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住久了,總會以為遵紀守法是最起碼不過的道理, 這種“最起碼”的事情,一旦換個環境,就不是“最起碼”的事情了, 甚至不遵紀守法才是正常的,你信嗎?
說說最近遇到的事情。
都說中國進步了,我們客觀的看,也不得不承認。但是,我覺得在重要的地方, 我認為幾乎是原地踏步。
所謂“重要的地方”,我覺得不隻是經濟上去了多少,高樓大廈造了多少。 5年前,筆者應邀出席國內的一個國際會議,在會上發表了一篇學術論文, 不得不敬佩的是,配合會議,會議期間出版了論文集,如此高效率,印刷也很精致, 準備的很充分,這對關注會議的人來說有很多利點。
主辦方除了支付出席會議的一些費用外,還支付了作者的論文稿費。 老實說,辦的非常“體麵”。
為這篇論文,筆者花了不少時間查找有關資料。
問題是後來。
事隔數年,無意間最近筆者在網上發現該論文出現在國內一些雜誌上,有的是全文刊出 有的是一部分,就是說要全文下載必須給網站支付費用。
看文章中的圖版十分清晰,估計稿子都來自當年的那個主辦方。
這些我不認識的雜誌從未和我聯係過,不知他們在未經作者許可下 怎麽會如此明目張膽刊登別人的文章?
別人的論文別人是通過辛勤勞動的,看到這種好無法製觀念的行為, 隻能讓你感覺到,不光是政府,國民也一樣,這個國家從上到下都是目無法律 誰有權勢誰就狠。
網站也好,雜誌社也好,都是受過教育有文化有知識的人,不是文盲,也不可能是 不懂這些簡單的法律常識。 難道,隻有當你自己的權宜受到侵害時才想到法律嗎?
就算是主辦方覺得有權給別的刊物,那也得征得作者同意吧? 至少通個氣。 你當初隻是支付了稿費沒有買下論文版權啊!
中國人,你什麽時候學會尊重別人?
(按)昨天因故隻寫了一半,因為沒有草稿功能隻好按「發表」,影響閱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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