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荒而逃的“地主”
文章來源: 大馬哈魚2020-04-28 08:15:21

 

 

三足鼎立的個人理財組合裏,除了現金股票之外,不動產理應占據一個比例,南希從多倫多回到香港後,毫不猶豫地買了港島區康怡花園的一個八百英呎的單元,實用麵積不過七百多點,香港建築商的算法有點扒皮,從進入電梯開始到出電梯,防火的樓梯間,行至各家門口的過道麵積,全部分攤給各家各戶,甚至帶陽台的戶型,陽台的呎數也要算錢,曬點兒衣服也花錢?

 

一個不包車位的八百英呎,用1美元換7.8港元的匯率計算,投資一個自用的物業,花了南希五十萬美元,這是當年香港的樓價,租金更不劃算,同樣大小的一個月要付二萬八千,算下來一年就要三十多萬。這個投資本來可以算是成功的,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些枝節,不得不感歎做個地主的難處。

 

這個房子用了三年後,南希的項目做的差不多了,又想到九七將至,不知道回歸後,香港的前景對貿易這一塊,是更好做還是更難做,想不太通的時候就回另一個在多倫多的家吧。在物業中介的幫助下,把房子出租了,真想不到這又是一個坑。中介的譚小姐非常熱心,當她知道南希長居海外,香港也沒人打理的情況下,隻介紹了一個客戶,用房租直接轉帳的條件,加一個租客身份證拷貝,就把合同給簽了。

 

九十年代是個電話傳真的年代,電話理財在香港算超前的,在收到第八個月的房租後,第九個月聯係不上租客了,怎麽辦呢?找譚小姐吧 公司說她辭職了,人說山高皇帝遠,南希是遠水救不了近火。立即回香港可以,但租約不是還沒到期嗎?用押金抵一個月租金後,還要再等三個月才租約到期,這樣才能到法院申請驅逐令程序,這事兒到了這裏有些進退兩難了。大英帝國的法律與香港人的智慧算是領教了。

 

思前想後總覺得,這個中介譚小姐一開始就設了個局,海外華人又不是全都吃素的,日子是過的 而不是等的。在租約到期還剩下一個月的時候,南希回到了香港,和她接機的朋友一起,她們找到了一家附近的開鎖匠,南希出示護照上當天香港入境蓋的章,告訴他鑰匙忘帶了要破鎖,門打開後才發現裏麵空蕩蕩的,南希的朋友和鎖匠會怎麽想?這些都不重要了是嗎?省下的時間和正確的判斷力,讓一件棘手的事,變成一件順手的事,才是追求效率的關鍵。這個房子最後處理的正值樓價的高峰期,小賺了一筆,功大於過!

 

香港的房子處理完後,南希又投資了溫哥華的房子,當時市區裏的舊工廠,被開發商興建成一幢幢Loft的住宅,內二層可以裝修成個人風格的空間,這樣的項目令人腦洞大開,確實好玩,本來過把癮就好了,可是一旦跟租客攪和在一起,最後總是慘淡收場……有些人注定不是地主的命,買田買地終究是煩!

 

 

 

PS.  她是如何處理老公“出軌”的 (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