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鼐和《逃妖》
文章來源: 托寶貓2013-08-29 03:20:31

《逃妖》是老鼐翻譯的我的第三首詩。前兩首上溯到十幾年以前,年輕的小鼐泡妞的手段之一就是用規整的十二音節詩句,譯了妞的兩首詩。今天回頭看,此妞真容易糊弄啊。

老鼐的所謂翻譯,不是中譯法,而是法譯法。以他的中文水平,再過五十年也多半看不懂我的詩。他翻譯必須遵循以下程序:我先自己用簡單法語句子盡量忠實原意地翻譯出來,然後老鼐再根據這些法語句子,寫出規整的詩句。所以老鼐翻譯我的詩就像林紓當年翻譯西方小說,完全是二道販子。他也有自知之明,說自己不是traducteur(翻譯者),而是versificateur(詩化者)。

老鼐寫字是學院派的,向來喜歡研究考證勝過自由創作。可惜我有眼不識泰山,隻對他偶爾寫的怡情戲耍文字感興趣。他孜孜不倦寫出一篇嚴謹的曆史文章來,我最多掃一眼就不再細看。他很鬱悶,伺機打擊報複。看我流水般嘩啦啦寫出一首詩來,就嗤之以鼻:“寫得這麽快,一定是pipi de chat(貓尿),有數量沒質量,最多像雨果,怎麽比得上馬拉美反複斟酌,字字珠璣。”

由此可見老鼐有多拽,連雨果的詩都不放在眼裏。

我說你這是典型的吃不著葡萄就說葡萄酸。你自己做不到七步成詩,就嫉妒我們這些隨便說句話就是詩的人。雨果怎麽了?我做雨果就很滿足了。

這次暑假,老鼐得了閑,突然大發慈悲,許我一首詩。但老鼐的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寫成的,他自己也說“以整個暑假為限”,所以我就慢慢翹首以盼。

那天我寫了《逃妖》,他在我身後看我十指如飛在鍵盤上揮舞,又嗤之以鼻說:“又是這種不動腦子就寫出來的所謂詩……而且顯然還不是規則的格律詩……這也能叫詩麽?”

我說:“你看都看不懂,就先不要忙著批評我的詩了。暑假已經過去一半了,你許諾給我的詩呢?”

他一時語塞,然後說:“要不我把你這首詩翻譯成法語詩,抵我的帳吧。”

於是這就有了第三次合作。還是老方法,我先翻譯出來,然後二道販子寫成規整格律詩句。

二道販子看著我的法語初譯,大搖其頭,怨聲載道:“‘心上有麵旗幟’是什麽意思?‘甜葡萄’在這裏有什麽用?你寫的這叫什麽呀,東一榔頭西一錘子的。”

於是我隻好又加注解,把意義曖昧模糊的地方寫明了,讓老鼐看懂。那些典故、引用,都得一一標出來。

關於“妖”,我想了很久,覺得法語裏實在沒有可以完全對應的詞。“fée”這個詞,其實我並不是很滿意,因為這個詞的仙氣比妖氣重。“esprit”呢,我又覺得太虛幻縹緲,實體性不夠。但因為沒有更好的,最後還是用了這兩個詞,

《逃妖》有點長,而且詩節正像老鼐批評的那樣,不規則。所以老鼐一開始打算用平韻,用史詩體或者詩劇體,寫成不分節的長詩。這要放在中國,就是長恨歌琵琶行一類的了。最後譯出來,因為有故事的轉換,我卻覺得還是分節好。最終成文是七節,分別是4,6,8,6,4,6,10句。對於這樣不規則的詩節,老鼐十分不樂意,懾於我原文作者的霸權地位,卻也無可奈何。

二道販子的譯詩很美,我自己寫不出來,但還是有判斷能力的。這譯文的最大特點是濃縮精華。《逃妖》原文共70句,老鼐的譯文隻有44句。言雖簡,意義卻非常精當,原文中的要點都顧及到了。這四十四句詩,用的全是規整的亞曆山大體,陰陽韻交錯,很了不起。有些句子比如“Ton manteau sali perd sa couleur abricot / Et ton soulier brodé prend la boue du sabot.”實在是極美,達到了大師水平。我也喜歡第三節裏的幾個enjambement,處理得非常高明。“Décharnés, leurs doigts savent tisser / La toile et le dédain”一句,情景躍然紙上。我覺得整首詩讀起來很好玩,因為跟閱讀自己的原文是完全不同的感覺。語言真是有趣的東西,換一門語言,就算意義依然忠實,但詩的意境和風韻就都改變了。我那個披著杏黃鬥篷的妖精,似乎突然間就搖身一變成了鯨骨束腰的美豔女巫。

最好玩的是,老鼐一邊兢兢業業地譯詩,一邊對我這詩還是十分不以為然,刪起他所認為的無用部分時也毫不手軟。比如“鍾家的喜轎”和“青龍偃月刀”被精簡成了“巫師的長刀”,而我那些“菖蒲、艾蒿、雄黃酒”,都犧牲掉了,換來一個大而化之的“藥”和“草藥湯”。這也罷了,我最遺憾的是那個“心旌蕩搖”,也犧牲了。我爭取了很久,終究沒有爭取到。老鼐終於為了詩句的美,而舍棄了我的原意。

原文中的“桂花”被譯成了“茉莉”,這是經過我首肯的。原因是“桂花”一詞拉丁文詞源的痕跡很明顯,看起來非常學究。而古典主義的詩歌,要盡量用簡單而明晰的詞,避免流於晦澀生僻。

“唇上有新塗的胭脂/兩頰血色盡消”被譯成了一句“Pour ta lèvre le sang a déserté ta joue”(“為了你的嘴唇,鮮血拋棄了你的臉頰”),意思並不完全準確,但是這個“棄頰投唇”的意象是如此之美,以至於雖然“胭脂”無影無蹤,我也不追究了。

我還喜歡“aurore blonde”(金黃色的晨曦),比我原文裏的“太陽高升”有詩意多了。我特地把這兩個詞挑出來吹捧了一下老鼐,沒想到他不識抬舉,說:“用顏色來形容‘晨曦’,這是詩裏慣用的手法嘛。”這不是在罵我少見多怪嗎。

與原文比起來,翻譯的最大問題是典故的失去,很多具體的典故隻能被抽象化或者普遍化,以適應語境的改變。所以詩不容易譯,用典的詩尤其不容易譯。traduction=trahison(翻譯即背叛),果真如此。

有一個具體的句子也顯然背叛了。那就是我的“天涯何處有良宵”,被翻譯成了“天涯此處是良宵”。我提出的是問題,他卻翻譯成了答案;我在找尋良宵,他卻指出了良宵。由此看來,我畢竟比他悲觀得多。

等終於完工,老鼐茫然問我:“你這首莫名其妙的詩到底想說什麽?”我說:“詩人心,海底針。”這海底針連我自己都撈不出來,他又如何能撈得出呢?難得他撈不出海底針,還能譯得這樣準確而美。更加證明了在文字上,技巧的作用比靈感更大。“意會”終究不如“言傳”。  

從嚴格的文字角度來看,老鼐的法語譯詩比我的中文詩好,嚴謹、厚重、內斂、古典,經得起玩味和推敲。最主要的,他寫的是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詩。而我自己寫的到底算不算詩,還很值得懷疑。自從開始寫這些莫名其妙的中文詩,我已經走上了一條心旌蕩搖、文字也蕩搖的不歸路了。唯一可聊以自慰的是,這詩的起意是我的功勞。也許我這俗人的詩意終究隻是擊節而唱的山歌、黃金項圈銀鐲子、大紅大綠的繡花圍裙。但就算我寫的不是詩,當歌來唱著玩兒,也是好的。

我寫《逃妖》隻用了十五分鍾,老鼐的二道販子翻譯用了整整兩天。所以我突然覺得我們倆的區別可能真的是雨果和馬拉美的區別。哦,這麽說太大言不慚了。應該說:是雨果型和馬拉美型的區別。哦,這麽說好像還是大言不慚。還是實事求是地說:是托寶貓和老鼐的區別,吧。
 
可是,如果二道販子的翻譯夠美麗並且忠實原文,那是因為他站在了我這個賣家兼一道販子的肩膀上。老鼐可能永遠看不懂我的《逃妖》原文,可是我不僅能看懂他的譯文,還能跟他探討字詞的斟酌。如果沒有他的參與,我的《逃妖》還是《逃妖》;而如果沒有我的參與,他的《Esprit échappé》就不可能存在。所以我的軍功章是我自己的,而他的軍功章裏有他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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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對《逃妖》法語譯文的中文反譯(本來想譯成十二音節,但是譯出來太死板了,有糟蹋佳作之嫌,隻好放棄。懂得法語的人們,隻要一對比就會知道,我這個翻譯最多隻是傳達意義,夠不上老鼐法語詩的水平):

八月

給逃跑的妖精

在無憂而高傲的空中遊蕩著
仙子們的謹慎和凡人們的得瑟。
優雅的美人啊,你收起了翅膀,
藏起尾巴,彎著腰,疲憊而神傷

是在城牆之外還是古寺之中,
年輕的書生吟誦傳世的詩文?
你的大衣被汙,杏色再無蹤,
繡鞋沾上了本該屬於木靴的泥痕,
鮮血為嘴唇而拋棄了麵頰,
而如果月亮成全,門就會倒塌

在路上你有時看見來來去去
的影子。無肉的手指善於織理
蛛網和不屑。他們的華麗袍子,
鏡子上的青銅,和耀眼的戒指,
以及用芭蕉木製成的滅火扇,
在巫師的長刀前都趕快避開。
他們對你說:“朋友,如果想吃齋,
來嚐嚐這些水果,葡萄並不酸。”

你曾經身著藍袍,騎馬來臨,
帶著一隻驕傲水貂和一袋新鮮人心。
街上誰笑了?在莊嚴的城市裏,
有些手臂毫無顧忌地召喚你。
你收起獠牙,藏起麵容的陰鬱,
扇子潔白,笛子卻是碧綠。

逃跑的妖精,這是世界盡頭的夜晚,
你必須沉睡直到金黃色的晨光。
沒有夢,沒有恐懼,沒有神聖的祭典,
醒來也沒有藥,沒有草熬的湯。

在門口,他們的桃木劍燃起火焰;
你的彩色毛筆描繪波濤和海岸,
而忘記了那張皮。在地下的黑暗中,
你把皮和人心深埋重重。
眾多徒弟重新變成你的毛皮,
你呼吸著離去,沉默如風雷。

八月,屋簷的水流成無盡的簾,
人們在雨中曬黑,聞聞茉莉香,
在果園的枝頭覬覦幾隻桃。
盆裏三條安分守己的小魚
吸引在夜晚偷竊的黃貓。
你的杏色大衣曾有同樣顏色,
綠笛下係著的絲線也是金黃,
於是我打開泛黃的陳舊白扇,
讀到這首從前寫的詩,
給我自己,或者給你,
哦,逃跑的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