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普通百姓有自我選擇防疫措施的權力。
所謂選擇的觀點,如果用駕車比喻,就是,現在車輛有些不好控製,容易造成車禍。
政府應該提供指引,告訴駕車人如何駕駛。而不是把駕車人的駕車權力剝奪。
駕車人自己選擇是否出去駕車。如果駕車人不按政府指引,涉及違法,應該懲罰。
駕車人自我選擇出行駕車。如果有撞車事件,後果是駕車人自負。
現在有些州的政策,猶如剝奪普通人的駕車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