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唐努烏梁海要不回來?
文章來源: 花似鹿蔥2022-03-05 07:19:17

小時候住在包頭、呼和浩特,記憶裏有個地方叫“烏梁素海”,大人們說會去那裏釣魚觀海。

再後來,知道新疆那邊還有個唐努烏梁海。有點搞不清。爸爸說,都是蒙古語,兩個“海”都是中國。烏梁素海在內蒙古,唐努烏梁海在很遠的地方。

長大了,讀了曆史,才明白那個遙遠的唐努烏梁海的命運。

唐努烏梁海作為中國最北部一個盆地,麵積和廣東省差不多,風景優美,物產豐富,很多地方類似新疆阿勒泰和喀納斯湖景區。1727年後,中俄簽訂布連斯奇條約和恰克圖條約,明確規定中俄以薩彥嶺為界,薩彥嶺以南包括唐努烏梁海在內的廣大地區屬於清朝領土,1864年,不平等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簽訂,包括唐努烏梁海西北部阿穆哈河一帶在內的約四十多萬平方公裏土地被割讓給俄國。

19448月,蘇聯傀儡圖瓦小呼啦爾議會通過一個決議,請求蘇聯接納唐努烏梁海加入蘇聯,1011日,蘇聯最高蘇維埃接受請求,將中國唐努烏梁海17萬平方公裏土地劃為俄羅斯蘇維埃共和國領土,變成蘇俄的一個自治區域,但蘇聯未對外公布這一消息。

這種沒有任何法理依據的吞並行為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略,即使日本侵華也隻是扶植傀儡政權,行殖民統治之實,不敢明目張膽將其劃入日本版圖,當年日本割占台灣也有不平等條約為依據。194857日,中國政府就蘇聯吞並唐努烏梁海事向蘇聯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聲明保留一切權利。

抗戰結束後,民國政府迫於蘇聯的壓力,簽訂了不平等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獨立,但並不包括唐努烏梁海。

1953年,台灣當局宣布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不再承認外蒙獨立,但是唐努烏梁海本來就沒有在條約之內。

1998年,有人舊事重提,台灣外交部回複:關於台端所詢唐努烏梁海歸屬乙節,查唐努烏梁海係泛指介於薩彥嶺至唐努山之間狹長地帶,麵積約17萬平方公裏,原屬外蒙古一部分。

1950年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30年有效,19794月,中國人大通過決定條約期滿後不再延長。

2017814日,39歲的退伍軍人、曆史愛好者殷敏鴻向中國外交部提交信息公開申請並要求公開中蘇(俄)是否就唐努烏梁海地區歸屬問題簽約、中蒙是否就唐努烏梁海地區劃定邊界等信息。外交部在一個月後的覆函中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4條和第21條,你申請的信息涉密,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疇”。

香港回歸之前,金庸在198322日撰寫了題為《為什麽采取不同的標準? 》的社評。開篇即問:

中英、中俄簽訂的都是不平等條約,根據這些不平等條約,英國占了香港,俄國占了中國150萬平方公裏土地。俄國所占比英國所占的多了1500倍。但現在北京的態度是:香港的主權非收回不可,中英之間的三個不平等條約絕對無效;俄國占去的大片土地中國並不要求收回,而且一係列不平等條約可以作為劃定兩國邊界的基礎。 ──為什麽處理同樣的問題,采取截然不同的標準?

金庸此話一語中的,但是因此受批評,老金庸很知趣,後來再也不提了!

沈誌華的太太、也是中蘇關係史專家的李丹慧在《珍寶島事件真相——1960年代的中蘇邊界關係考察》一文中曾提到:“到(1964)八月十幾日時,舉行了第八次全體會議,也是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中國(中蘇邊界談判)代表團團長曾湧泉就把第三筆領土帳唐努烏梁海的17(平方公裏)的問題提出來了。曾湧泉說,在1944年中國抗戰非常艱苦的時刻,你們就把唐努烏梁海並入你們版圖了,你們以為中國人民不記得這件事?!如果你們不承認不平等條約,不承認你們的錯誤,我們有權利保留以其他手段收複中國的領土的權利。

1994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國界西段的協定》規定了中國新疆北部與俄羅斯的陸地邊界,從法律上明確了了陸地邊界,並不意味著不與本國接壤,仍是法理上的中國領土飛地唐努烏梁海也被劃給了俄羅斯。

2001年簽訂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第六條規定:“(中俄兩國)相互沒有領土要求,但是該條約隻有二十年有效期,期滿後也不可能長期續約,而且,沒有領土要求不等於沒有領土爭議,中國擁有相關爭議領土的曆史和法理依據仍然客觀存在,因此,中俄隻是在一段時間內暫時擱置領土爭議。

好好看看“飛地”定義——

 “飛地”(enclave),是國際法上的一個重要概念。《法學辭典》的定義是:指一國位於他國國境之內不與本國毗連的領土。因為曆史原因,國際上有很多飛地,比如加裏寧格勒飛地、荷蘭境內屬比利時的巴爾列赫爾托格、位於法國境內屬西班牙的利維亞、摩洛哥境內屬西班牙的休達、梅利利亞、英占直布羅陀等,此外還有數十個較小的飛地星羅棋布地遍布全球。俄羅斯自己就有一塊飛地,那是德國大哲學家康德的故鄉,他終生都沒有離開的格尼斯堡,如今的加裏寧格勒。

這些飛地有的瀕臨海洋,擁有國可以通過海路抵達,有的地處內陸,完全處於其他國家的陸地包圍之中,需要借道他國的領土或領空才能抵達,唐努烏梁海就屬於這一種。例如孟加拉國插在印度的丁比卡飛地,兩國間約定的協議是:印度每年向孟加拉國開放一條長186米,寬85米的通道以便溝通;而孟加拉國向印度每年繳納一塔卡”(銀幣名)的象征性租金。

唐努烏梁海是全世界最大的一塊國際法意義上的飛地,比俄羅斯的飛地加裏寧格勒(1.51萬平方公裏)還大十幾倍。再說,俄羅斯那塊飛地是德國大哲學家康德故鄉,怎麽得來的?肯定沒有唐努烏梁海屬於中國那麽理直氣壯吧?

嚴格說來,中國擁有唐努烏梁海領土主權的曆史和法理依據一點都不比藏南少,而且更充分,雖然藏南也常年不在中國控製下,但中國一直維持對藏南的主權聲索,並且在地圖上將藏南標注為中國領土。

但是多年來,中國正式出版的地圖將西北部的中國領土唐努烏梁海標注為俄羅斯領土(蘇聯解體前標注為蘇聯領土),教科書中也從未提及唐努烏梁海被蘇聯強占的曆史

但是從另一方麵看,在領土問題中,地圖隻有參考價值(就像各種地圖將台灣標來標去),並不具備法律效力,隻有國際條約等法律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從已知的公開法律文件上看,中國曆屆政府從未在法律上正式放棄俄占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

主要理由有兩點:

一、清朝時期規定唐努烏梁海屬於中國領土的中俄條約尚未廢除,中國曆屆政府從未在法律上正式承認放棄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

二、中國承認外蒙古獨立,但並不包括唐努烏梁海,獨立的外蒙古政府也不主張唐努烏梁海是蒙古領土。

有學者認為,既然中國從未在法律上放棄俄占唐努烏梁海的領土主權,隻是暫時擱置領土爭議,那麽中國也應當遵從法律,適時在中國地圖上將唐努烏梁海標注為中國領土,這將具有重大意義。

退一萬步,中國不一定能讓唐努烏梁海地區回歸中國(據說那裏既排俄也排華,親蒙),但曆史和法理依據是極其寶貴的資源和籌碼,以此可爭取到重大戰略利益,比如可以與俄羅斯進行領土置換,換取對中國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從吉林或黑龍江通往日本海的出海口和其他土地。

無限遐想。。。。。。

珍寶島戰鬥後,中國還出了一個新口號:“打倒新沙皇”。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重新喊出這句口號的時候,唐努烏梁海會不會再成議題呢?

台灣的蒙古族詩人席慕蓉寫過唐努烏梁海——

遠遠 遠遠地高過海麵

  高原上安靜躺臥著的

  象菊花一般清澈的湖水啊

  薩彥嶺下是我們失落了的

  庫蘇古泊

  被別人取走了的金銀

  我們會喚叫著去奪了回來

  被別人取走了的馬匹

  我們會騎上更快的馬

  再去搶了回來

  被別人輕易取走了的唐努烏梁海啊

  怎麽從來沒聽說有哪一個子孫曾經

  為她流下過一滴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