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看,19世紀,20 世紀早期的美國移民潮來自於歐洲白人,在海關進行登記之後就被granted留居身份。 隻有在後來移民來自於非白人群體,1882 年才有了第一個immigration law。這個law沒有規定具備什麽條件才可以進入美國,而規定某個群體的人不許移民美國。而這個群體就是中國人。從而在美國的中國勞工必需隨身攜帶在美國工作的身份證明,以便接受檢查。1965 年之前,墨西哥人隨意進出boarder,在美國工作,不需要paper。合法移民,非法移民的概念是最近半個多世紀的事。有關美國移民法和移民史的討論文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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