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槍殺華人,應循法律途徑追責
文章來源: 記者薑維平2017-04-03 10:09:25

法警槍殺華人,應循法律途徑追責

薑維平

今年,3月28日18時,數以千計的華人聚集在巴黎19區警察局的門前,要求警方對3月26日發生的一起,劉氏中國公民遭警察槍殺的案件展開調查,當地多位華人僑領,也積極參與後續事件處理,據稱,此次到會的共有法國方麵18位代表,其中包括巴黎警察總局局長、法國巴黎19區區長、19區警察局局長等法方警察和政府官員。現場參會的華人僑領共有21人。相關視頻顯示,這次由突發事件引起的抗議活動,群情激憤,規模空前,僑居巴黎的華人非常團結,是多年少有的現象,這或許是本次聚會進行三個小時之後,立即有了一個值得期待的初步結果的原因。

 

據報道,法國警方聲稱已經將槍殺華人的警員停職關押審查,法國警察內部兩個獨立部門的審查程序也已經緊急啟動。同時,當地時間27日夜晚,參與抗議活動的35個被捕華人已經有26個被釋放,其餘的9個人在延長羈押24小時,經過法律程序後,也即將重獲自由。同時,警方還允許華人舉行合法的悼念活動。在筆者看來,下一步是要靠證據,證人證言,在法庭上辯論,而不是在街道上聚集,要理性地,真正地有力,有序,有節地為這位被槍殺的華人討回公道。而且,我要向上述這些熱愛自己的同胞,尤其是勇敢地站出來,把個人生死置於身外的,大聲疾呼的,包括35個被捕兄弟在內的華人,表示由衷的敬意。

 

一般情況下,社會上發生某一起令人憤慨的事件,會情緒非常激烈,像26日發生的一位中國公民被警察開槍打死,不僅他不是什麽恐怖分子,也沒有抵抗,傷及三個警察的能力,而且執法的警察沒穿製服,也沒帶執法儀,就闖入公民的私人領地,還當著兩個孩子的麵,槍殺了他的父親,不論怎麽說,警方都不站在理上,當地的華人看到相關報道,大都會站在自己的同胞一邊,在抗議和示威過程中,做出一些激烈的言行,是可以諒解的,但接下來,可能,花錢請律師,打官司,尋找更強有力的證據,安慰逝者的家人,比什麽都重要,是否應當把“沒帶記錄儀”,作為一個焦點,請律師追究和研討,我很不明白,法國警察不帶設備的原因,有無可能這三個人是“菜鳥”警察,而鄰居又誇大了報警的言辭,酒後的劉少堯確有一些失態,總之,我覺得警察和死者的遭遇是一次令人痛心的誤會,不像故意殺害弱者,倒是像慌亂中,由於心理素質太差而忘記了槍支使用的有關規定,假如是明知沒有記錄儀而肆意妄為,這就另當別論。

 

其實,我已注意到一個情節,事發後,警察們曾把死者的家人趕到外麵,長達幾小時,是保護現場,還是偽造證據,有媒體做了推論,我看後者的可能性不大,法國是司法獨立的國家,律師參與辯護,也是完全自主的,沒有官員敢於幹涉司法的,證人也不會受到威脅,假如真的是警察自己故意刺傷自身,以逃避法律懲處,嫁禍於死者,從技術的角度看,法醫可以鑒定出,同一凶器上,必有警察的指紋,也應當有死者的指紋,而且,法國的法醫是獨立於黨派之外的專業人士,他沒有必要造假。更重要的是,警察執法不帶記錄儀,又出現殺死人的惡劣結果,首先就失利,在法庭上,可能優勢還在弱者一邊,關鍵要請一個懂得當地情況的有正義感的好律師出庭,把一係列證據拿到法庭上,爭得法官的認可,這就需要比較多的費用,而大牌律師的收費則是昂貴的,好在,死者因事件的特殊性已知名度較高,相信會有華人富豪慷慨解囊,既使如此,案件進了法院,可能效率比較低,因為法製社會,一切爭議都要交到法院,還要走完全部程序,故此,案件積壓如山,可能警察被懲處,要等一兩年時間,時過境遷,不斷有新聞出現,也許隨著關注度降低,判決的公正性,就可能打了折扣,這也是對死者及廣大華人不利的方麵。

 

但是,不論最後法庭如何結論,都不會改變一個殘酷的現實,五個孩子們永遠地沒有了自己的父親,而且,當著孩子們的麵,殺死他的父親,這是殘忍的,不人道的,令人發指的,它使我記起2015年5月2日,中國發生的黑龍江省安慶火車站的一起類似案件,一個警察麵對徐純合與他的母親和孩子,同樣毫不猶豫地槍殺了這位多年上訪的農民,看來,不論是專製還是民主的國家,不論東方還是西方,都會有警察濫用槍支殺人傷人的問題,首先,司法機關要做得是,如何把警察的權利,固定在籠子裏,使他們打擊壞人,而不是欺壓老百姓,當然,同時警察也會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總之,控方和辯方,都需要法律武器的保護,用它來主持公道。無疑地,這起案件,既使已循法律途徑解決,也會給死去的父親的孩子,即,那些未成年人,留下永遠無法撫平的傷痕,還留下複仇發芽的種子,這將影響她們的一生,也可能傷及未來,但願明天不再有這樣的悲劇上演。

 

2017年3月29日於加拿大。

 

自由亞洲電台201743日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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