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心理學的總結,我很讚同。也許你有其他結論,但這三點可謂根本。
第一,自己自主安排自己要做的事,就是能夠做自己想做的 事。
第二, 就是這些事你做得得心應手,充分發揮你的天賦和才能。
第三,在做這些事的過程中和其他人建立正麵的聯係。
這三點可謂人幸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