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繼承和賣房,四十天的流水賬 (上)
文章來源: 翦一休2019-11-18 17:55:53

12年前在武漢為嶽父母買了一套公寓。如今兩位老人已經去世,房子留著也不好管理,再加之美中關係不太穩定,所以決定把房子賣了。九月初回國花了四十天忙這件事。下麵就是流水賬。

9月8日,從華盛頓登機。

9月9日,在北京轉機。中雨,導致大麵積飛機延誤或取消。飛武漢的班機晚點一小時至淩晨一點。妻妹到天河機場接機。到家上床時已是淩晨四點。

9月10日,首先遵朋友囑24小時內向當地派出所報到:打電話給轄區蒲警官,詢問報到需要什麽文件。蒲警官也不清楚,答應了解一下給我們回電,此後再無消息。等不及直接電話水果湖派出所,被告知必須親往。下午來到水果湖派出所,才發現登記光有我們的護照還不夠,還必須提交接待人的戶口。侄兒的戶口沒帶,隻得悻悻離去。

在小區旁邊的“鏈家”房地產中介停了一下,谘詢了一下房市的情況,同時也向他們兜售了一下我們的房產。感覺他們頗有興趣。

今天的另一個任務是開一個國內銀行賬戶來綁定微信支付,據說回國沒有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新潮手段會寸步難行。訪問了工商銀行,大廳經理一聽我們要開戶,說這很容易就用大廳裏的智能機器就行。後來知道我們是外籍,才把我們引到經理窗口。經理告訴我們外籍人士開戶需要國內工作單位證明。當時就感到國內的經濟環境怎麽大不一樣了。幾年前我們曾在建設銀行開過賬戶,感覺像是人家敞開大門把你往裏麵拉似的。現在明顯沒有那麽寬鬆了。

從工商銀行出來還賊心不死,又去了人民銀行。大廳經理聽說我們是外籍,說沒有問題呀,隻要護照就行。一聽心中竊喜。在經理的指導下填了兩張表,其中一種財經表要求填本人美國的社會安全號。回國以前就知道有這一新要求,本不情願但也沒轍,隻好花了半個多小時填了交上去。四五個銀行工作人員圍在一起把我們的表輸入電腦。眼看大功即將告成,出來一位中年婦女,對幾個年輕人說外籍人士開戶需在國內居住半年以上,而我們的中國簽證是Q2,有效期120天,因此不能辦理開戶。她說完就走了,幾個年輕人一聽直接就把我們的表扔了出來,一句解釋沒有。當時心裏非常不爽,要求跟他們領導談。中年婦女又出來了。我就問這居住半年是否是新規定,回答說一直都是這個政策。不懂,也不信。但情況似乎有些不妙。

9月11日,今天開始跑公證處。因為該房產是登記在我老泰山名下,公證書要說明兩點:一是這處房產除了嶽父自己的親生子女外再沒有其他合法繼承人,二是我太太的兄弟姐妹放棄繼承權。我們今天完成了第二項。因為太太的姐姐哥哥妹妹都在武漢,四人約定今天齊聚公證處,花了一個半小時完成了房產由我太太繼承的文件,收費六千八百元。關於第一項,那位姓全的公證員給了我們一份文件清單,除了嶽父嶽母的履曆必須證明各自的配偶和子女情況以外,另有兩項殊為困難:第一,證明嶽父嶽母雙方的父母都已離世。從常識說這項要求應無必要。我嶽父嶽母過世時已年近九十,他們的父母尚在人世的可能性雖在邏輯上仍可成立,但經驗上很容易排除。對我太太來說,明知自己的外公1941年死於日軍轟炸,卻要在八十年後證明它曾經發生過,總覺得荒謬。第二,證明父母沒有養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看到這一條我都眼暈。如果我父母有這類子女,我上哪兒去證明?如果他們沒有,我又怎樣證明不存在的東西的不存在?

頭昏腦脹地出了公證處,帶著侄兒的戶口本兒去了水果湖派出所。管登記的女民警給片警蒲警官打電話,兩人在電話中吵起來了,因為蒲警官居然鬧不清我們小區的樓房的名字,令人不可思議。簡單又多餘的一件事,辦了兩天才搞定。派出所發的暫住證在今後的五十天裏一點兒用都沒有。

9月12日,今天一大早訪問了外匯管理局,想弄清楚賣房子的錢能不能轉出國。結果得知,繼承房產出售所得有且僅有一次機會轉到國外,轉賬金額超過五十萬美元,或被繼承人是副師級以上,要通過額外的審查。還有,繼承人必須把賣房所得存入一個國內銀行賬戶,因為外匯管理局不沾錢,它隻給你一張換匯批準書,你持批準書到你所在國內銀行辦理換匯和轉賬。這可真要命,我們看來根本開不了銀行賬戶啊。出來的路上我開始給太太吹風,萬一房子賣不了就留著唄。

走到大街上,太太突然說要去匯豐銀行試試。對啊,匯豐銀行是外資銀行,或許政策不同?馬上問穀歌地圖,找到最近的匯豐銀行中南分行。匯豐的氛圍更接近於美國的銀行,不像工行人行一副官家商號的派頭,工作人員多有在外留學的經曆。匯豐客服經理告訴我們,開戶隻需護照即可,條件是必須在國內匯豐保持存款五十萬元人民幣,或在美國的匯豐保持十五萬美元。這可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啊,我們當即表示最低存款限製不是問題。當得知我們開戶的目的以後,那個頗為帥氣的客服經理悻悻的說,那你們就是把我們當成跳板,在我們這裏過一下唄。不過他依然為我們完成了開戶程序,賬戶需兩周時間審核才能激活。銀行賬戶總算有了著落!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很感謝匯豐銀行。

 下午到房地產管理局,有兩件事。第一,全公證員來電話,說公證處用嶽父的身份證查不到這處房產,很可能當年是登記在他的軍官證下的,因此需要到房產局做房源查詢。到了三樓檔案室,接待我們的女士頭腦及其敏銳,條理分明,但不給查,人家要單位證明,表明查詢者和被查詢者的親屬關係。這個要求合情合理。妻妹馬上跟她的原單位人事聯係,對方答應馬上出證明。

第二,有一個問題從下飛機就一直在我們腦子裏盤旋:當年這處房產有政策不讓外籍人士購買,因此才放在我嶽父名下。現在要繼承,外籍人士仍有限製嗎?不動產管理谘詢台接待我們的小姑娘不過二十多歲,看來是谘詢台的頭兒。我們字斟句酌地把問題重複了一遍。她張嘴就答:那就要看你們符不符合繼承條件,必須要的文件包括房產證,地產證,公證書,護照認證書,結婚證,有這些文件就能辦。這些我們都有啊! 看來哈,當年對外籍人士購房的限製政策並不適用於房產繼承,至少這個小姑娘是這樣理解的。這個秀氣但永遠拉著臉子的小丫頭政策水平真的不低耶。這個問題一落實,心裏又鬆了一口氣。

妻妹電話嶽父生前所在幹休所索要嶽父檔案。幹休所新領導表示由於部隊改製嶽父檔案不知在哪裏,還得找。同時表示幹休所隻能出證明說檔案複印件與原件相符。關於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無能為力。這個立場完全可以理解。

索要嶽母的檔案材料遇到了大困難。嶽母單位管人事的陳副主任也是新人,對嶽母不熟,所以一副公事公辦的架子。當說到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的事時口氣更加難聽。妻妹一聽火大了,馬上懟了回去,一時間談得很僵。放下電話,盡管還是氣憤難平,妻妹開始動員她的關係。一圈電話打下來,說通了陳副主任的上級,看來還有回旋的餘地。決定下周上門跑一趟。

9月13日,中秋節放假。開始清理房屋。

9月14日,請了清潔工,繼續打掃房屋。找到小區旁邊“鏈家”的店長小賀做我們的中介,他把自己稱為我們的“維護人”。不知道這個名稱有何特殊含義。

9月15日,小賀中午時分把我們的房子放到鏈家的網頁上。考慮到我家在四樓,院子裏的樹長了十幾年已經開始遮住了陽台的視線,我們出了一個比通常三室兩廳略低一點的價格。沒想到,從下午三點開始,太太的電話就幾乎被打爆了。我們都說她在那個下午可能是武漢市最火的人了。事實上整個下午我們幾乎都呆在房裏,迎接著一撥又一撥的看房客。到了下午六點,已經有六七撥人看房。房子這麽火,有點出乎我們的預料。同時也有點飄飄然。太太模仿著上世紀我黨宣傳部門的口吻宣稱,讓我們掀起一個看房買房的新高潮!

9月16日,把房門鑰匙給了鏈家,這樣他們可以直接帶人看房,不需要我們在場。

上午妻妹單位的證明已到,於是立即趕往房地產管理局,再次找到三樓檔案室的那位女士。為了套近乎妻妹開口就叫人“阿姨”,人家馬上打回來說:“別叫我阿姨,我比你們都小”當時好尷尬!好在她發現我們是她老鄉,大家馬上熱乎起來,順利拿到房屋產權登記查詢單。這是迄今為止第一件完成了的事。

午飯後將產權查詢結果送往公證處。我們告訴全公證員父母單位對於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態度,她說先把父母的檔案拿到再說,兩者可以比較。看來,在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問題上,公證處還是可以鬆動的。這是一個好兆頭。

下午五點,曾經帶人來看過房的中介小朱帶來兩個報價,分別砍了我們房價的十五萬和二十萬。太太告訴他還得加價才行。電告我們的維護人小賀,他說先別答應他那有一個出價更高價的客戶。兩小時後小朱再來電話,說客戶願意再加十萬,要求當晚交定金。那時我們真有一種皇帝的姑娘不愁嫁的感覺,就回答說現在交定金為時尚早,等我們的公證有了著落了以後再說。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對市場還是把握不準,錯失了這個很好的機會。

9月17日,一早趕到嶽母原單位,直接找到陳副主任。妻妹一進門就開始做自我批評,說對不起哈,昨天態度不好,我姐姐姐夫都批評我了。一聽妻妹這麽說,陳副主任開始緊繃的臉上慢慢有了笑容,當然也有可能是妻妹托的關係起了作用。總而言之,隨後的事情進行得很順利。檔案室的工作人員拿出嶽母的檔案讓我們自己挑應該複印什麽。在我們這個國家,要看到他人的檔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看著檔案中熟悉的筆跡,太太和妻妹都百感交集。拿到我們所需的材料,去向陳副主任致謝。他一直把我們送到電梯口,並囑咐說公證處以後有什麽問題可以隨時聯係他,不用客氣。國內可真是一個關係的社會啊。這件事情從開始這麽困難到最後皆大歡喜,全靠妻妹的務實靈活的處世方式和四通八達的關係網,值得表揚。

嶽母的檔案隻提到外公的過世,卻沒有外婆過世的記載。這我們早已預料到了,因為嶽母退休的時候外婆還健在。那麽,如何證明外婆的去世呢?公證處全公證員曾經提到,如果實在找不到老人去世的證明,墓碑的照片也可以。當時聽到這條政策我們都麵麵相覷,心想真的假的? 事到如今,要不花幾百塊錢找個石匠刻一塊這樣的碑充數?

我們又想到了火葬場,他們應該有當年外婆火化的記錄。聯係火葬場,結果他們隻有近十年的火化記錄,因為在從紙質記錄轉為電子記錄時隻保留了十年的檔案。把多年留下的檔案丟失了,這算什麽管理現代化?

妻妹開始翻找她的小本本。她突然想起多年前曾拐彎抹角地找過幹休所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教導員。於是找出來給該教導員發了微信求助。教導員毫無懸念地置之不理。妻妹又托甲托乙輾轉找到派出所的上級單位,那裏的一個頭頭答應幫忙疏通。

在回家的路上還接到兩通電話。一是幹休所來的。他們已經找到父親的檔案,約定明天上午去取。又是一個好消息。另外我們的中介小賀來電話約我們下午六點與一個客戶見麵。國內地產交易的方式真搞不懂。我們與買方就是一個買賣關係,價格就是唯一聯接我們的東西,討價還價唄,見什麽麵啊?應該是想當麵砍價。不過想了想還是去吧,也好看看客戶的資質。

晚上見麵如期舉行。買家是一對年輕的公務員夫婦,一上來果然要求再降五萬。小賀馬上接過話說,賣方是看在原價的基礎上才同意過來的,希望客戶理解。小兩口一聽也就不再爭了。不過貸款出了問題。小兩口不可能全部貸商業貸款,必須借至少七十萬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國內貸款有規定,即買方的貸款必須在賣方所在銀行借,而我們的銀行是匯豐,匯豐由於是外資,沒有住房公積金業務。一談到這兒,在場的人都傻眼了。誰都沒有想到這筆交易死得這麽快這麽慘。雙方都很失落地相互道別。隻有買方的中介小餘的眼珠子還在轉悠,他說等我一下就推門出去了。幾分鍾後他推門進來,宣布說工商銀行願意為我們開戶,明天買賣雙方都到工商銀行,我們開戶他們辦貸款,而且一旦我們的賬戶有了,我們就在銀行簽一個意向性合同,買方把定金交了。我們一聽心裏叫苦,直言相告我們去過工商銀行,人家不給辦,非要工作證明不可。小餘說那是總行,明天我們去支行。我們又說我們還不是戶主,沒法收定金。他說明天的合同是意向性的,他們簽我們不用簽。說實在的,我們真見識了國內辦事的靈活性或者說無原則性。就衝我們,腦子哪裏轉得過這麽多的彎兒啊!不過,死馬當成活馬醫唄。看看明天什麽結果吧。

晚上,小朱的客戶居然給我太太發來了微信!我們真是驚呆了,嚇傻了。國內什麽情況啊,買家居然可以找到賣家的私人微信,然後繞開中介直接和賣家溝通。這位客戶介紹了自己的情況,又要求麵談。我們客氣地回了話,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任何事情。 

9月18日,今天的計劃是先到漢口嶽父的幹休所拿檔案,小賀開車來幹休所接上我們,然後一起去工商銀行漢陽分行辦我們的開戶和買方的貸款。

在從武昌到漢口的地鐵上接到小朱的客戶的微信,說她大伯在工商銀行水果湖分行工作,可以幫忙開戶,犯不著大老遠的跑到漢陽去。我靠,我們還沒有動身她就知道我們去哪兒,這還有沒有個人隱私啊?這位客戶堪比克格勃摩薩德FBI啊!她不怕我們忌憚她不跟她玩兒嗎?

到了漢口幹休所,所裏以將有關材料準備妥當,拿了就走。嶽父的檔案裏有提到嶽父的父母已經過世,這一條就可以滿足公證處的有關要求了。然而嶽父的檔案裏並沒有提到嶽父的嶽母,也就是我太太外婆過世的事。外婆過世就成了我們唯一還要證明的事了。

小賀開車到幹休所接上我們去漢陽工行,帶來一個壞消息:昨天見麵的那家客戶退出了,估計還是承受力不夠。有點兒失望。好在開戶的事情照計劃進行。到了工行,走正常程序順利地開了戶,懸著的一顆心終於放下了。從這一刻開始,太太也算是有卡之人了,從一下飛機就困擾著我們的銀行賬戶的問題終於圓滿解決。問題是我們搞不懂這係統是怎麽運轉的。和小賀討論了為什麽同是工行我們在水果湖碰了釘子在漢陽又搞成了,我們一致認為這是因為各支行財務上各自獨立,相互競爭,因而執行政策也因人而異。然而對於我們這樣的客戶而言,由於人生地不熟兩眼一抹黑,根本無從得知哪些支行比較牛X,哪些支行比較親民,隻有瞎撞,成不成看運氣。

中午吃飯時小朱的客戶又來了微信,現在他們同意我們的報價,但要求見麵談談。據我們的經驗,凡要麵談必有貓膩,好在也有時間,就答應在Starbucks 見麵。小兩口男方是武大海歸,女方是公務員,殷勤地為我們買了咖啡。原來小兩口想撇開他們的中介小朱和我們的中介鏈家直接和我們交易,這樣他們可以節省二十萬。我們表示和我們的中介已經工作了一段日子,道義上退不回來。女孩就勸我們在國內我們和中介的關係是沒有什麽義務的,何況他們銀行有人貸款會很快,他們房管局也有人手續也會容易些,等等。可惜,我們當時被西方社會的做法洗了腦,沒有順應國情,竟然拒絕了這麽高品質的客戶。

晚上有重大突破。派出所教導員親自來電話,外婆的死亡證明書和戶口注銷記錄找到了!關係啊,關係永遠是第一位的。有關係兩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沒有關係跑兩天甚至兩個星期都未必能成。就像我們這件事,如果沒有關係你直接上門要,人家派出所可能根本不接待。

這一下,除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外,公證所需其他材料已經齊了。

9月19日,上午轉了四次地鐵趕到派出所,教導員中斷開會特地親手把外婆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記錄複印件交給妻妹。妻妹的麵子是給夠了的。最後一份材料到齊了,是該交作業的時候了。

再次來到公證處。全公證員審查了全部文件,然後出具了兩份文件,一份證明我嶽父,他的配偶以及他的父母均死亡。另一份證明我嶽母,她的配偶以及她的父母均死亡。我們在兩份文件上各寫下一段話:所提供情況屬實,如有不實,全部法律責任均由我們承擔。四人在兩份文件上簽字按手印。至此,公證程序全部完成。公證書需五到七個工作日做成。她掰著指頭跟我算,快的話十一之前可以出來,慢的話就要等到十一以後了。

這兩份證明中關於養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一段留為空白。在等待間隙我問全公證員,真有單位會像公證處要求的那樣,在證明其員工沒有繼、養子女或非婚生子女的文件上蓋章嗎?她也很坦率,回答說很少。不過她笑著補充道,單位可以把這段劃掉再蓋章啊。我點點頭,心想你早說啊!

公證書辦成,意味著一段最具不確定性的路走完了。下麵就是按部就班地拿房賣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