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吠擾鄰
文章來源: 美國曾哥2018-10-10 22:45:55

狗吠擾鄰

 

在美國很多家庭養狗,尤其是有自家住房,有院子的人家。養狗,一來作為寵物,二來可以看家護院, 但狗不加馴化,也會產生許多鄰裏糾紛。

我的鄰居菲利普家養了一隻小狗, 身子不如一般狗的四分之一大,十分袖珍,

可叫起來聲音又脆又響,尤其是在清晨五六點鐘,天天被他家的狗叫吵醒。它不是像公雞那樣叫幾聲就完了,而是不間斷地狂吠,叫你日日不得安靜。

我一次又一次地善意提醒菲利普,要注意訓練你的狗,不要總是天天狂叫。他呢,當成耳旁風。再多說,他聽也不聽揚長而去。

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隻好投訴到動物控製中心。動物控製中心很快地做出了答復,並對狗主人菲利普發出警告。可是他才不在乎呢, 因為動物控製中心畢竟不同於警察局動物控製部門, 沒有執法權。

在這裏順便解釋一下:美國的任何一家警察局,都有動物控製部門。據說是警察局裏最繁忙的部門之一。因為美國的狗患無窮無盡,警察局的投訴電話太多太多。這個部門不但治理狗,也要治理任何出了麻煩的寵物。狗叫擾鄰他們也管,但是,如果我投訴到警察局的動物控製部門,員警有可能把他的狗帶走,因為我知道,他的狗是無牌照的狗, 那樣我們的鄰居關係會十分尷尬。

話說回來,兩周後,他的狗叫仍然如故,也不見他採取任何措施。我知道,美國對愛狂叫的狗是有處理辦法的。其中之一就是在狗的脖子上套一個叫狗圍脖的東西,隻要它一狂吠,圍脖就會收緊,給狗戴一段時間,它就不狂吠了。這對狗來說算是一種訓練。但對狗主人來說,似乎“不仁道”。

可事情是分兩方麵的。對狗人道了,對人就不人道了。沒人喜歡大清早被狗叫醒。

既然動物控製中心的警告無效,我隻有按動物控製中心的要求,請狗主人四周的鄰居,至少三戶以上的被騷擾者,在二次投訴書上簽字,然後送呈洛杉磯法院檢察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於兩周之內向狗主人發出了出庭通知。

按美國的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以任何形式擾民,其中已包括狗叫,會被處以500-5000不等的罰款,或坐牢6個月。

菲利普這下子傻了,他知道眾怒難犯,知道出了庭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滿臉堆笑地對我說,明天就把狗拿走,庭也不想出了,免得麻煩。

既然我已達到目的,也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對他說,你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將要對薄公堂,也非我本意,當初要是聽我勸告,何必走到今天這步呢!

好在美國事事有法可依,要在中國我是投訴無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