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記下的一課
文章來源: zqy682012-07-11 23:30:54


這半個月的業餘時間都用來對付我的小額法庭的官司了。

因為一張有爭議的汽車保險賬單和保險公司斷斷續續折騰了近三年。今天官司結束了,法官判保險公司付一半的修理費,而之前保險公司是要求我全付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是沒有白折騰,多少為自己討回了公道。

今天這個破官司總算劃句號了,我除了覺得解脫之外,並沒有太多的喜悅。有的是經驗教訓,值得自己記取。

1)以後對於有爭議的賬單,堅決不付,讓對方來找你討說法。而不是像我這麽天真(或者說是愚蠢),居然聽從對方的建議,先付了賬單,再去法庭去dispute 

2)能不去法庭解決問題,就盡量避免。尤其是為了2000元以下的 小額官司,也許你花的時間和精力都要超過你所爭取的金額,特別是我們這種不熟悉法律和法庭程序的人。開始以為隻要自己有理,就一定能在法庭上得到正義,事實上並非如此。碰到有人耍無賴,睜眼說瞎話,不承認自己說過的話和錄音的證據,同時又找種種借口不出庭,那你真的沒有辦法。法官無法認同你的證據,也就無法為你伸張正義。

3)一旦決定打官司,就不能怕麻煩。要有一往無前的心態,隻能進,不能退。善良隻對善良的人適用,對於不誠實的小人的善良,是屬於自己腦筋糊塗。

4)對於今天的官司,我本可以要求被告支付一半打官司的法庭費用的,也是自己心軟,沒有“宜將剩勇追窮寇”的精神,覺得法官判對方付一半保險費用,已是為我討回了部分公道,在庭上時也沒有進一步據理力爭,甚至還想到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庭訓結束後,又為自己的“婦人之仁”覺得不值,你不去爭取那部分費用,也沒人感激你。既然是你有理有據的花費,又為何不去爭取呢? 沒辦法,怨不著別人,這就是我,這就是我性格的一部分,不善於據理力爭,關鍵時候掉鏈子。

 

 這個耗時兩年的小額法庭官司,如果算經濟賬,扣除我打官司的花費和精力,其實非常不上算。就隻當我花時間,花精力去選修了一門初級法律掃盲課吧。至少以後再遇到類似問題,我會比以前更明白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