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華人之忌,太太督促趕緊辦
文章來源: Y自然流露Y2015-06-03 05:16:31
太太受朋友影響,隔三差五就督促我趕緊去找律師辦遺囑,還不斷給我上課說 : 身在海外,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立了遺囑出門旅行或彼此有什麽意外時,人就會踏實一些,不至遇事措手不及。在她的“重壓”下,鄙人對家庭遺囑做了點功課,之後遵太太之命立了遺囑。
 
聽到遺囑兩個字的時候,相信很多朋友心裏會咯噔一下子,的確很多人不願意麵對它。然而盡管不想談,大家肯定多多少少會惦記著它,因為電視和媒體關於遺產糾風的報道層出不窮,例如早先藝人梅豔芳的母親和大哥,不滿對遺產所得的分配鬧得不亦樂乎。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什麽呢?人走了錢沒花,更可悲的是還沒有立下遺囑,這就等於你給家裏扔了一顆炸彈,而且它是定時的,你一走就炸。因為無論你有幾多財產,家人們對遺產、遺物上的分配,在情字上麵還是每人各有一把尺。
 
很多不立遺囑的朋友認為,現在的家庭很多是獨生子女,不存在財產糾紛問題。如果有事兒了,臨終交待一下就可以了。但是當下的生活節奏太快了,人們出門或出遠門的機會很多,說不準會撞上什麽意外,如空難、車禍、海事 、突發疾病等 (看看剛剛在 ”六一“發生的長江 “東方之星” 沉船災難),也指不定哪一天,說走就走了,而立個遺囑,對有些事兒也可以有個交待。不久前,一位中國留學生因車禍喪生,沒有留下遺囑,他的積蓄就被法院監管。他的父母不得不通過律師去索回遺產,這不但要承擔不菲的律師費用,還要麵對異常繁瑣的手續。
 
 
 
不同民族對遺囑態度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在文化背景的差異上。對於中國人來說,由於傳統習俗的影響,立遺囑往往被認為是不吉利。遺產從來就是敏感的話題,第一是中國人忌談生死,第二個是以往大家沒有什麽太多財產,立不立遺囑對後人影響不是很大,第三個是缺乏這方麵的法律意識。為什麽說立遺囑它就可以減少家庭糾紛,因為遺囑可以解決三個的方麵:分什麽,分給誰,和誰來分。分什麽,你立了一份遺囑,你的財產有哪些,放在哪,值多少錢,就不至於家裏人不知道上哪裏去找財產。在這個遺囑中我們確定誰來分,確定一個遺產的管理人執行人,這就可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遺囑是西方社會生活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為它是用來保障個人的私有財產權。許多美國人和加拿大人在孩子剛出生時就立好遺囑,因為一份遺囑不僅牽涉到孩子的撫養問題,還牽涉到很複雜的稅務問題。立遺囑遵循以下幾個原則:首先,遺囑要寫在一份不會褪色的文件上;其次,需要注明遺囑的執行人;第三,遺囑必須在至少兩名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才能生效。現在很多律師事務所都有協助當事人製定遺囑的服務,遺囑一般在律師事務所簽署,經律師公證、立遺囑人簽署後立即生效。遺囑會被存放在安全而保密的地方,比如銀行的私人保險箱內。如果遺囑需要修改,就要重複上述程序。
 
很多中國人不願立遺囑根源在於忌諱,這源於儒家文化的影響“未知生,焉知死”,即如果一個人不去積極考慮生前的事情,就不應該去考慮死後的事情。但正是這看似不吉利的舉動,能夠保證在這個變化莫測的世界上,給自己和親人一個萬全的交代。立遺囑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我們用好這個遺囑能夠把身後的財產分好,避免家庭的糾紛,何樂而不為。遺囑兩個字聽起來冷冰冰的,但是能不能在這兩個字背後找到溫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