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的槍擊事件的思考
文章來源: 加州老子2014-08-24 01:04:15
密蘇裏州弗格森的警察打死了黑人青年。。。一個多星期了,人們仍然在尋找到底發生了什麽和為什麽會是這樣的答案。

事件一發生,立刻有大批媒體跟蹤報道,據說許多媒體主持人到達弗格森的速度和駐守時間之長都讓當年台風卡吹呐巨災發生時他們的表現相形見絀。

現在的人聽新聞也是有選擇的,左派選左派的媒體,右派選右派的。取決與哪一家的媒體,報道出來的事件是大相徑庭。於是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很多人就早早地就下了結論--確切地說是他們選擇的媒體給他們暗示的結論。

這有點像咱天朝行事的風格,多少案件,不都是央視來定案嗎?許多中國人不管是出來的還是在國內的,思維方式與央視是一樣的。判斷案情的邏輯思維思路也和南京彭宇案的判案法官相當:
    老太太摔倒 + 年輕人扶去醫院 = 年輕人撞倒了老太太
    白人警察 + 打死黑人青年 = 種族歧視

我完全沒有否定警察有種族歧視亂殺無辜的可能性,但這也隻是一種可能性,需要經過嚴格的調查取證,法庭審理才能定案。先入為主地認為白人警察一定是種族歧視是不是有點武斷呢?現在聯邦政府也已經介入調查,為什麽不能等調查結果出來之後再下結論呢?

盡管華人中有人不滿黑人鬧事公開表達反黑人的觀點,但似乎多數華人相信白人警察是種族歧視亂殺無辜的。這或許用毛的階級鬥爭理論可以解釋:多數華人都把黑人看成是和自己一個階級的,不管怎樣都會力挺。(當然現在人不說“階級”了,叫“少數族裔”或者稱“弱勢群體”,也就是被壓迫被歧視的階級,其實是一個意思。)

所以假如這個案子現在開庭審理,絕大多數老中都不合適進入陪審團,因為他們心中目誰有罪誰無罪早就有了結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