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曉波先生的三個黑幽
文章來源: 文革傳人2020-07-13 00:05:33

劉曉波,咱國此刻不太知名的“前作家”,三年前去世。其實呢,曉波先生還有另一個可以讓他更知名的“標簽”,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在“網紅文化”盛行的咱國,曉波先生的這個“標簽”,是可以蓋過大多數其他人的“名號”的。可是, 此刻,在“百度百科”上,劉曉波的“詞條”打不開。所以曉波先生在咱國隻是“不太知名的前作家”。

曉波先生於2017年7月13日病逝。死在被判刑11年的服刑中。曉波先生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曉波先生幹啥了?

他試圖以一己之力,修改咱國憲法,有文件“零八憲章”為證:

http://www.2008xianzhang.info/chinese.htm

那他把憲法給修改了嗎?沒有,隻是“試圖”,換句話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具體落點就是個“試圖”修改憲法行為。

在他與他人同提倡的“零八憲章”中,共有19條“我們的基本主張”。其中第一條是,“修改憲法”。這,合情合理,不“修改憲法”,哪裏有“新憲章”的空間?但他畢竟沒修成,而且離能“修改憲法”還老遠呢。然後被抓,被判,被關到死。

可是,他“修憲”的主張被別人借鑒了。在他去世後的不到一年,2018年春,“憲法”就真被“修”了。

“取消國家主席國家和副主席連任限製。” 修了!

看見沒?曉波先生因主張獲罪而被關死在獄中的“修憲”想法被別人實踐,而且,真的“修”了,修成“主席”可以無限連任的準“帝製”還人因此沒被罪被罰。

黑幽之一。

“零八憲章“的19條”我們的基本主張”的第二條,是“分權製衡”。而這一條,在曉波先生去世後的第三年,也就是此刻的2020年,真製衡成了。

2020年夏,“50年不變”而且要“港人治港” 的香港特區,被咱黨給加了個“國家安全公署”,是“公署“,不是Gestapo , 但可以在港抓人。並告訴香港人,“本署及成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特區政府管轄,執行職務的人員及車輛不受特區政府執法機關的搜查、扣押。”  

得, 分權製衡!盡管不是你對皇上“分權製衡”而是皇上對你“分權製衡”,反正是“分權製衡”了。

黑幽之二。

“零八憲章” 的19條“我們的基本主張”的第十一條,是“言論自由”。其中特為提到,要“廢除現行《刑法》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結果,曉波先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 判刑11年,關死於獄中。

黑幽之三。

前兩個黑幽,曉波先生未曾經曆“後果“,所以也沒反應。可第三個黑幽,是他親曆了的。於是有“我沒有敵人”的一篇寫於獄中的絕世之文。你不消除對我的敵意,我隻好先消除對你的敵意。

幽默大師!

謹以此文紀念曉波先生去世三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