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就是意義
文章來源: 禦樹林楓2011-09-10 18:52:03

   前幾天,有人問我家娃暑假去那裏玩了。小家夥回答:“聖地亞哥和墨西哥。”我趕忙笑著跟了一句:“沒有,沒有。我們隻去了聖地亞哥。那裏有很多墨西哥文化,所以娃兒以為去了墨西哥。”的確,在聖地亞哥領略很多墨西哥風情:一會兒觀看墨西哥舞蹈,一會兒品嚐墨西哥食物;孩子這個年紀聽了墨西哥長,墨西哥短,可不是以為自己逛了趟墨西哥嗎?聖地亞哥Old Town (多圖)

   但是說完我就挺後悔:完全可以回家再和孩子講清楚,為什麽非當著別人駁孩子的麵子?何況這個人並不是非常熟悉,人家隻是在開學之際的常規問候。我自己覺得感情虐待的帽子倒是扣不上, 但是覺得終究不合適:孩子是一個有獨立思維和感情豐富的個體。

在我驕傲地成為一個媽媽之初,一個年長些的朋友對我說:“不要把孩子當作你的個人財產。”時光轉逝,我愈來愈體會到孩子不是我的附屬物,並不是“父母給他什麽就是什麽,孩子本身並不具有索取的理由”。孩子有他應得的東西,例如,被尊重的權利。

   我感覺用父母在成人之間交流交往中的相互寬容尊重的態度就可以身體力行地感染教育孩子。然而,父母卻沒有在教導孩子的問題上體現寬容和尊重:孩子在被誤判時,性格懦弱的孩子會隻能是委屈承受;勇敢的孩子就會反駁挑戰父母的“權威”,到了被扣上“不聽話”的大帽子。

孩子生日聚會想去什麽電玩場所,我一百個不樂意:平時就反對去。去Jumping House Gym還落個鍛煉一下身體;去動物園、水族館也增長個知識 。那個不比那嘩啦嘩啦投幣,稀裏糊塗傻玩的地界強?---沒意義。朋友的話點開了我:孩子過生日是為了高興,孩子高興就是意義。

尊重孩子還應尊重他們的選擇,給孩子自主決定的機會。選擇什麽課外活動,去哪個夏令營,在哪裏聚會,以至將來選擇什麽專業。要從孩子的興趣意願出發。我自己有什麽想法,可以從平時的言語中的言談中有意無意地灌輸引導;在孩子選擇時也可以直接提出來讓孩子參考。如果孩子依然堅持自己的選擇,我想我能做的隻是尊重和盡力支持。如今轉換專業,重新擇職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即使孩子的選擇最終證明不明智,至多孩子多了一段經曆,這經曆也是他人生的豐富。多走一段路,多看一段風景。

    除了教育愛護孩子,我還要把孩子當做自己的朋友一樣去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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