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的比喻(Ⅱ)
以西結書卅三章一至二十節(續)
比喻的解釋乃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7—9節),已經清楚證實以西結是以色列家的守望者。仇敵被識別為“罪惡的軍隊”,他們企圖毀滅以色列人。這位先知必須守望罪惡的入侵,並將罪惡所帶來的災禍警戒百姓。百姓的責任乃是注意守望者的警戒,並逃離罪惡,奔往良善的堡壘。守望的和百姓,都有清楚指定的職務和責任,但是彼此必須互相協助。
解釋的第二部分(10—20節),與比喻並無直接的關係;它乃是處理反對這個比喻的異議。第一個異議是,百姓過去的罪惡是那麽沈重,以致使他們無可逃避,絕對不能存活。但這位先知宣告說,事實並非如此。上帝並不對過去積聚的罪惡采取行動,甚至也不依照過去所積聚的良善而施行報應;最關鍵的,乃是現在的態度與行為、和將來的托付。這樣一來,長久作惡的人,並不是毫無盼望;如果他願意離棄罪惡,從善如流,改正過去錯誤的行為,必能得到救恩和生命。長久為善的人,也未必毫無危險。他若轉離善行,去作惡事,必然招致審判和災禍。但是這種觀點,引起許多人的反對:假如這就是上帝處理人類問題的態度,豈不是不公平嗎?同樣的,假如一個人終身作惡,最後悔改從善,他所犯的一切罪都被赦免,這公正嗎?相反的情形照樣也是不公平:就是一個終身為善的人,隻因一點差錯,就將往日一切的善行,完全抵銷掉?這位先知暗示,事實並非如此。
在整個的一段經文裏麵,神學方麵的含意非常豐富;但這種道理並不新的,而是根據本書先前的說法,從不同的觀點加以介紹。
(一)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這個比喻說明雙方的責任範圍。守望者所負的,是一種個人的責任,向上帝和他本國的同胞負責,忠實執行他的職務。如果他已警告危險,他已盡職;假使他沒有發出警戒,他必須對一切可怕的後果負責。他隻能對沒有發出警告負責;但他不能對百姓不作回應負責。因此,守望者單獨執行他的職務,他必須獨自對他的忠心負責。延伸超出個人之外的責任,整個的團體都包括在內。他隻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等行為,相繼影響廣大的眾民。
在比喻中所提出的責任的原則,實際上超出作先知的職責,而對平信徒和聖職人員都適用。一個人隻能對自己的行為和責任的履行向上帝負責。但是因那等責任必將影響別人的生命,個人的責任總有一種團體的特性,因此,使責任成為如此可怕;一個人的立穩或跌倒是一件事,但別人知道他的立穩或失敗卻是另一回事。聖工總是一種為別人服務的形式;假如我們不願對別人負責,我們就不能為他們作什麽事情。然而在這個比喻裏麵,我們開始領悟,聖工不隻是一種榮譽而且也是一種冒險的事業;這種工作容易招致失敗、失望、失去愛心,和警戒不被聽取等的危險。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不願對別人負責的生活,決不是完全的生活。盡管在以西結的生活中,充滿悲哀和痛苦,卻是一個完全人的生活。
(二)公義與赦免:許多人都有這種意見,以西結認為上帝對人類的作為,並不是依照公平的特性。主張這種說法的人,他們並不了解神人之間的關係,和赦免的本質。
從表麵上看來,公平可能表示,上帝應該嚴格的依照我們的行為,來對待我們。一個人正常的良善,一時不良的過失,不該抵銷一切的誠實和良善,反過來也是一樣。對於這種不公平的問題,正如幾世紀以後使徒保羅有力宣講的,實際上,沒有什麽人是完全良善的(羅三9—20)。如果一位完全聖潔的上帝,建立良善的標準,然後依照公義的觀點衡量人類,那麽,沒有一個人能經得起考驗。其錯誤在於把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變為一種僵硬的觀念。這位先知關心他本國的百姓,應該如何維持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信心的生活決不能降低成為善惡行為的平衡。與上帝同在的生活,乃是一種活潑的過程;根據上帝的觀點看,隻有藉著罪惡的赦免,才可以達成;隻有由於人的合作,才可以繼續維持那種關係。從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藉著悔改,繼續向上帝求助,並且接受他的赦免。因此,憑著立約的關係而得的生命,才可以使關係繼續。
這位先知並不認為上帝的作為不公;他大聲宣告說,如果隻以公義作為建立關係的標準,那就沒有什麽盼望了。固定公義的原則,必須用慈愛和赦免的奧秘加以緩和,惟有如此,才可以繼續與上帝同在。從基督教神學的觀點來說,公義、慈愛和赦免,都是藉著基督的死,和從死裏複活表現出來的,如此才可以繼續過著與上帝同在的生活。
耶路撒冷的傾覆
以西結書卅三章廿一至卅三節
21我們被擄之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這裏,說:“城已攻破。”22逃來的人未到前一日的晚上,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開我的口,到第二日早晨,那人來到這裏,我口就開了,不再緘默。
23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4“人子阿!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25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26並且殺人流血,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麽?27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在荒場中的必倒在刀下,在田野間的必交給野獸吞吃,在保障和洞裏的必遭瘟疫而死。28我必使這地荒涼,令人驚駭,他因勢力而有的驕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29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涼,令人驚駭,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0“人於阿!你本國的子民在牆垣旁邊,在房屋門口,談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罷!聽聽有什麽話從耶和華而出。31他們來到你這裏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麵前彷佛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倩,心卻追隨財利。32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們聽你話不去行。33看哪!所說的快要應驗。應驗了,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
經過一段長期的緘默之後,當耶路撒冷傾覆的消息,帶給那些被擄之人時,以西結終於恢複傳講的能力。廿一節所說的“十二年”,可能應修正為“十一年”(因為在古代希伯來文原稿中,有若幹證據顯示),所以這件事情,是在主前五八七或五八六年冬季發生的;在耶路撒冷傾覆之後,大約有半年的時間。以西結在他的妻子死亡時,他曾宣告說,當一個逃脫的人,帶著聖城傾覆的消息到達的時候,他必恢複傳講的能力(參廿四25—27)。
有人常常認為,在國家遭遇極大的危機時,最後百姓就可以恢複他們的知覺,並且了解實際的情形,但是按照這兩部分的預言顯示,事實並不是這樣,先知以西結運用他新近恢複的傳道能力,首先向那些仍然停留在應許之地的人(23—29節),大聲疾呼,然後他又向那些被擄的朋友,繼續傳揚上帝的諭旨。
那些存留在以色列地的人,不顧耶路撒冷的瓦解,和國家在戰爭中的失敗,仍然是完全的盲目無知去曲解古代的信仰,最後造成國家的滅亡。他們不願悔改,設法恢複他們的信仰,反而忙著搶占土地。有許多往日的地主已經被殺,也有不少人被擄往國外;那些留下的國民,實在太悲慘了,征服者看不起他們,在淪亡期間,他們卻尋求財富。正如在我們從自己所處的這個世紀裏,曾看見過好幾次,戰後混亂的時期,有人得到很大的利益;人類的土狼和飛鷹,從人類悲慘的災難中獲得財富。但是以色列家存留的人,不但為自己取得土地,而且以無恥偽善的態度,用宗教的措辭,來為他們的行為辯護。如果亞伯拉罕一個人應得這地,當然,我們在災難之後,還有這麽多人存留,我們豈不是有更大的權利,能得到這地嗎?(24節)
這位先知宣告說,這種妄想完全錯誤。亞伯拉罕是義人,但是那些災後存留強占的人,乃是不義、暴力和殘忍之人的化身,缺乏道德和信仰。所以此處所提出的,乃是一幅不同尋常的圖畫,這位先知仍然宣告將有審判臨到應許之地的居民,從周圍所發生的重大事件中,他們根本沒有得到任何教訓。因此上帝的審判,還要臨到那些災後餘生的少數人身上。
預言的第二部分,仍是向那些被擄之人傳講的。從表麵上看來,情形相當可喜。這位先知已經得到一點聲譽,因為他所預告的,都非常精確的應驗了,因此,有許多人願意聽他的講道(30節)。一位先知可能厭惡長期的不受重視,如果他要成為一個廣受歡迎的人物,他必須格外謹慎。有許多人聚集在一起,要聽以西結的教導,正如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要聽一個熱門人物,高唱愛情的雅歌一般(32節)。但是也正如那些聽愛情歌曲的人一樣,並不實際的去表示愛心,所以那些聽先知以西結講道的人,並不依照他的話去行。這位不出名的先知,開始廣為人知,但是他所傳的道理,並不能滲入那些百姓遲鈍的耳中,所以,雖有聲望,仍像沒有聲望時一樣。
先知在危機關頭用語言所繪製的這幅圖畫,在人類的曆史上,真是黯淡的一頁。耶路撒冷城和聖殿,已經變為廢墟;希伯來人的信仰得以存留,希望並不太大。不管先知如何傳講,曆史上未見的災難,將作為上帝的審判臨到。那些在應許之地存留的人,好像沒有什麽事情發生一樣,高舉古老的信仰,為他們新的處境辯護。那些被擄之人,對於這位先知所傳的道理,發生新的興趣,然而他所說的話,隻是當作娛樂,不能激起人的行動。事後看來,我們對於那些百姓的繼續麻木不仁、和盲目無知,可能會感覺驚異,但是我們自己的洞察力,也受到麵對當代類似的危機而造成的盲目無知所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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