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續
文章來源: 五弟五哥2012-06-11 01:00:55
前兩天說到幫朋友租房子,安頓了國內剛剛來的朋友。但朋友對房子不太滿意,還曾試探著換旅館,結果便宜的旅館不理想,好的又太貴,最後還是住進舊公寓了。

原本以為適應幾天,朋友就可以進入狀態,慢慢開始了解美國,理解不同的文化。但是,事情的發展出人意料,讓俺實在感到遺憾。

上周日接機,安頓好朋友已經是半晚8點多,俺怕他有時差睡不好,給這老弟弄了一打啤酒,告訴他可以喝兩瓶催眠,俺要開車不能喝,下周到家裏來俺再陪他喝個痛快。

周二早晨,這老弟來電話:
“大哥,俺決定回國。
房子退了,機票改好了,周六晚上,還麻煩你送一趟。”
啊???
俺聽暈了,忙問咋回事兒?
他說:“在這裏睡不好,吃不好,身體也不舒服。再說,沒啥可學的,和俺們水平差不多。
俺勸他好好考慮,別著急做決定。
放下電話,俺還是搞不懂,這老弟來美國才兩宿一天,連美國生活的皮毛還沒摸到,咋就撤了??

下午忙裏偷閑,又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周三我休息,上午有事兒,中午會過去跟他聊聊。

第二天中午跑到他那兒,來美國不過三天,這老弟真的很憔悴,看來精神狀態很差。
俺告訴他帶上相機,咱們邊觀光邊聊天,交流交流。

沿著SANTA MONICA BLVD, 一邊看著比佛利的豪宅,一邊和他交流。看得出,他很沮喪,對自己回國的決定無奈也彷徨,但就是不想在這裏繼續吃苦。
俺,勸了,道理講了,自己打拚硬挺的經曆和他分享了,沒效!
他的道理很簡單:“如果自己也是年輕的時候出來,一定會留下吃苦打拚。但,現在不年輕了,沒意義強迫自己,精神上不享受,身體上吃不消,還是走為上策。”

俺不想給朋友太大的壓力,個人有個人的選擇,既然他決定了,那就尊重。
隻是,這麽難得的機會,輕易就放棄了,遺憾!

俺們在好萊塢大街買些紀念品,中國大戲院留幾張紀念照,就奔桑塔莫尼卡海濱去了。
到了那裏,俺們在海邊散步,俺希望這太平洋的海風能吹散他的猶豫,讓他感受到海那邊親朋好友的期待,重新考慮他那不明智的決定。
可惜,太平洋的海風還是不能讓他清醒,決定不改!

半晚的桑塔莫尼卡和UCLA附近,海風清柔,可是我們感受到的就是沉悶,不爽。
桑塔莫尼卡大街上有家中國餐館,我點了幾個菜,又叫了兩瓶酒,舉起杯,既是接風的杯,也是送行的酒。
話,一直在說,就是隔靴搔癢,沒法敲動頑固的心。
送他回公寓,告訴他,如果有想法,隨時來電話。這老弟卻說:“不會變了,周六就麻煩你了。”

周四,周五這老弟沒電話。
房產公司來電,說了一些不三不四的話,談什麽違約金,可能要扣一些費用,還說俺這個保證人也許會被追究違約金。俺這一肚子火,大聲回敬那小子:“別嚇唬人,上法庭老子也不怕。租期三個月,頂多再付你一個月房錢,搞什麽搞。該退錢就去錢。”
俺那老弟剛剛簽完租約,他以為告訴人家他要走了,就該退錢。不了解國外合約的法律效應。弄不好,他隻住一周,卻要搭上一個月的房租。若是房東和地產公司黑心,我還要替他再付一千刀。

周六半晚,俺來送他,公寓的門敞開著,沒開燈,老弟坐在昏暗的客廳裏等著我。這老弟的心情應該和這昏暗的公寓一樣,低沉憂鬱吧。

到機場一路順暢,辦完登機,道聲珍重,默送他緩緩地出關,,,,

海外闖蕩二十年,接待過無數的國內朋友,這樣的例子還是第一次。雖是特例,但也代表一些國內人的觀念和想法,生活以享受快樂為基準,精神充實為必須,孤獨寂寞能躲就躲,不再願意承受可有可無的磨礪。回國,對他可能是好事,但,俺還是覺得特別的遺憾,以後,他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