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難為(5)父母之愛
文章來源: 水寧2013-06-07 19:48:05

還沒有到放學時間。

靜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Danny 所在小學的校長,請靜馬上到學校去一趟。靜急急忙忙發動汽車,一路直奔學校。她盡力凝神靜氣,不去胡亂猜測Danny遇到什麽意外。

學校很安靜,孩子們還在上課。辦公室的人直接把靜引到校長室。校長是一位黑發的中年女士,靜經常在校園裏見到她,熱情幹練,靜對她很有好感。

幾乎沒有任何寒暄,校長向靜介紹了發生不久的事情。Danny的班級當天是代課老師當值。課間的時候,Danny想要通過課桌間的走道,一個同學將腿架在兩個課桌中間,擋住了Danny的去路,還說如果Danny一定要過去,就隻能從他的腿下麵鑽過去。Danny十分憤怒,與那個孩子扭打起來,並且用手頭的鉛筆尖劃破了那個同學的手背。

靜默默地聽著。校長繼續說,代課老師把兩個孩子拉開,並且了解情況,沒有特別責備Danny。但Danny非常自責,他一麵哭,一麵使勁地用筆尖戳自己的手。代課老師當即受到驚嚇,直接把兩個孩子送到校長這裏。

校長講述整個過程的時候,靜一句話也沒有說,隻是定定地看著對方。校長結束了敘述,然後疑惑地望著靜說:“不知道你聽懂了沒有?我當了很多年老師,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孩子……”大約她的意思是,對自己這麽狠的孩子。

靜慢慢開口:“也許你不了解我們的家庭情況。我是Danny的繼母,和他父親在一起還不到兩年。Danny的父母以前的婚姻有些問題,雖然他們並沒有在孩子麵前吵鬧,但小孩子都很敏感。他從小生活在那種家庭氣氛下,十分沒有安全感……”靜忽然哽住,眼淚止不住落下來。她了解Danny,深知他早熟,敏感,不快樂。

校長給靜遞過紙巾,然後歎道:“我現在明白為什麽問Danny是讓爸爸來還是媽媽來的時候,他說要媽媽來了。”校長告訴靜自己也是離婚的,因為先生不支持她出來做她所熱愛的工作。校長說,一個不快樂的婚姻對孩子更不好,現在我的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很幸福,並沒有受到父母離婚的影響。校長自豪地將滿牆的家庭合影指給靜看。

後來靜細細地詢問DannyDanny告訴她,他隻是覺得,傷到了別人的手,就要以傷自己的手來賠償。

靜心底的歎息一圈一圈地漾開。也許Danny是一個標準的接受現代教育的孩子,規則對於他來說猶如一道不可逾越的高牆。對於父母的管教,如果事先約法三章,無論多麽不合理,他都會心服口服,一旦違背也自知理虧。而臨時要求卻會招來他頑強的抵抗。

他不知道規則是由人製訂的,多多少少都有各種不甚合理,不能顧全的問題。

對了應該獎勵,錯了就要受罰,甚至可以機械到“以手還手,以眼還眼”。這就是他眼中的規則,對錯清晰,賞罰分明。他不知道還有高於世間法則的東西,那就是恩典。那些白白給予的,不需要對價的東西,陽光、水、空氣、還有愛和寬恕……

Danny缺乏對愛的感受,他以為他應該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靜有深深的憂慮和無力感,為自己無法幫助Danny

朋友們總是安慰靜:我們都知道你對Danny很好,不了解內情的人根本想不到你是繼母。

靜默認了這一評價,心中卻如滾開的水一樣翻騰:可是,我沒有辦法像母親那樣給他愛!

靜了解自己。對於Danny,她一直在盡心盡力地管教和照顧,但缺乏如父母那般的脈脈溫情。

對於自己的兒子,靜記得他曾經稚嫩的話語,全然的依賴。甚至每每進到兒子的房間就能分辨出他兒時的氣味。他們彼此完全了解並且深深信賴,不需要借助任何語言。兒子承襲了父母的喜好和偏愛,讓父母為自己樹上抽出的枝條百般欣喜。

而靜和Danny完全沒有這樣的連結。沒有記憶,沒有同質,沒有自豪感、成就感。

我真的無法讓自己平白生出天然的父母之愛。這是靜不得不承認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