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家園的捷徑:選舉“最該被打”人物
文章來源: 文革傳人2013-01-18 00:03:17

網絡名人李承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簽名賣書,過程中有一個中年男子上來打了李一巴掌,這個打人的“好漢”後來在網上貼出個文章自我解釋(此文真偽本老漢無法驗證,後麵說事權稱此文為“正義文”)。“正義文”挺長,大意是那一巴掌打的無私、無畏、崇高、正義。這個“正義”當然扯淡,打完人後發個帖解說一番如果就 OK 了,那日後珠江流域就會是成龍老大發指令的地盤,自製、販賣軍火會成為暴利行業,保鏢行會像麥當勞一樣滿街連鎖。

雖扯淡,“正義文”在咱城獲得不少呼應,叫好的有太祖爺的崇拜者,有文革的向往者,其中不乏一些“道德高尚”人士,都在稱打得對,打得好。這個現實需要麵對,打人需求是咱們文化裏該關注的民生問題。

中國話說危機,每個危險都蘊藏著機會。打人需求能被整成啥“正能量”嗎?咱那兒社會前行,都知道大眾參與、大眾監督是藥方,隻可惜咱黨怕大眾“素質太差”與“條件不成熟”,不便此時試行民主以免亂了穩定。可是,“素質”與“條件”總得實實在在提升才對。而打人需求這個民生問題,就為提升帶來了一個絕佳的機會。何不聚打人需求為動力,每年搞一個“最該被打”人物選舉?

在此先把限度擺上,免得被“國際社會”說成是野蠻、嗜血的活動。最終的打人儀式一定要允許被打者戴頭盔、穿防護服,打人現場要有裁判可隨時叫停儀式,現場還要有救護醫生與設備,身體關鍵部位要定為禁打區,打擊時間一定要短。打的規則有了,就可關注選舉規則了。首先,被選舉權一定不能設限,挨打麵前人人平等,隻有身體不適被打者與兒童除外。被打名額可暫定每縣一名,再從中選出每省的“省該打”,然後全國投票選唯一的“國該打”。

選後,縣選的“該打”在此縣被打1分鍾,“省該打”在省裏被打5分鍾,“國該打”在CCTV上實況轉播被打10分鍾。所有被打過的當事人其後都可獲一枚再不被選的免疫金牌並獲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此徑如能建立,實踐運行二十年,其間提名、組織、選戰廣告、投票監票機製、選舉訴訟流程,一定能夠得到良好的開發。萬一某次選舉出了紕漏,也不至於影響國家大事,少打個把人無傷大雅。反複演練間,與選舉有關的大眾“素質”與社會“條件”定能大幅提升。

二十年後,高尚的素質,美好的條件,一舉將選舉“該打”切入換成選舉“領導”,必將是一次輕鬆的水到渠成。

打人需求轉成拳拳報國票,文明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