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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 作版主可以有四種層次 (當然有網友,才有版主存在,這是前提,不言而喻)。
最高層次的: 下麵的網友隻知道有這麽個版主,該幹啥幹啥,想說啥說啥,都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稍差一點的層次: 網友接近、喜愛,誇讚他/她。
再差一點的層次: 下麵的網友說話時因版主,有所顧忌。
最差的層次: 下麵的網友可以取笑欺侮他/她。
哈哈,這個標準不是我杜撰的,有根有據有出處,供大家參考:
“太上, 下有知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 畏之;其次, 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
曰:‘我自然“”
白話文翻譯你自己去古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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