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
文章來源: 柔堅2015-02-17 15:20:55


林繡在門外掃地,聽到這一切,也感覺到無限的羞愧。生了孩子以後,生活的負擔一下加重了,兩個孩子還除了把家裏弄地亂七八糟的以外,還是不是地相互打架。她下了班,就要忙孩子,從訓練孩子斷奶,到孩子學走路,從去掉尿布,到孩子學說話,從兩個孩子不要打架到孩子不挑食,事無巨細,讓她忙地不可開交。漸漸地,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了,就忽略了丈夫和婆婆。現在,一個年邁母親的哭訴讓她感到了自責。每個母親生兒育女,都不容易。

可是在年紀大,脾氣大的婆婆跟前忍氣吞聲又讓自己感到非常卑微,這樣壓抑的感覺曾經讓她失眠,讓她迷失了自己,她不願成為一個隻知道取悅他人的傀儡,她也需要他人的尊敬。想著想著,她的眼淚也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吧嗒吧嗒滴了下來:“我該怎麽辦呢?”

於是,她決心回娘家住。

林繡對丈夫說:“好吧,我從家裏搬走,住在娘家,同時我也把孩子帶走。你和母親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幹什麽都行。”

王儒一聽,他一下愣住了。

母親也說:“我想回老家住了,我的媽媽現在八十多歲了,留在世上的日子不多了,如果能讓她在有生之年得到女兒的照料,這一生也不算虛度。”

於是,母親也搬回家裏了。

失去了妻子和母親信任的王儒,麵對工作的壓力,幾乎是四麵楚歌。

他剛開始認為是妻子不懂事所以非常憤怒,剛聽說母親身體慢慢恢複,他激動地穿戴一新。

但是當他得知妻子要帶走兒子和女兒的時候,心理有充滿了憂慮。

沒有了家庭,即使贏了整個世界他也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

起先,他想母親和兒子住在一起,可以幫助自己照料家人,所以才同意和母親在一起。但是現在,母親不僅自尊自愛,不但不能讓他任意使喚,而且要遠離他了。如果當時好好照顧自己的子女,就會得到子女的愛戴,就算發生一切變故他也可以應付。

此時此刻,他的心沮喪了極點,心亂如麻。平時他以事業為重,在事業裏他有很多激情。在生活當中,他簡直就是白癡,不知道如何去關愛自己的子女,即使孩子和他一起玩,他也感受不到激情。每次他發工資的時候,妻子就高興地不得了。現在,他的收入增加了,事業也穩定了,家庭的壓力卻與日俱增,當他聽說兩個女人都要搬走的時候,他幾乎徹底喪失了理智。痛苦和憤怒折磨著他,他把家裏的碗碟都砸地粉碎,不過了。

打開電視,正在放電視連續劇《白娘子傳奇》,裏麵的白娘子不但貌美如花,還能掙錢養家。不僅對待丈夫溫和體貼,而且能擺平外麵的一切。想想自己的妻子,除了孩子,還是孩子。王儒的憤怒讓渾身劇烈都顫抖,如果孩子們隻要媽媽不要他,連孩子他也不要了。反正眼不見心不亂,與其讓他們生活在自己家裏,卻不給自己溫暖,不如現在離婚,一了百了,誰也不用再見誰的麵。
    王儒向英愛表達著決心,兩隻眼睛噴射出仇恨的火焰。

王母雖然同樣討厭兒媳,在加上對孫子孫女的種種看不慣,當她聽說兒子要離婚的時候,積極表示支持。
     就在這個時候,她聽到了兒子的抱怨。隨即明白了兒子的心意,開始尋找機會。

     “你想過沒有?如果現在離婚,一定會雞飛蛋打,必須出其不備,而且絕不讓她還擊。”
     “有什麽方法嗎?”

  “如果孩子陷入困境,母親一定會自投羅網,我們就可以一箭雙雕。讓她乖乖聽話,這樣兒子和妻子都會聽你的指揮,隻是時間早晚而已。”

王儒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指望什麽了,他開始討厭自己的妻子,不能和她在同一片藍天下的欲望支配著他的頭腦。內在的聲音不斷慫恿著他。 

 
  林繡的父親見到女兒帶著一雙兒女回到家中,他又激動又氣憤,好容易他恢複了平靜。毋庸置疑,肯定又是王儒和母親對林繡不滿意。為了挽救自己的女兒,無論如何,自己也要振作起來。


  他請大學的輔導員英愛來,還有已經在律所實習的桑柔,林繡,林繡的母親,王儒也參與進來,這種家務事他想還是自己先有個意見,拿出個處理方案,這樣才比較穩妥。

  你們家裏為什麽總是發生這種事情?

  每次發生類似問題時,林父都感到不厭其煩,他皺著眉頭說道。現在,林繡已經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誰說不是呢,這些怪事好象總發生在王儒身邊啊?

  王儒一臉不服氣的樣子,眼睛向上翻著,他咳嗽了一聲,然後保持著沉默。盡管是家庭的矛盾,王儒獨攬家裏的財政大權,最終出了事也應該負起責任。林父說的就是這個。

  王儒在做什麽呀,家裏的矛盾總是層出不窮?

  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家裏的矛盾也不總是我的錯。“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兩個孩子自從做了手術以後,妻子心理素質不好,連驚受怕,元氣大傷。我的母親負責了兩個孩子的養育,她也受不了這麽多的家務,年紀大了,身體不好,心情也不佳。婆媳關係不好。林繡,自從去年和我分居以後,一直沒有回過家。

  那麽,你是說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是的。

  有證據嗎?

  我的母親看見了。

  她看見什麽了?

  她看見我們兩個在一起經常吵架,因為春節回娘家的問題,我母親氣得一病不起,英愛也去探望過她,知道出了什麽事。

  可林繡這孩子有什麽理由厭惡婆婆呢?動機不明……”

  我剛聽完時也是這麽想,大年初一在自己家裏過,初二回娘家,不就行了?

  如果大年初一在林繡家裏過,大年初二在自己家裏過,不也可以嗎?

  就因為這麽一點小事就興師動眾?

  我也不太清楚。人家說夫妻的實力比最好是三比七,結婚以後,生了孩子以後妻子的地位就會上升,然後夫妻實力就會變成五比五……”

  生了孩子就會變成實力派?

  林繡負責教育孩子,母親負責做家務,我還是負責掙錢養家。

  不管怎麽分工,還是應該盡量把家務事處理好。上次發生了婚前協議的問題,這次又發生了離婚事件,每次聽到這些事,我都感覺遇人不淑……”

  林父長長地歎了口氣,站起來先走了。他剛轉身離開,王儒狠狠地瞪著林繡,裏麵沒有任何的善意。
  王儒,你這樣當牆頭草,是不是太隨意了?

  這個……我不懂你在說什麽……”

  王儒故做糊塗,厚顏無恥地回答道。他站起身來,眼睛裏充滿了不自在。在工作中他一向爭強好勝,現在他感覺到負隅頑抗的執著。
  你的意見呢?
 林父非常關心自己的學生,他知道英愛的內心有很多觸動,關切地問道。

  僅僅因為家庭的一點矛盾就要分居,這太唐突了。

  你的意思是什麽呢?

  英愛有些猶豫,她不想利用林父對自己的信任就告發王儒,但是林繡和兩個孩子的未來也是陰雨連綿,危情不斷,甚至還有長夜裏的哭泣聲。林父有實力聘請律師,而且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長者,他從善入流,林繡的正義可以得到伸張。

  婆媳吵架就一定要和妻子離婚嗎?

  聽完事情的經過後,林父問英愛。

  對於過分敏感的人會出現家庭的危機,但是分居也可能是女性爭取自己自由的第一步。

  你的意思是?

  分居也是解決夫妻矛盾的一個方法。在一個不健康的婚姻中,女方失去自己的學習,工作,蓋房子,養孩子的自由,她的尊嚴喪失殆盡,人也會心灰意冷。”桑柔說。

     “我同意分居,我搬到集體宿舍,房子讓給林繡和孩子。”王儒說。

   “可是,她如果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一天二十四小時,上班八小時,加上路上擠公交車的時間。回到家還要忙孩子,如果她再抽出時間來學習,再忙著蓋房子,做家務,這在時間上也不允許。”林父憂心忡忡。

      ”難道男方不負責任,就讓女方買單嗎?“林母也憤憤不平。

“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王儒也應該承擔責任。他做為兒子,父親,丈夫,每個社會角色都應該有一定的行動。不管是對家人的嗬護與理解,支持與保護,還是在行動上對家人幫助和分擔,他都應該努力跟上。”

“可是,我沒有經驗呀。”王儒說。

“生活不是彩排,而是即興發揮,在困難麵前,隻有迎難而上,哪裏有回避困難,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一個人的道理?”林父說。

“平時,你們家庭的收入是如何分配的?”英愛問。

“因為王儒掙錢多,所以他管錢。”林繡說。

“你們家平時的收支可以達到平衡嗎?”林父問。

“除了房貸和日常開支,剛剛達到平衡。”王儒說。

“在這次的事故中,男方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做為兒子,他可以出麵調解母親和兒媳的矛盾,可以取得母親的諒解,如果他平時對母親多一些關懷,母親也就不會疑心重重。對於妻子,他也應該慷慨大方,不應該總是拿著自己的錢不給對方花。老公不給妻子零花錢,屬於家庭暴力的範圍。如果女方拿到這些錢。自己也可以根據豐富一下自己文化生活的需要。

“孩子和妻子的醫療保險怎麽辦?”林母憂心忡忡。

“我自己的親身骨肉,怎麽能說拿走就拿走呢?至少一星期讓我看孩子兩天。”王儒說:“即使離婚,我也有探訪權。”

“我如果平時加班,也希望孩子能找個保姆,十一長假帶孩子到遊覽勝地去度假。”林繡說。

“你媽媽不能看嗎?”王儒問。

“我媽看孩子,如果她生病了,你就出醫藥錢。”林繡說。

“當然可以。”王儒算了算,如果林母幫著帶孩子,林繡壓力會小很多,而且自己家人帶孩子也放心。

“可是我媽媽年紀大了,平時看個大夫,做個公交去買菜,過年買件衣服,平時買個日常用品,這些錢你應該出吧?”林繡問。

“這些錢比住家保姆省多了。”王儒的數學非常好,他的算盤打的啪啪響。

“等我媽媽老了,我們要給她養老,因為她幫助我們看孩子了,行嗎?”林繡接著問。

“那沒有問題。”王儒想,反正我一天到晚在外麵工作,回家的時間也不多,老人養老,還是落在林繡的肩膀上。

“如果我上班忙,媽媽生病了,請個護工到家裏,那你出這筆護工費。”林繡接著說。

“她自己不能照顧自己嗎?”王儒非常不解。

“如果她得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的話,我們得把這想在前麵。”林繡一副未雨綢繆的樣子。

“老伴,老伴,老來作伴。我願意和你爸爸住在自己家裏。當然你和王博平時工作忙,不能常來探望我,請個護工照料我,倒是非常合理。”林母說。

“好吧。”王儒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分居一年後,如果王儒能夠履行合約,雙方就恢複婚姻關係,如果不能,分居一年後就正式離婚。”林父說。

“那好吧。”王儒無可奈何地說。

     桑柔和英愛根據雙方的討論意見,製定了《分居協議》,讓雙方簽字畫押。

一: 雙方在19971月結婚,兩個孩子在1999年出生,從結婚開始,母子的健康保險是由王儒提供的,從分居開始,孩子和太太的保險也由王儒繼續提供。

二:婚房暫時由妻子居住,在分居期間,任何一方不可以打擾,騷擾,或者影響其他方的安全和平靜,更不能迫使其他方去聯係,同居或者脅迫居住。雙方分開後財產相互獨立。

三:母親和孩子居住在一起,這個權利和孩子的最好利益相關。父母雙方分享法律的監護,健康,教育,宗教的決定權是父親和母親共同決定。雙方都考慮孩子的感受。當父親執行他的探訪權的時候,母親將盡力準備孩子去探訪父親。母親和父親都不能誘導孩子去痛恨另一方。

四: 父親的探訪權是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父親的探訪權在下列時間內:(1) 隔一個周末開始在周五晚上五點一直延續到周日晚上八點鍾,如果周一沒有學校,父親的探訪權將延遲到周一晚上800 Pm2)每個周三從放學後直到晚上7:30或者8:00,如果沒有課在周四,父親周三訪問將延續到周四晚(8:00)(3)父親的生日和父親節,從早上9:00 開始到晚上8:00 結束(4) 一半的春季休息(510月份兩個星期,不包括十月一日(在母親家裏度過)。國慶長假期間,父親可以帶著孩子到家鄉度假(6)節假日的前一天。

如果日子和時間都對父親不方便,他應該不遲於24小時提前通知母親,重新安排一個父親和母親都同意的時間。

在探訪時間內,父親將負責從母親家裏接送孩子,雙方承認這種安排對孩子很容易,並且減少困惑和感情糾紛,由一方送給另一方。

這個協議所包含的任何事情不能理解成一個義務或者責任,父親一方來接受孩子的監護權,無論是當時還是指定期間。一方的意願是指父親的探訪權將完全依賴於父親。如果他同意,他將明確表示放棄探訪權,在任何時刻或任何原因,但是他依然可以在下一個時間進行探訪,這個權利是獨立的,不會影響其他章節的權力。

如果他們決定了,雙方將同意改變探訪權的時間,雙方不和孩子討論訪問改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