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會談和控槍新思路探討
文章來源: 倔強的丫丫2018-02-23 16:36:54

  佛羅裏達州的屠殺事件已經過去一周了。川普總統也在星期三和佛羅裏達州的高中學生進行了對話。我全都看了,但是我還是有點失望的,失望有兩方麵,一方麵是對學生和家長,我認為沒有堅定不移的提出控槍,說著說著就提到mental health等等其他的問題上去了,有好幾個在會談前表現出要求控槍的學生,在會談中立場軟化。我非常遺憾地沒有看見Emma Gozonlez在場。如果她在場,我相信這個會談不會顯得如此的無聊和流於形式,我相信她會旗幟鮮明地把控槍提出來,會把NRA的政治捐款提出來,她的問題會更加犀利且堅定不移。Emma是個可愛的有堅定信念的人,我會繼續關注她和支持她。

  另外一方麵是對川普的失望。盡管他也在表示他的慰問,但是卻沒有任何誠意要解決問題。更可笑的是他居然提出了讓老師佩帶槍來保護學生,我隻能說總統先生不動腦子。有三個問題我倒想問問總統先生考慮過沒有。

  首先就是容許多少老師帶槍。如果說一、二個老師可以帶槍就可以了,其實是起不了什麽作用的。想想這次佛羅裏達的屠殺,從發生到到結束大概就隻有三分鍾的時間,正好那個可以持槍的老師在三樓上課而他的槍卻鎖在了一樓的教師休息室,等到他從一樓跑到休息室,三分鍾早已經過去了,且不說很有可能在這過程中就有可能被擊中喪命。很顯然,如果老師持槍能保護學生的話,那麽必須是槍隨時隨地都在老師身邊,壞蛋一出現,老師拿起來就射殺壞蛋,學生才可能被保護到,否則就沒有什麽用。很明顯,要保護學生就得所有的老師都有槍,而且是隨身攜帶。

  那麽老師要佩帶什麽樣的槍呢?如果就是一把小手槍,實際上這根本就和持有自動槍的槍手不在一個水平上,就像用小米加步槍來對付洋槍洋炮,會有多大的勝算也是一目了然,在這種情況下老師能夠自保就不錯了,更別說保護學生了。為了和槍手打個平手,真正地保護到學生,那老師也得帶個自動槍,要藏在衣服底下是不可能的了,那的背著自動槍在校園裏走來走去。好,就算是老天爺站在正義的一邊, 小米加步槍就是能夠打過付洋槍洋炮,那也得要求個個老師都是神槍手才行啊。政府有多少預算來給老師配槍?又有多少預算把每個老師都訓練成神槍手?

  為了保護學生的安全,每個老師都帶著自動槍在學校裏走來走去,這下該安全了。可問題又來了,這就是我想問的第二個問題:我們的老師們願不願意一天到晚背著個槍?老師的職責是什麽,老師是教書育人,是把我們人類的知識傳授給我們的下一代,是開學生們的智慧明學生們的雙眼。老師們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已經夠大的了,還要麵臨好奇心爆棚的孩子,還嫌不夠忙?還嫌責任輕?還得加上一個持槍並成為神槍手?又有多少老師可以成為優秀的老師的同時還能成為神槍手?

  行,我們的老師太有奉獻精神了,為了孩子們咱也豁出去了,一手拿筆一首拿槍。那麽第三個問題就出來了,那還得問問家長們願不願意把孩子們送到一個到處都是自動槍的學校裏去?不是質疑老師的人品,誰敢保證老師裏麵就沒有敗類?哪一天某個敗類在某一個時刻因為某一件事想不開,比方說教學質量獲得差評,保不準會把氣撒在孩子們的身上,你們的父母還敢到學校反應我教的不好以至於我要被開除了,孩子們正好是個出氣桶,會出現什麽悲劇誰又說的清呢?

  老師持槍是一個糟的不能更遭的想法了。總統先生你醒醒吧,不能被NRA忽悠了。

  縱觀最近的二十年,美國的本土發生了太多的屠殺事件,哪一任總統沒有遇到過?從克林頓到小布什,從obama到川普,每一任都遇到過。每次屠殺發生後,總統都說要改變,但到今天,我們沒有看見改變,我們看見了變本加厲。從政府大樓(oklahoma)到大學校園(virginia tech), 從公共場所到中學校園,甚至小學校園,何處是淨土?每次屠殺事件,槍控的呼聲在一段時間之後銷聲匿跡,而這次是中學生走在的前麵,我為孩子們驕傲,而且我們做家長的一定要支持她們。兩三天前匆匆地寫了一篇博文《為中學生們點個讚》,有人留言說:這是想把美國的孩子們培養成紅衛兵嗎?我想說的是,文革中的紅衛兵有什麽值得和這群佛羅裏達的中學生相提並論?當初的紅衛兵是一群缺乏獨立思考被別人忽悠而侵犯別人人權的人,這裏的高中生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為自己的生存權而奮鬥的人,為我們所有的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爭得沒有大量傷害武器的一方淨土的人。他們是一群有使命感的人,值得我們尊重、敬佩和支持。

  屠殺不僅僅是發生在校園,任何公共場所都有可能成為暴徒的目標,這樣的例子少了嗎?控槍也不能不僅僅限製在校園,我們需要是整個社會的大量傷害武器的控槍?我們是社會的人,我們不是生活在校園而是社會。我們不想到商店得帶著槍,我們不想去餐館吃個飯得帶著槍,我們不想去跳舞的時候帶著槍,我們不想···,我們不想帶槍的地方太多了,如果和平年代我們的生活時時刻刻要用槍來保護自己, 這還叫和平年代嗎?

  血的教訓太多了,可是為什麽控槍就這麽難?控槍之所以這麽艱難,其實最主要的是第二修正案。第二修正案是這麽說的:“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當第二修正案被引入的時候,是在1791年的12月15日。美國作為一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們的立國之本,憲法還是的遵從的。

  既然我們要堅持這條修正案,也沒有問題,那麽我們就堅持這裏麵的所有內容,包括對Arms的解釋。也就是說,當時的Arms是什麽樣水平,就應該是修正案中的Arms所指和所包含的。如果要堅持這個修正案,這也就是公民所應該享有的。那裏麵可沒有什麽自動槍什麽的。兩百多年過去了,時代進步了,我們對Arms的解釋是不是也應該進步進步啊?不要求該變第二修正案,但我們要求與時代相對應的對Arms解釋。如果我們從這方麵入手,那麽控槍的引入就會順理成章。如果不從Arms的解釋做起,擁槍者動不動就拿控槍是違憲而把我們控槍訴求逼入死角,控槍就變的步履艱難,最後太有可能又要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