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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上看, 警察一直是比較克製的, 不知為何突然發飆? 女人去動警車門是為的什麽? 然後警車上跳下來另一個條子。 警察對女人的過肩摔, 看上去沒有用力, 連一點點的腰部動作都沒有, 並且正好是警車開門被擋住的那一瞬間。
如果認定全部屬實,那麽警察對女人的行為屬於正常執行公務, 但是, 沒有顧及孩子,要知道女人哪怕十惡不赦, 孩子沒有任何罪過, 在這點上, 警察有錯, 警車上下來那個警察, 錯誤更大, 因為女人已被第一個警察壓倒在地了, 他從警車出來, 理應先去解決孩子的事而不是去支援其實並不急需支援的警察。
據說上海警方已對該警察采取停職的措施,這表明政府開始“作為”了。 但是, 最關鍵的一點, 尚未有任何說辭, 即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的行為, 實質已構成襲警,並且首先罔顧孩子的是這個女人而不是警察, 警察一開始也是非常忍讓的, 這個順序不能顛倒。
國內這類事的發生, 與“鬧”的成本太低有關, 法律不分男女老小, 觸犯了就要受懲罰。
屢屢發生的是倚老賣老的行為, 法律念其年老而處罰很輕。 這次, 對這個女人的處罰, 一定不能因警察執法過份摔了她的孩子而減輕, 否則法律的嚴肅性何在?
另外, 什麽時候要公布那個警察是怎麽被該女激怒的,至關重要, 不能一味埋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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