寄回家被她媽用來還她哥的房貸,自己卻在上海可憐巴巴地用山寨貨,住最小的隔間。還得說“媽媽,我不怨你”。 你以為是藝術創作嗎? 給你看現實版的“樊勝美”。2019年,某女因與男友口角獨自到錢塘江邊,不幸被江水卷走,公司善後補助了6萬,不料三天後,父母打上門,非要公司賠償41萬給兒子買房! 蓋子揭開了。原來此女一直是家裏的搖錢樹,月薪兩萬,一萬給父母,母親還要用最新款的手機。她隻能用母親用剩下的手機。 如今搖錢樹倒了,就要用女兒的死亡榨幹她最後的血肉! 叔可忍嬸不可忍,央媽也忍不住要“持續關注”了。 說回本案—— 冷靜下來分析這樁案子,頗為詭譎:1、姐姐對弟弟沒有撫養義務;2、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3、父母未盡到養育責任。 一團亂麻理不清。 俗話說,清官為啥難斷家務事,為啥? 因為家是個講愛的地方不是個講理的地方。家人的親疏,除靠血脈的維係之外,更靠親情的牽絆。如果親情的根基不穩,那麽一切要求,都會變成苛求。一切求助,都是負擔。一切對話,都像談判。 那麽,是誰斬斷了親情? 做兒女的不孝,有媽寶男有不孝子有啃老族,好像很少啃老女,大概不夠資格吧? 父母呢?貪婪。因為是你的骨血就可以無休止索取嗎? 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古今中外不稀奇,但是中國人也有“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如今這是要“回收覆水”嗎?要剔骨還父剔肉還母嗎? 畢竟21世紀了,法律應該比傳統觀念更加公平、更人性化。一個2歲就跟著姑姑生活的女孩,等同於有了養父母,養恩大於生恩。講贍養,贍養的對象應該是姑姑,何況親生父母有退休金,何況原生家庭之冷酷之無理。 退一萬步講,如果近30年的親情糾紛實難理清,就讓法律來決定“經濟索取”的邊界吧。 各位,看到這裏,你對張女士的回絕有什麽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