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別人就是愛自己
文章來源: yfz94652015-09-11 17:11:04

 

愛是個被用得最多,但也可能誤讀最多的字。筆者一直有個願望來寫文章說說愛的精神含義,用以區別愛的世俗之解。通常在生活中,人們將由主體對客體產生的歡喜感覺稱之為愛。但那僅僅是世俗之愛,而非精神之愛。世俗之愛與精神之愛有著根本的差別;前者產生於分裂的內心,後者感悟於直覺的精神。以邏輯二元為基礎,生活中人總是對感知進行分別與意識加工;從而產生了主體與客體的區別。正因為如此的“道生一,一生二,..”,人們走向世俗。 在世俗情感上,愛與恨永遠對立;它們相互排斥,卻又相互依存。沒有愛,那有恨。就如同,沒有左,那來什麽右。左與右互為對方的存在基礎。因此,人們永遠不停地滯留於世俗的愛與恨之兩端。無論愛還是恨,都是一種主體對客體使然。莎士比亞的戲劇 – “羅密歐與朱麗葉”就是在告訴人們,有多大的愛,必然也會產生多大的恨。因此,頌揚世俗之愛是沒有太多意義的,因為它也對世俗之恨推波助瀾。而基督所說的愛就不是世俗之愛,而是精神體驗了。保羅甚至說,“上帝是愛”而不是“上帝愛人”;一字之差,本質不同。說到這裏,人們也許會困惑地想起基督經常告誡大家要“愛別人”。那不也是一種從主體到客體的情懷使然嘛。從邏輯上講,這的確是世俗之愛。但是筆者感覺,基督在這裏僅僅講了前半句話,讓人在生活中體驗後半句話。完整的話應該是“愛別人就是愛自己”。真愛屬於精神,它無法被把握。因為任何“把握”都走向“使然”而不是“自然”。老子說“道法自然”;自然非使然,更非想當然。不幸的是,人類太習慣於“使然”,而很難趨向“自然”。因此才有先輩聖人告誡我們如何從“愛別人”的“使然”出發,漸漸走向“自然”的道理。它就是基督講的“無分別”道理。老子的“為道日損”也是相同的意思。儒家的心學,與佛教的禪悟也具有相似的道理。“愛別人”不是目的,隻是削弱“使然”的方式。削弱內心分裂,人才能真正有可能領悟到“存在”是個“天人合一”的整體。這也是走向感受 “愛別人就是愛自己”的唯一道路。而“愛別人就是愛自己”這句話已不再是規範行為的理念使然;相反,它是一種精神感悟。它產生於人對內在精神的某種通透。在那刻,人有一種“同體感受”,即對別人的快樂與痛苦感同身受。精神與思想就像兩條腿,使得人們能更好地行走在認識世界的道路上。而遺失精神,會使得我們用單腿行路。那又是何其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