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想篇:假如女人什麽都能做,還需要男人嗎
文章來源: 日落雲霞2014-02-19 09:43:04

現今的社會,女人之能幹,已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好像女人再也不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好像女人再也不會柔弱如水。因為男人能做什麽,女人也都能做什麽。男人能掙錢嗎?女人也能,有的甚至比男人掙得多;姑且不說掙多掙少,養活自己那是絕對沒問題的。男人能當地主嗎?女人也能,女地主或地主婆有的是,上房查瓦下裝水管;上至法庭中至雇工下至房客,軟硬兼施智勇雙全,真的也不比男的差。女人能當主管嗎?能。。。女人能當領袖嗎?能。。。

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女人什麽都能做的話,還需要男人嗎?

身邊的一個女友,正在離婚,男人已搬出了房子,不是因為誘惑,不是因為外遇,而是因為生活中太多的瑣碎,太多的爭吵,而又相互不知妥協,不知包容,最後鬧到叫過警察若幹次,場麵難以收拾。我問女友:一人帶三孩子,你能行嗎?女友喃喃地說:不行也得行啊。從女友的故作堅強中,我分明讀出了那份恐懼,那份擔憂,那份無奈。可是事已至此,不知是否還有回頭路可走?

我從來不讚同無愛的婚姻,我也從來不是一個離婚的支持者,但我確實承認,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不過,放眼望去,也得承認,實在幸福的家庭少之又少,大多數家庭都過著柴米油鹽,爭爭吵吵,有愛有恨的凡俗日子。要麽怎麽有句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呢。

上帝既然創造了男女,又命定了婚姻,就說明獨居不好,不管女人多能幹,女人都需要一個男人,需要一個家,因為一個人的日子很寂寞,一個人的日子不完整。雖是冤家,既聚了頭,就算是有緣有份。若是在緣分中,能把那個普普通通的日子過的有那麽點滋味,能在爭爭吵吵中體諒對方的心境,能在油鹽醬醋中包容對方的缺點,那日子就堪稱幸福了吧。

剛過去的情人節,我寫了一篇《雙節,你怎麽過》的短文,有朋友留言說:“我們這樣過,買花送太太,今天她下班晚,明後天請她吃飯,對她說一聲 ' 謝謝你,這二十多年來你辛苦了。' ” 這樣的情人節真好,這位先生的太太幸福得讓人無比羨慕。

我的情人節沒花沒巧克力。我隻是把一張久久不願處置的超速罰單擺在先生麵前。先生知道因為去年年底的車禍,剛剛去過法庭不久的我,不願再次上庭,於是二話沒說,在忙碌中幫我交了罰款。
晚上,對網球著迷的我,不願錯過和國人一起打球的時光,先生便帶著孩子們去遊泳。在他們遊泳期間,我則做好了一鍋有肉末,海米,雞蛋,西紅柿,香幹的香噴噴的炸醬麵調料。。。

就像是平平凡凡的每一天,也許沒有鮮花,也許沒有巧克力,也許沒有甜言蜜語,但你能感受到生活中的愛意嗎?

沒有男人,女人其實什麽都能幹。我們能自己養活自己,甚至養活兒女,甚至活得不錯。但這不應該是人性的歸屬。俗世中的男女,和二為一,互相包容,共同成長,相互扶持,一起變老,這也許才是生活的本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