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1%的愛情 (十九)
文章來源: 惠蘭2004-07-24 10:05:14
【小說】:1%的愛情 (十九)  ●惠蘭 十九、禁忌話題 金花終於醒了。她的記憶完全恢複過來:她想起死去的姐姐,想起她在美國的生活,想起一切她可能想起的事情。 “這些日子,多虧了你照顧。你一定很想家吧?”金花問幺妹。 這段時間,幺妹心裏又是高興又是擔心。金花好了,是值得高興的事,可這樣一來,幺妹就隻得回四川老家,賺不到錢了。幺妹是個聰明人,金花問她想不想家,她立即就明白金花是想讓她走。 “金花姐,我給你做個‘毛血旺’,再做一個夫妻肺片。你多吃點兒,免得我二天走了,你沒得吃。” 幺妹說。 “你走了不要緊,反正,你教我做的四川菜,我也會了。你走後,我便自己做來吃。”金花說。 金花說完好久,不見幺妹過來接話。這才發現,不知啥時候,幺妹已進了裏屋。金花跟進去,看到幺妹在哭,才想起自己沒把話說清楚。看樣子,幺妹是認為金花現在就讓她走。她在她這裏呆了快兩個月,怎麽會舍得走?別說幺妹,就連金花自己,也是舍不得她走的。 “幺妹,你別難過。其實我也想留你,舍不得你走,可那是害你。我想好了,你還是回老家讀書吧。以後,你不要再出來當保姆。你和兩個哥哥的學費,我來出。”金花把幺妹拉回到沙發前坐下來,給她擦幹了眼淚,接著說:“我給你買好了星期一的車票,到時我去送你。” 幺妹聽了金花的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已輟學三年,現在,金花讓她重新回到學校,這簡直是天大的喜訊。但幺妹畢竟還隻是個小孩兒,聽了金花的話,馬上破涕為笑,竟連個“謝”字也想不起來說。隻聽得一句,拔腿便跑去餐館,給親戚報喜去了。 現在,金花的情緒穩定下來。她別的不想,隻想好好休息調節一陣兒,再把姐姐的兒子小歡好好帶大。 姐姐死後,姐夫李大春經常帶著孩子來親戚家看望金花。對於這個鄰居姐夫,金花了解得不多。他雖說是金花的鄰居,但從小跟著外公外婆在湖南長大。他回到延吉的時候,已經是個快三十的大人。那時,金花正好遠嫁到美國,沒有見到這個鄰居。 姐夫李大春給金花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長得五官端正、人高馬大、一表人材。他說起話來幽默風趣,有時逗得金花哈哈大笑。金花想:這麽好的一個男人,隻可惜姐姐金蕙沒有福份。李大春常來,金花就趁機常和小歡親近、建立感情。小歡不到兩歲,對金花卻是一點兒也不認生,一見到金花,就往她身上爬。 “你長得像金蕙,他把你當成了他媽媽。”李大春說。 果然,沒過多久,小歡和金花呆的時間多些,就開始混淆起姨媽和媽媽的區別。後來,他就不再叫金花“姨媽”,而叫金花“媽媽”了。金花十分高興,也希望姐夫常帶著小歡來。可親戚和金花的父母,包括金花的弟弟,卻是都不怎麽喜歡李大春。他們每次見到他,都盡量不說話。 “金花,我們得想辦法讓小歡跟著你。至於那個李大春,倒也用不著去理他。”親戚對金花說。 對於親戚的話和家人的態度,金花沒有想得過多。金花老公在美國,而李大春又剛剛死了老婆,姐夫和小姨子長期相處,旁人有點兒想法是正常的。金花並不去在意這個,心想:你們都想哪兒去啦。 這天,金花為親戚上街買菜,在一個攤位,無意之中聽到有人在議論李大春。 “那個大流氓,當初看上金蕙,是為了她的錢。聽人家說,她有個妹妹嫁了美國富豪,錢多得都花不過來。”一個中年女人說。 “是的,她叫金花,從前是我們這條街上最漂亮的女子。隻可惜,她姐姐被那個男人害死了,她卻還不知道。說不定,那個騙子還會利用小孩騙她錢呢。隻可惜了金蕙這女人,唉,多賢惠的一個女人啊。”另一個老年婦女說。 “要我是金花她媽,就告訴金花李大春害死金蕙的事,還讓金花一分錢也不給這個壞人。”一個年輕女子憤憤地說道。 “小孩子家,說話不知好呆。那個無賴,是何等的凶殘。別說金蕙她媽她爹,還有他弟弟,哪一個敢給金花說這事兒。就算是十分曆害的金蕙的親戚、還有這街上比她親戚更加曆害的人物,也是不敢惹他的。”老年婦女說話時,態度不太友好。顯然,她對年輕人說話的口氣,很是不滿。 那些人繼續說著李大春的種種劣跡。金花聽著,心裏暗自吃驚。原來,這個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姐夫,不僅打罵姐姐金蕙、威逼她的父母弟弟和親戚,就連社會上的渣滓,他也是敢惹的。難怪,每次家人和親戚見了李大春,表情又是憎恨又是害怕。 知道這個情形,金花連菜也不買了,徑直來到餐館,問親戚她在街上聽到的,是不是實話。親戚不回答。金花對親戚講,你要是不說,我便去殺了李大春。親戚怕金花出事,這才說出真相。原來,街上的人說的,全都是實話。不僅如此,金花的父母和弟弟,也受了李大春威脅,不敢接近金蕙。李大春在湖南的時候,就勞改過三次。他在延吉,經常打人行凶。就連社會上的痞子,見了他,也都懼怕得很。 “你父母養了三個兒女,卻不愛管事,像兩個甩手掌櫃。特別是你媽,家裏有事兒,都是依賴我這個大姐。可話又說回來,你父母再不管事,也是心痛女兒的。你記不記得,那次你打電話回來,讓他們去看金蕙?其實,那天你媽沒去扭秧歌、你爸沒去釣魚、你弟弟也沒有出去和同學玩兒,他第二天就回家了。可是,他們卻都不敢去看。那個惡人,什麽事都做得出來。他們要是去了,隻怕是不死,也得帶著殘疾回來。” 親戚說完,怕金花去找李大春報仇,反而白丟了性命,嚇得直是後悔說了真話。金花安慰親戚說,李大春想要自己的錢,絕不會對我金花有半點兒傷害。隻是,我知道真相的這事兒,你卻是萬萬不能說出去的,包括我父母。 “人死也死了,你也救她不活。現在,我們隻能想辦法,把小歡弄過來。”親戚說。 第二天,李大春又帶了小歡過來看金花。金花不動聲色,仍和李大春有說有笑。可金花的心裏,卻在想辦法收拾這個魔鬼。想起那天,街上那些人議論李大春時懼怕的神態,再想起親戚說完真相的後怕,金花就明白:這是一個很難對付的人,一定要從長計議。但是,到底該如何從長計議,金花心裏,卻是一點兒主意也沒有。 “姐夫,不知小歡的事,你咋想?”金花突然問。 “當然最好是你能幫我們帶。我一個男人家,不會照顧小孩子。再說,你比我有錢,小歡跟了你,鐵定是比跟了我強。”李大春回答。 “那姐夫的意思是,想把小歡過繼給我?”金花問。 “正是。隻不過,我也隻有這麽一個兒子,也舍不得。這樣吧,你給我十萬美元,這一輩子,我都不再問你要錢了。”李大春說。 “哎呀姐夫,你好大的口氣。你認為我在美國開銀行嗎?別說十萬,就連五萬,我也是一時拿不出來的。”金花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 “我知道妹妹心好,為人也講義氣。這樣吧,我隻要五萬。五萬,不能再少了。這是最低價錢。我呢,也不催你。什麽時候,你湊足了錢,小歡什麽時候就跟你走。金蕙沒了,小歡現在,可真是把你當成媽媽呢。”李大春笑著說。 “好,我們就這麽定了。來,大家寫個協議。”金花說。 “哎呀妹妹,你這可是見外了。一家人,寫什麽協議。你到時錢夠了,我一定給你小歡。如果你真是對姐夫不放心,到時再寫,也不遲嘛。”李大春說。 “也是,還是姐夫想得周到。都是一家人,有什麽信不過的。我看,就按姐夫的意思辦。隻是,我恐怕一時半會兒,也湊不齊這些錢。但現在小歡已開始對我有了感情,姐夫你看,是不是先讓小歡……” “這個,妹妹倒不必擔心,我常帶著小歡過來就是。” 金花話沒說完,就被李大春打斷。 和李大春談完,金花很是為自己的性急生氣。那個魔鬼,要的就是錢,我怎麽會一出口就去要小歡,上了他的大當。這樣,不但會白白送了錢給他,說不定還會雞飛蛋打,到時連小歡也爭不過來。這魔鬼定是不肯輕易把小歡給我的,隻要小歡在他手裏,他就有資本來向我要錢。對了,他一定想先把這五萬美元搞到手,然後再想別的辦法,留住小歡。 “我真是笨到家了,怎麽心裏還沒有主意,竟去亂跟他談。真她媽的一頭笨豬!”金花對自己大發脾氣。 生完自己的氣,金花又冷靜下來。她突然想起,多年前自已熟知的一個故事。那故事說,有天,一個高明的判官遇到兩個女人爭搶同一個小孩兒。兩個女人都堅持說,自己才是孩子的媽媽,對方是假的。判官想:這倒怪了,按理說,一個女人可以同時生出兩個孩子,但同一個孩子,卻不可能同時由兩個女人生出。真媽媽隻有一個。他把兩個女人單獨隔開來問,可兩個女人的話,都像是真媽媽說的。最後,判官有了主意。他下令,讓兩個女人當場搶那孩子:誰搶贏了,孩子就歸誰。兩個女人聽了這話,都拚命地去搶孩子。隻一小會兒,那個強壯些的女人,就快把那孩子搶到手了。可是,那孩子受痛,突然大哭起來。那個快要奪得孩子的女人見狀,趕緊鬆手,眼爭爭地看著另一女人,把那孩子奪走了。最終,判官把孩子給了那個輸了的女人。他的道理很簡單:那個本來贏了卻又放手的女人,見到孩子受罪心軟,才是孩子真正的母親。金花當時看完,很是佩服這個高明的判官。可是現在,金花卻是更多地體會到了那個真媽媽的心。 想到這裏,金花突然明白:她今天之所以輸給李大春,正是因為她對姐姐和外甥的真情。看來,要對付這個惡魔,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