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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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末人口67207萬人/出生率2.478%/死亡率1.459%;
1960年末人口66207萬人/出生率2.086%/死亡率2.543%;
1961年末人口65859萬人/出生率1.802%/死亡率1.424%;
。。。
驗算下來,60年的年末人口應該為:67207+(67207+66207)÷2×(2.086%-2.543%)=66902萬,不是84年鑒上的66207萬,“淨減1000萬”隻剩-305萬了,其次,以此類推,61年的年末人口就相應轉為“淨增”了。由此可見,84年鑒,數據本身漏洞百出、自相矛盾、謬誤重重,已難以“擔當”餓死人最關鍵證據的“重任”了,嗬嗬。。。而84年以來幾乎所有的“非線性死亡人口”推算(中外專家、學者、常人都包括在內),都是以84年鑒為基本數據庫的。所以,請大家鎮靜,先核對84年鑒,看看這裏的引述有沒有出錯,再計算一下,確定這-1000萬是不是確實有問題,然後思考怎麽應對。總得講事實嘛。
年初人口+年末人口)÷2=年均人口; (來自國家統計局提供計算公式)
年均人口×出生率=出生人數;
年均人口×死亡率=死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