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有孩子的父母,對於小孩子參加派對(Party),大概都已經是不再生疏。
我們家姐姐妹妹上學了,幾乎每一個禮拜,都有小朋友的生日聚會,有以前幼兒園小朋友的,有目前班上同學的,有女孩子的,肯定是跑不了,姐姐妹妹一起去。也有男孩子的,妹妹上一次,就被一個小朋友的家長,指名道姓,必須要參加。否則他兒子,就要得相思病。 對這些事,我一般是不加幹涉。司機都是老婆來當,禮物也是她們自己張羅和包裝。開始時老婆還覺得很新鮮,可以增加大家聊天和交流的機會。漸漸地,她也就有點兒窮於應酬了,必須做選擇了,決定去或者是不去了。 樂此不疲的,永遠是那倆孩子。 最近,姐姐和妹妹,又玩起了新花樣,叫做請睡客(Sleeping Over),就是請認識的小朋友,到家裏來吃飯,晚上也不走,一起來睡覺。
前天我下班回家第一件事,姐姐和妹妹,就向我做報告,說是請了印度的小姐姐,到家裏來做睡客。對此事,我是反對的。老婆則不置可否,想讓孩子們參加,又怕不安全,所以就一直也不積極。 原來前天上寫作課的時候,姐姐和她寫作班上的同學,一個印度來的女孩子聊天,聊著聊著,就要請人家來做睡客。小女孩的家長是雙職工,孩子放了假,也樂得清閑,就爽快地答應了。老婆不好推卻,說人家小女孩兒比姐姐妹妹大,人很老實,以前也來家裏麵玩過。就一口應承了下來。 昨天一大早,小女孩背了一個包,大人就把她送到了。 三個人瘋玩了一整天,又是看電視,又是玩遊戲,又是遊泳,又是吃麥當勞。 晚上快十點鍾時,我說姐姐妹妹,趕緊收拾房間,要睡覺了。印度女孩說,我們做睡客,一般都是到玩到12點鍾以後才睡的。 我問:那麽你們家,平時是幾點鍾睡覺? 答曰:9點半。 我說:好吧,我再給你們15分鍾,然後去洗漱。10點半之前,必須都給我上床睡覺! 姐姐妹妹說:我們要在廳裏睡覺。 我說:不行!那樣會打攪別人,你們必須到你們自己的房間裏麵去睡。 三個女孩子說:好吧。 老婆給鋪了床,沒有人願意睡在姐姐和妹妹的兩個床上。都願意擠在一起,睡在臨時支起了的氣墊床上。三個人也都搶那兩個睡袋,尤其是妹妹,比較的霸道。 姐姐說:好吧,我就和小姐姐share吧! 於是老婆給她們關上了門,妹妹還自己放上音樂。安頓下來,也11點以後了。 過沒有多久,三個人又一起的跑到我們的房間。說他們害怕! 我說:好吧,馬上回你們的房間,否則,This will be your only time and the last time for sleeping over! 這一句話,非常湊效。 一直的到今天的早上, 兩個女兒,加上一個睡客,都向癩皮狗一樣,睡得死死的,叫都叫不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