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北京當保姆7–三觀
文章來源: AprilMei2019-02-16 14:27:46

         每當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走在大小十字路口的那一瞬間,隻要稍不留意,我就會不經意地把自己置於某一輛車的麵前,或者是兩輛車頭的中間,隨時有可能成為一個鋼鐵三明治中間的那片肉餅。每當這時我都會出一身冷汗,會想起老媽就是這麽被撞的。

         在美國習慣了汽車讓人。盡管很多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行人燈,更沒有過街按鈕,我們都可以隨意過街。什麽都沒有就意味著汽車永遠要讓著行人,在很多老城,小town尤其明顯。在中國就全反過來了。所謂的行人燈並不是給行人的,隻是擋住直行的車輛,左右拐彎的車大行其道。行人隻有不到一分鍾的時間要穿過很寬的大馬路,而這時左右拐彎的車一點也不減速,也在抓緊時間插空拐彎。這就造成了他們聲勢強大,而過街行人則成了弱勢群體。我每次回國都不習慣,過街時異常緊張,左顧右看,稍不留意就發現自己站在了距離很近的車頭麵前。

         記得在美國開車時會不時碰上匆忙過街的小鬆鼠,它們往往突然出現,跑到街的中心處又突然停住,仿佛剛發現有危險,但後退又來不及了。我經常會被它們嚇得突然刹車,然後對嚇蒙了的小鬆鼠說:傻瓜,快走啊!現在回國後我就是那隻傻瓜小鬆鼠,經常看著行人燈綠了就目不斜視地往前走,哪知左右拐的車正在從前後向我逼近,我還不能隨便停下來,否則打亂了他們的預判我會死得更慘。

         這個現象我一直想不通,是中國人太多,司機們讓不過來?現在我不這麽認為了,國人一直有一個約定俗成的等級觀念,也就是現在流行的所謂鄙視鏈。那麽在大街上開車的就比走路的高一等,走路的就要讓著開車的,不然撞了自己倒黴。中國的交通規則顯然也在保護開車的,而對弱勢群體的行人就顧不過來了。當然真撞了車大都判司機的錯,但行人不受交通燈的保護,最後還是倒黴。

         還記得很久以前我剛大學畢業,和同學一起去圓明園。那時的圓明園還不是一個著名景點,隻有一片殘牆斷壁,周邊都是大片的荷花池。沒有修好的大路,隻有窄窄的土路。我們騎車過去還不算太遠,走路就太辛苦了。當時還沒有私家車,騎車在鄉村土路上看著夕陽西下映在荷葉上異常安靜美麗,路上大都是我們一樣的騎車人。可突然遠處一溜煙塵土飛揚,一輛小車幾乎是擦著我們的邊上快速駛過,留給我們一大片土霧,頓時什麽也看不見了。我們不得不停下來,但卻沒地方講理和發泄。誰讓人家是開車的呢,那時有車開可不是一般的人物。我們小百姓當然隻有在人家車後麵吃土的份兒。沒擋了人家的路,不挨罵就不錯了。

         反觀我在美國爬山。路上經常碰到上山維護的rangers,開著大卡車遠遠就能聽到。他們往往開得特別慢,看到登山者就故意靠在另外一邊,到人前就會開得更慢,還會停下來打個招呼,說一聲早安之類的問候。這樣慢速行駛就不會揚起塵土,也不會嚇著登山人,這才是文明世界的行為。開車的永遠為行人著想,強者經常為弱者提供方便。

         現在國內人金錢至上的觀念也很可怕。就拿護工為例吧,我父母也經曆過好幾個護工了。這個職業是從醫院的護士拒絕承擔護理義務開始的。準確說這其實不是一個職業,因為沒有職業訓練,沒有道德教育,沒有考試證書,有的隻是最老式的傳幫帶。護工大都來自貧窮的鄉下,和進城打工的民工一個性質。一般是一個人出來了,接著帶出家人,親戚,甚至同村的老鄉一起做。他們的共同目的就是賺錢,而且可以不擇手段。我見過的幾個護工大都還過得去,使點小手腕多賺點錢是每天都發生的。比如老媽的第一個護工,她是自己在老媽病房裏送上門的,因為正好她的病人不需要她了。她看我還沒請護工,就主動湊上來要幫我買所有老媽手術後需要的物品。我當時剛回國第二天,又守護了老媽手術一整天,明知道這些東西在附近的超市裏都有,但就是沒力氣去辦了。也好,花錢買個省事。她還讓我給她買個小帆布床,晚上陪老媽用。其實她在這裏很久了,有自己的床。於是我給她買的床她當晚就出租給別人了。這種精明,這種打擦邊球式的占便宜是很多護工的本能。

         老爸有一次在急救室裏用過一個男護工,結果被我媽抓住虐待老人,差點氣暈了。老爸那時已經不會表達,但被弄疼的時候還會張大嘴巴,啊,啊地叫。後來那個護工怕老媽指責,居然躲起來不見麵了。我在電話裏聽見都快氣死了,恨不能趕到現場把這個畜生按在牆上,給他一拳頭!老爸住進病房以後有個護工也是沒完沒了地要錢。他在這家醫院幹久了,知道不同級別的幹部住不同條件的病房。所以老爸一進去他就問老媽:大爺什麽級別的幹部?住這麽大的病房一定是大幹部吧?氣得老媽窩火,又不敢太懟他,隻能說:我們級別不高,但現在沒有病房,臨時在這裏住幾天。

         護工隊伍魚龍混雜素質差,醫生應該沒問題吧?畢竟都是精英,有專業,有道德教育。但我的感覺是千萬不要完全相信醫生。老媽的癌症醫生算是很有經驗了,人也非常和氣,但我經常可以抓住她話裏的錯誤。去年春節前老媽經曆了八次化療,還差一次就可以結束了。但就是這個第八次以後出現了快速的腹部水腫。幾天就大肚子了,小腿也腫起來了。我電話裏囑咐老媽去做抽水化驗,這也是醫囑。另外我讓她無論如何停止化療,等水腫消下去再說。可惜老媽和弟弟都掉以輕心了。醫生非說水腫不是化療引起的,再做完最後一次就可以休息了,讓老媽再堅持做完第九次。結果後麵的結果可想而知,水腫加劇,老媽痛苦不堪。為了能安全過春節,老媽在節前抽了一次腹水,兩千多毫升,抽完水老媽都站不起來了,頭暈目眩。整個春節期間腿腫加劇,幾乎不能行走。

         後來化療停了以後水腫自己就消下去了。我春節後回來再次囑咐老媽,不管出現任何意外,先停化療!我們不能同一個時間內有兩個變量,否則不知道意外是由哪個變量引起的。而且身體也不能同時應付兩個問題。結果今年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

         老媽被車撞了以後我首先叫停化療。我說你現在的身體要從腰椎骨折中恢複都不容易,不可能再去應對化療帶來的副作用。同一個時間隻處理一個問題!結果他們又聽了醫生的,做了春節前的最後一次化療。我回來後正趕上老媽腰疼難忍。要知道這已經是撞車後的一個多月了,撞完車都沒這麽疼過。幸虧我記起來她第一次做靶向化療的時候也是腰疼難忍,醫生也說不是化療的副作用。當時我就勸她放棄,但後來又不疼了。這次除了腰疼,其它副作用也加劇了,如沒胃口,流鼻血等。

         我再次重複我的一次隻解決一個問題的理論,老媽終於明白了。她說每次抽水都是在化療科,如果化療不會引起水腫,他們設一個專門的抽水房間幹嘛?

         唉,專業人員更害人。病人一定要自己有點常識,真的不能完全相信醫生的話。作為醫生,你能不能負責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