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與財富-李延明
文章來源: YANMINGLI2011-07-29 13:50:24



人皆有欲,欲望是由個性延伸出來的,等於是自己的私欲,所以欲望是個性、不規範、沒有尺度的。欲望出自個人的想像,常因個人欲望增加而做出損害別人的舉動,所以欲望要謹慎以對。

「欲望」和「追求」有別,追求是正向的思維,是追求做人應該具備;或者還沒有具備的部分,屬於正常的做人道德規範,是正常的需求。所謂正常,指的是在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前提下,一個人生存所必需,這種需求乃人之常情。

區分「欲望」與「追求」不難。衣、食、住、行是人最基本的需求,超過這些範疇就不是需求,而是奢侈。俗雲:「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鳥是為了需求而亡,人則經常為了財富的欲望而死,並不是為了需求。

人人都可以創造財富,但要看如何使用。君子取之有道,用之有方。取之有道,是指規規矩矩,靠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勤奮,創造物質的財富。用之有方的「用」是一種方法,怎樣使用的意思,「方」指的是「無規不成方圓」的方,是範圍的意思,不是方法的方。用之有方,意指使用在所針對的範圍內,這個範圍就是「無規不成方圓」。

從古至今,創造財富大致是為了兩種目的、用途,一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欲望、奢侈的行為,並把榮耀歸於自己。另一種是為了追求,將財富用於弘法行善、幫助人,讓更多人認識生命、了解生命,所創造的財富不歸於自己。大多數人創造財富是給自己使用,隻有少數人將財富拿去幫助別人,甚至要承受旁人之譏,認為這種人腦筋有毛病。

對於行善,一般人也有兩種看法。私欲重的人認為,把賺來的錢給別人使用,是腦筋有毛病;而另一種人則認為,將自己所創的財富用來幫助他人,是很高尚的做法,自己或許做不到,但能有這樣的認知,已相當難得。

耶穌、釋迦牟尼等聖人建立了宗教,是為了讓更多人了解神、了解道,了解做人要有方向、要有追求。這是在宗教裏所建立的信仰和追求,是人真正的的需求。

遇到災難時,多數人會禱告、祈求,希望能脫離苦難。例如有人辦活動,上百、上千的人手拉著手,為病人、癌友祈禱,然而,人和人拉著手不能解決問題,聚集成千、甚至上萬人,也不能代替神,因為人的命運是由神、由生命法則決定的,並非人數眾多就能改變。

世人盲目,總認為自己很偉大,誤以為人可以替代神、可以決定人的命運。再誠心的禱告,也不能改變生命的法則,因為神製定了道的規範、生命的法則,可是人不但忽視它,甚至會挑戰它。

真話有時不能明說,說了會觸犯眾怒。耶穌在世傳道時,也常會觸犯眾怒,因為人認為自己已經得道了,何須救贖?當耶穌講真話,告訴人們那隻是妄求時,自然會觸犯了世人。

世人往往分不清妄求和真求,真理不因人而改變,也不因人多而改變。真理是不變的規律,也就是道。

我辛苦工作的目的,一是為了安家,二是用於傳法,是正當的需求及追求,藉由實踐的過程,讓人懂得分辨,財富到底是應該用來滿足個人的物質欲望,還是善用這些財富來行善與追求,也希望給學生們立下了追求的規範,明白何者為追求,何者為欲望。

要想掌控欲望,須先認清自己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