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枯石爛,伴你走完此生 (長篇連載) 五十一。厭世狂想
文章來源: Alabama2014-12-08 06:05:07

五十一。厭世狂想

初次發病(
2011年)到住進醫院(2014年)期間, 雖然疾病處於相對穩定期,其實她的情緒高度不穩定。 她多疑, 好為小事爭吵, 脾氣暴戾, 有時不明原因大發雷霆。 這段時間內,我已知道她有病,對我來說思想準備不夠, 也沒有很好適應, 我的脾氣隨之而升。 因而, 吵架變得經常化, 而且, 越來越升級,但雙方從不動手,隻限於口水戰。

她吵過一架, 忘記了,第二天又跟我嘻嘻哈哈。 可我,卻記憶猶新,我的痛苦勝她十倍。

每天早晨, 我為了讓她多睡一會, 我總是先起床, 把早飯準備好,牛奶給她倒好, 煮熟雞蛋,剝好蛋殼, 才叫她起床。 一天早上吃早飯, 不知什麽事情不如意, 她破口大罵“你混蛋!” 我氣得胸痛了整整兩天, 我感到我的犧牲太大了,十幾年來一切為了她, 為了讓她身體好一點, 情緒好一點, 讓我們的生活協調一點,我犧牲了我的一切, 我幾乎放棄了所有的夢想。 這樣連日吵鬧,無法共同生活下去。雖然我已經終結了我的事業,退休了,我還有我的情趣,我的愛好,我萌生了離開這個家的念頭。

這種念頭的產生當然不是一夜形成的, 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一旦形成, 事實上對自己是一種痛苦的折磨。從相識到現在已有50年,生活在一起也有45 年, 要分手, 隻感到自己心頭插上一把刀, 好心痛。 要是不分, 一起生活下去,便得忍受天天吵架,更是痛苦。 長痛不如短痛, 分吧! 我願意把我的房產, 我的積蓄統統留給她, 隻帶走我的養老金。

想起自己婚前的承諾,我並不願意提出離婚。 如果“梅”先提離婚, 我肯定會接受。 她曾經在氣憤時提出過:“我們就分開,我們就離婚!” 一旦冷靜下來, 她就會說:“氣憤時我說的氣話, 你要當真?”她是不願意離的。

不離婚, 我可以出走, 我可以走到任何一個小城鎮,靜悄悄地度過自己的晚年生活。 我夢想過去佛州(Florida), 我喜歡一個小城鎮, Clear Water, 人口稀少, 安靜, 靠海, 又在海灣的內側, 不太容易受到秋季風暴的影響。或去加州, 找一個小城鎮待下來, 可以遊偏加州勝地。我正考慮如何將我的養老金, 以及社會安全金轉到另個賬戶,以供我以後的生活開銷。

期間, 我還有幾次考慮過輕生。 無論是離婚, 或出走, 從道義上講是錯誤的。 因為她有病, 就等於拋棄了她! 如果我自盡, 先走一步, 可能會得到人們的同情和理解。

正常人走出這一步, 是需要勇氣的。 要知道, 人在極度氣憤,極度傷心, 極度焦慮中, 無需這個勇氣, 就像下台階一樣輕易地跨出一步而已, 生與死其實隻有一紙之隔。 自己不也有過一回嗎, 隻是沒有成功, 隻差幾分鍾而已,上文已經敘述過。

我在痛苦的折磨中,反複的考慮中。 無論是我輕生, 離婚, 出走, 實際上都是逼她走上死路。 她已失去了生活的能力,一切靠著我才能生存下去。 她開不了車,她不認識路, 她管不了賬, 她不知如何取錢, 如何付賬單。。。。。。不管以什麽方式, 隻要我離開她, 就等於逼她走上絕路,忍心嗎?我問自己。 想到這裏, 我橫不下這條心。 畢竟我們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我猶豫了。
我在“愛”和 “無奈”之間痛苦地徘徊著。


我終於明白, 我和“梅”之間 “緣未盡,情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