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武漢病毒所搶注美國藥物的使用權專利
文章來源: TNEGI//ETNI2020-02-05 07:08:07

      如何評判武漢病毒所為美國吉利得公司發明的藥物申請在中國的使用權專利。這需要了解人類行為的恰當性。
      關於人的行為的恰當性,可以舉個例子。假設一小孩落水,你從水邊經過,但你不會遊泳,你決定不下水去救他,而是選擇打電話報警。當然,等救援的人來時,小孩已經淹死了。你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嗎?當然不應該。如果你不顧自己生命危險去救他,結果他得救,不論你是否被淹死。你都是高尚的,就應該受到讚美。但是,如果你既不下水救,也不打電話報警,那麽,你就失當了。這個時候你就應該受到某種道義的譴責。
      那麽,說到武漢病毒所的藥物專利一事。事情應該是這樣的。自武漢肺炎發生後,病毒所一直在參與這一病毒的研究,自從確認了它是一種新冠狀病毒後,應該會搜索過全球藥物專利係統,並發現了吉利得公司發明的一種能治療埃博拉冠狀病毒的藥物,但是,這個藥物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知的冠狀病毒並不包括武漢的新冠狀病毒,所以,雖然它的專利授權是“廣譜抗冠狀病毒”,但其廣譜之權益僅僅局限在申請前已知的那些冠狀病毒。它不能在沒有獲得專利審批之前主張對武漢冠狀病毒的治療使用權。於是,武漢病毒所於1月21日向中國專利局提交了使用這種藥物配合另一種藥物治療武漢肺炎的專利並得到批準。這意味著吉利得公司以後要想把這種藥用在中國,必須得到武漢病毒所的認可和授權。由於武漢病毒所有了這個專利,可以據此和吉利得公司討價還價,爭取到自己的一部分利益。
      從吉列得方麵來看,它對該藥物擁有化合物分子式的結構發明專利以及抗一些冠狀病毒引發的疾病的專利,但是,卻沒有抗武漢病毒的專利。正是因為它知道自己的藥物使用專利並不包括這個新病毒,所以給了中國一個“暫時免費”的建議,但這個建議不意味著它今後不會在中國申請治療武漢肺炎的使用專利。如果等到它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時,那就一切都晚了。它將獲得全額利潤。
      正是由於武漢病毒所搶得先機,吉列得一定後悔得來不及了。所以,我隻能說,武漢病毒所這次幹的太漂亮了!病毒所應該是檢索過美國專利的數據庫才發現了吉利得的藥物瑞得西韋(Remdesivir),於是搶得寶貴的一絲先機。當然,武漢病毒所目前提交的應該是一個專利申請意向,應該還缺乏完整的數據支持。這可以在它隨後提交的正式申請中予以補充。我們不妨期待之。
     專利權的主張是非常細致的,不是申請人或專利擁有者想主張什麽權利就可以得到什麽的。那些在道義上指責武漢病毒所搶注專利的人,可能都不明白專利的含義,恐怕也沒想明白商品經濟的真正含義,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商品經濟,它是各方利益的博弈並達至某種平衡。
     最後,由於武漢病毒所的專利主張,中國有了很大的主動權。一是阻斷了吉利得在中國申請該藥治療武漢肺炎的專利的通道,另一方麵還可以自己開發新的藥品,從而有機會打破吉列得的知識產權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