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美國名校(194)---計劃外成功之投稿“科學”
文章來源: 海攀2011-10-11 09:26:20

吉姆離開他們的實驗室沒一會,鄭衛和麗莎正準備進行優化實驗時,吉姆的電話又打過來了,讓他們馬上去他的小會議室。他們到那裏時,楊小靜也在,吉姆連坐都沒有讓他們坐,直接宣布:“我認為你們的成就已經遠遠超出了‘美國基因雜誌’的要求,你們的論文應該發往‘科學雜誌’。”鄭衛一驚,重複了一句:“科學?”同時不由自主地望向楊小靜,正好她也在看自己,兩個人馬上都把目光移開了,臉都紅了,因為他們倆都想起當年鄭衛不學習,楊小靜逼他出會議論文時,鄭衛胡吹要寫論文上“科學雜誌”。經過了這麽多的風風雨雨,經過了無數個日日夜夜的艱苦努力,這一天居然真的到來了。兩個人盡管都麵無表情,誰也不看誰,心裏都是如海中的巨浪,洶湧澎湃,起伏不定。

 

吉姆點頭莊嚴地說:“對,你們的成就,意義重大,值得上‘科學’。”鄭衛難以置信地問:“你真的認為,我們的成果好到足以登上‘科學雜誌’嗎?”吉姆嚴肅道:“相信我,我知道他們的標準。我的確認為你們的成果已經達到了他們的要求。”麗莎比鄭衛更快地接受了這個美好的事實,叫了一聲:“是,太捧了!”扭身與鄭衛對掌。吉姆微笑了:“當然,你們必須做足夠的理論總結,僅有實驗成果是不夠的。不要擔心,大衛,我會幫你的。”鄭衛這時也明白了,勝利女神不是在你想念她時,她就會眷顧你,而隻要你努力到了,她就會自動為你舉起彩旗。他也握拳說:“好,我們就發‘科學雜誌’!”楊小靜也在旁加上了一句:“祝賀你們!”

 

吉姆立即重新做了工作安排:“大衛,你集中精力進行理論分析和總結,需要做任何補充實驗就立即提出來,有什麽要求也請告訴我或者靜。靜,你幫他們準備好所有實驗用具及材料,另外找兩個不太忙的實驗員,要他們臨時跟著麗莎一起幹。麗莎,你負責所有的實驗工作,全權安排其他實驗員的行動。好吧,讓我們馬上轉起來吧,越快越好。”幾個人齊聲喊道:“好!”隨既四散衝了出去。

 

隨後一段時間,他們都進入了瘋狂狀態,沒日沒夜地衝剌。鄭衛做實驗性分析總結已經輕車熟路,但要把它們提升到理論高度,他還是有一點吃力。他參考“科學”、“自然”、“細胞”等高水平雜誌上論文的寫法,按照“科學雜誌”的要求,不停地想,不停地寫,不停地改。每寫好一段,就發給吉姆,請他檢查修改。吉姆則幫助他確定什麽要寫,什麽不寫,怎樣寫,寫到什麽程度。鄭衛從中學到了很多撰寫高水平論文的技巧和方法。

 

在實驗內容方麵,他還要不斷加入麗莎小組所得到的最新結果。麗莎有時候工作太晚了,不得不跟鄭衛一起擠睡在實驗室裏。鄭衛害怕自己的燈光或動靜打擾麗莎睡覺,麗莎疲憊地笑著說:“你可以唱歌或者尖叫,我不會醒來的。”她已經把自己有一篇論文發往“科學雜誌”寫入了她的申請信裏,相信這個成就對她申請入讀王冠醫學院有很大幫助。

 

終於實驗和論文寫作都完成了,鄭衛約巴特曼博士一起做最後的修改,然後就是寄出了。吉姆找了幾個時間段,都覺得太短,不夠用,因為他是整個實驗的老板及論文的通訊作者,要對論文負總責,所以他對這篇論文的重視不亞於鄭衛。最後他們兩人商定,還是晚上下班後一起在小會議室定稿並發稿。

 

到了晚上,他們二個人對著手提計算機的屏幕,一個字一個字地摳,一段一段地改,反反複複,務求完美。開始麗莎也參與一起修改論文,可是坐了一會就頂不住了,哈欠連天的,這一段時間她實在太累了。吉姆建議她先回去休息,有什麽實驗上的問題,他們會隨時打電話問她。麗莎表達了自己的良好祝願,便告辭而去。

 

楊小靜則在隔壁的秘書室裏做她的MBA作業,同時也有寫作任務。她參與編寫王冠的管理案例集,提供了幾個她在餐館打工及在實驗室做管理工作時碰到的案例。盡管隻有幾頁紙,她還是盡心盡力地做,因為這還是第一次由她撰寫的文字印刷出來供他人閱讀,這對她來說很重要。想起自己這樣的人,居然為王冠的學生提供管理的案例和方法,實在是很驕傲很滿足。她想,幸福就是意想不到的成功。

 

本來以為三四個小時的工作,結果卻越拉越長。吉姆和鄭衛兩個人都是精益求精的要求,絕不允許有一點馬虎。對一個意思的遣詞用句,他們就可以折騰半個小時。楊小靜端來兩杯咖啡給他們提神,吉姆還說了聲謝謝,鄭衛裝做專注於論文,仍然不肯理她。過了十二點,吉姆幾次叫楊小靜先回家,她都不肯走,一直等著老公。直到半夜二點多,當他們終於最後定稿並按鍵寄出後,才發現楊小靜已經扒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睡著了。吉姆一邊叫醒她一邊笑著生氣道:“你為什麽就不能先回家呢?為什麽你總要打敗我,就不允許我打敗你一次?”楊小靜誇張地說:“我隻是想見證一個偉大的時刻。”鄭衛沒心情聽這倆口子的調笑,揮手告辭了,心裏想著,如果當年自己也這樣幹到很晚的話,小靜也一定會等他等到最後的。這一個人從底層爬上來很不容易,所以對自己非常狠,對別人也相當嚴。現在看來,她好象也不是那麽壞。自己如此恨她離自己而去,是不是也太過分了呢?這件事到底是自己責任大還是她的責任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