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章:神在掌權嗎?
文章來源: insight7772014-07-07 01:53:04

2014-07-06 Bridges 生命季刊

神在掌權嗎?

Terry Bridges著 聞則信譯

生命季刊第52期

(神是)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6﹕15)

1981年一本廣受稱讚的暢銷書風靡全美國。在書評家筆下,這本由猶太拉比哈諾德庫什納(Rabbi Harold Kushner)所撰寫的書乃是一本令人感動、溫暖人心、充滿智慧和同情、人人必讀的書。該書作者從自己家庭中的一樁悲劇事件出發,進而引申說,約伯記的作者,“被迫在兩種可能性之間選擇其一﹕要麽神是良善但不是全能的,要麽神是全能的但不是完全良善的……他選擇相信神的良善。”1根據庫什納的觀點,“約伯記這卷書的教導是,神想讓義人生活平安、幸福,但有時卻力不從心;即使對神而言,要想阻止殘暴和紛亂臨到無辜者,也有些勉為其難。”2

當然,庫什納並不是唯一一位否認神對我們的生活有主權的人。無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都會時常談論那些不幸和意外的事,那些我們無法控製(可能神也無法控製)的事,和那些偶然發生的事。自古以來,疾病、苦難、哀傷總會引發人們對神的主權及祂對自己受造之物是否眷顧問題的爭論。

許多人的腦子裏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想法﹕如果神既是全能的又是慈愛的,為什麽世界上仍然有如此多的痛苦、哀傷、令人心碎的事呢?因此,神要麽是良善卻不是全能的,要麽是全能卻不是完全慈愛的,不可能兩者兼備。

神的旨意

但是,聖經教導我們,我們的神確實是兩者兼備的。神是有主權的(全能的),又是慈愛的。神學家將聖經中這方麵的教導歸在“神的旨意”這一主題之下。基督徒常用“神的旨意”這一術語來描述神對我們生活的掌管與幹預。例如,我做個人見證時常常這樣說﹕“當我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無法在海軍部獨自過基督徒生活時,在神的旨意之下,我與導航會取得了聯係。”我這樣論述是要說,由於神掌管和安排我的生活環境,祂必定使“我與導航會取得聯係”這件事發生。

然而,當我們談論神的旨意時,常常犯兩方麵的錯誤。首先,我們幾乎總是把神的旨意與一些明顯的“好事”聯係在一起。與導航會取得聯係對我確實是件好事,因此我十分高興地把這件事歸功於神的旨意。但幾乎從來沒有人會這樣說﹕“在神的旨意下,我發生意外事故,並且自腰以下完全癱瘓。”像那位猶太拉比庫什納一樣,我們不願把“壞事”歸因於神大能之手的介入。

其次,我們在使用“神的旨意”這一慣用的表述時,常常無意識或故意地暗示,神隻在我們生活中某些方麵進行幹涉,但大多數情況下祂隻是一位有興趣的旁觀者。當我們這樣來理解神的旨意時(即使是無意識地),我們實際上是在錯誤地假設神隻是點到即止,時進時出式地掌管我們的生活。在潛意識裏,我們認為在其餘的時間裏我們要麽是自己命運的主宰,要麽是不利環境或人物的受害者。

然而從古至今,教會總是清楚地教導,神的旨意是指神時時刻刻對自己所造之物的眷顧和掌管。著名神學家巴刻(J.I. Packer)將神的旨意定義為:“造物主永無終止的作為;祂按自己滿溢的豐盛和美好的意旨,將所造之物托在有序的存在之中;祂引導、掌管所有事件、環境,包括人和天使的自由行動,並引領萬事萬物到達祂所預定的目標;這一切都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3請留意巴刻在這裏使用了一係列描述絕對的名詞﹕“永無終止的作為”,“所有事件……所有行動”,“引領萬事萬物”。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一定義沒有給神“點到即止”、“部分時間式掌管”的可能性留任何餘地。

巴刻這一關乎神旨意的定義是非常完整的,我相信它也非常忠實於聖經的教導。為便於我自己記憶,我給“神的旨意”下了一個較短的定義﹕神的旨意就是神持續不斷地對其所有受造物的眷顧和絕對統管,目的是為著祂自己的榮耀和祂子民的益處。讓我們再次留意以下這些絕對的術語﹕不斷的眷顧;絕對的統管;所有受造物。沒有任何東西,即使是一個最小的病毒,也無法逃避祂的眷顧和統管。

但我們也必須注意神旨意的兩重目的﹕祂自己的榮耀和祂子民的益處。這兩個目的並不矛盾,且總是和諧一致的。神從不以祂子民的益處為代價來尋求自己的榮耀,但祂也不以自己的榮耀為代價尋求我們的益處。神已確立祂永恒的目標,因此神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緊密相連在一起。這一真理應當給予我們多麽大的安慰和鼓舞啊!如果我們想要學會在患難中信靠神,就必須相信,神絕不允許任何事破壞祂的榮耀,同時也絕不允許任何事損害祂要在我們身上成就的益處。

我在第一章中問了這樣一個問題,“你能信靠神嗎?”並且評述了這個問題的第一層含義﹕“神是可靠的嗎?”“神能隨時看顧我們嗎?”(即,祂是有主權的嗎?)“祂會隨時眷顧我們嗎?”(即,祂是良善的嗎?)有關神旨意的教義讓我們清晰地看見,我們能夠信靠神,神確實隨時(而非偶爾)眷顧、掌管我們生活中的事情。

為使我們更好地理解聖經上關於神的旨意的教訓並從中受益,我們必須考慮神的旨意的另一個方麵﹕神維護和保守受造物。

神維護萬有

聖經教導我們,神不僅創造了宇宙,而且日複一日,時複一時地支撐和維護宇宙。聖經說﹕基督“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萬有也靠祂而立”(西1﹕17)。誠如神學家斯鍾(A.H. Strong)所言﹕

基督是宇宙的創造者和維護者……萬有時複一時靠祂而組成,並連結在一起。基督永恒的旨意構成自然律,使宇宙井然有序,毫不混亂,就像太初祂按自己的旨意使宇宙形成一樣。4

神藉祂兒子時常維護萬有,萬物因而都欠神的債。沒有一物是靠其固有的力量而存在,也沒有一物在神旨意之外獨立存在、我行我素。所謂的自然律隻不過是基督不變的旨意在物質界的一種表述。萬有引力定律之所以從未終止發揮作用,也歸因於基督的不斷地驅使。我寫這些話時所坐的這張椅子之所以合成一體,也是因基督的主動意願使木頭中的原子和分子聯合在一起。

星辰持續不斷地按規律運行,也是因基督將它們維持在各自的位置上。經上說,神將星宿“按數目領出,祂一一稱其名。因祂的權能,又因祂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賽40﹕26)。

神在基督裏維護萬物的作為不限於非生命的創造界。聖經說神也賜生命給萬物(尼9﹕6)。“祂用雲遮天,為地降雨,使草生長在山上。祂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147:8-9)而且,神並非隻管創造,然後就離開,而是不斷地維護祂所造的萬物。

更進一步地說,聖經教導我們神也維護著你和我。祂“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5-28)。祂賜予我們日用的飲食(林後9﹕10),我一生中的一切事都掌握在祂手中(詩31:15)。我們所呼吸的每一口氣都是神的恩賜,所吃的每一口食物乃出於神之手,我們生活的每一天也是由神決定的。神並未讓我們自己想辦法、聽天由命、或任由惡人宰割。不!祂維護萬有,時時刻刻供應、眷顧我們。你的車子有沒有過正在你無錢修車時偏偏壞了?你有沒有過因要坐的飛機發生機械故障而錯過一次重要會議?神掌管星辰在各自軌道運行,也同樣掌管你所乘坐的車和飛機上的一切,包括每個鏍絲釘和鏍絲帽。

我還是個嬰孩的時候,患了重症麻疹。病毒顯然侵入了我的眼和右耳,導致我隻有單眼視力,右耳也聾了。神在掌管這種病毒嗎?還是僅僅因為我不巧遭遇了這種兒時疾病,成為其受害者呢?因為神時時刻刻維護宇宙萬物,這使我別無選擇,隻能承認我所患的疾病也是在神的掌握之中。當病毒侵襲我右耳的神經末梢、攻擊掌控我雙眼的肌肉時,神並沒有看走了眼。如果要學會信靠神,我們就必須學會觀察神在我們生活中每時每刻、方方麵麵的不停工作。

神的掌管

聖經又教導我們,神掌管宇宙,這不僅包括非生命界,也包括所有生物(人類和動物)的行為。關於神,聖經稱祂為“為至高、為萬有之首”(代上29:11),“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提前6:15);“若是你們的父不許,(連)一個(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耶利米問道,“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哀3﹕37)但以理說,“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作什麽呢?”(但4﹕35)神“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4﹕17)。

無人能在神的主權意旨之外行事,或抗拒祂。數世紀以前,奧古斯丁(Augustine)曾說過﹕“因此,萬事發生乃出乎全能者的意旨,祂或允許一件事發生,或親自致使此事發生。”5腓立普休斯(PhilipHughes)說,“然而萬物毫無例外都在神的掌管下—盡管從表麵來看有時似乎並非如此。”6無論大事小事,都無法脫離神掌權的手。小到蜘蛛把網結在牆角上,大到拿破侖帶領軍隊進軍歐洲,都在神的掌管之下。

由於神的掌管是無法違抗的,因而這也是無法理解的。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賽55﹕9)。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由於人無法明白神的作為,因而神的主權也時常是一個令人疑惑的問題。因為神並不按我們想象的那樣去行,因而我們的結論乃是神不能按我們所想的去行事。

是神,還是機遇?

神維護且掌管宇宙,按照祂所命定的使萬物運行,這是神的旨意。但如今這一教義已很少被人接受。大部分非基督徒拒絕接受神的創造之工和祂的旨意。對於他們而言,所有一切都在命運和機遇的手中。這一觀點曾在一本關於如何駕馭危機的書中被當成事實進行渲染。作者說,“你在考量和計劃時應該考慮好那些不可避免的危機……知道你已準備好麵對生活,預備打命運發給你的那手牌,你就有了力量……命運在1979年發給了我一手有趣的牌。”7

在庫什納拉比那本題為《當不幸之事發生於好人身上時》的書中,庫什納問道,“你能接受‘某些事情的發生並不需要任何理由,宇宙中充滿隨機事件’這一觀點嗎?”說到一場森林大火的推進方向時,他又問道,“一場因風向和天氣因素的結合引發的森林火災,為何在某一天會燒毀某些家庭的房屋,而讓其他家庭的房屋完好無損?為何有些人喪生於大火之中,有些人則逃離了這場火災?對此你能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嗎?或者說這僅僅是運氣?”8

庫什納拉比在另一處提醒我們,保險公司把地震、颶風、龍卷風和其他各樣自然災害歸為“神的作為”。然後他接著說,“我認為這是在妄稱神的名。一場地震毫無原因地奪去了成千上萬無辜者的生命,我不相信這是神的作為。這是自然的作為!自然是道德盲目、毫無價值意識的。它隻遵循自己的規律,並不在乎是誰、或是什麽擋在它的路上。”9

“隨意、運氣、機遇、命定,”這是當代人對於“為什麽?”這個古老問題的回答。當然,如果一個人從心中摒除了關乎神的整個觀念(正如許多人所作的那樣),那麽上述答案就是順理成章的了。而那些並未摒除關乎神這一觀念的人,則憑著自己的臆想造了一位神。17世紀的自然神論者造出了一位神,那位神創造了宇宙,然後迅即離開了其所造之物,任其受造物按自然規律和人的謀略而發展。當今很多人是實際上的自然神論者。

甚至當今許多基督徒也常如自然神論者一樣,雖然接受神是有主權的這一概念,但卻相信神選擇不在我們日常生活的事物中施行祂的主權。有位作者這樣說,“我們都知道神是有主權的,同樣,我們也知道,祂將我們置於一個充滿罪惡和痛苦的世界之中;我們對這些罪惡和痛苦毫無免疫力。”接下去他又說,“神愛我們,但這並不意味著祂要把我們置於一個受保護的地方。”10我同意這位作者的基本論點,即我們不應當問“為什麽”,但對於她關於神在祂子民身上是否及如何行使主權和眷顧的論述,我卻有點不以為然。

耶穌在祂那段眾所周知關於麻雀的論述中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29-31)耶穌的意思是,神在每分每秒內發生的所有事上(包括一隻幾乎毫無價值的麻雀的生死這件事上),都確確實實地行使著祂的主權。換言之,耶穌是在說,神既然在麻雀這件事上施行祂的主權,那麽神必在祂兒女的生活中彰顯祂的主權。是的,神愛我們並非意味著祂會讓我們避免一切痛苦與悲哀,但同時可以確定的是,所有一切的痛苦和悲哀都在神絕對的掌控之下。神既然掌管麻雀的處境,豈不會更掌管著一切影響我們的環境嗎!神並沒有離開我們,放任這些毫無意義的或偶發的事件宰割我們。

一位基督徒丈夫帶著他兒子乘坐私人飛機前往另一個城市,要在一次布道會上做見證。在回家的路途中他們遇到雷暴雨,致使飛機墜毀,父子雙雙身亡。一位基督徒朋友努力安慰那位傷心欲絕的妻子和母親,說,“有一件事可以肯定,神與這意外事故無關。”照這位朋友所言,當駕駛員遇到麻煩時,神的眼目顯然沒有在看著他,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麽一隻麻雀若沒有天父的允許不會落到地麵上,然而一架載有基督徒的飛機卻會。

有人曾寫下這種褻瀆神的話﹕“機遇是神在不願簽上祂的真實姓名時所使用的匿名。”今天許多基督徒也相仿,他們不願接受神正在做工這一事實,因為他們不明白神是如何做工的。於是他們選擇用機遇這一教義來替換神的旨意這一教義。

良善而沒有主權的神?

與機遇教義相呼應,許多基督徒正逐漸接受庫什納拉比詳加闡述過的哲理,即神是良善卻無主權的。例如,一位基督徒作者談到,她所受的痛苦令她感到極度沮喪,但她仍然感謝神作了她忠實、慈愛、與她一同沮喪的天父。她無法理解一位慈愛又有主權的神怎能允許她經曆如此的痛苦,因而深陷矛盾之中。但她最後從這種矛盾中得到了解脫﹕她相信神確確實實為她的痛苦而沮喪,與她一同流淚,就如一位母親為她身處痛苦中的孩子哭泣一樣。

公平地說,這位作者曾經忍受過數月的劇烈身心痛苦;而我自己沒有受過那麽嚴重的痛苦,每次忍受痛苦的時間不過幾個禮拜。我意識到自己並未親曆她的處境,也未曾像她那樣在無法忍受的極度痛苦裏品味“神的愛”這個概念,因而我沒有資格對她說三道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我們信仰的根基應該建立於聖經而非我們的經驗之上。聖經中有一個毋庸置疑的真理﹕神的計劃永遠不受阻攔。“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什麽呢?”(但4﹕35)的確,神與撒但正進行著一場我們看不見的戰爭,而神子民的生活時常是這一戰爭的戰場,這點我們在約伯的生活中可以見到。即便如此,撒但也必須得到神的允許方敢碰神的子民(見伯1﹕12,2﹕6;路22﹕31-32)。即使在這場看不見的戰爭中神仍是掌握全權的。

瑪格麗特克拉克森(Margaret Clarkson)是一位終身生活在煎熬與痛苦之中的作家。她曾說,“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教義之一乃是﹕神既是良善的,又是有主權的。”11我們承認,麵對無處不在的悲劇和個人的苦難時,我們時常無法將神的主權和祂的良善加以調和;但我們相信,盡管我們時常不明白神的方式,但神確實在我們所處的一切境況中施行著祂的主權。

相信神的旨意這個教義是極不容易的,尤其在今天,這種教義更難被人接受。伯克華教授(G.C. Berkouwer)在他的著作《神的旨意》中說﹕“殘酷的現實擊打著這一讓人欣慰和樂觀的信仰。二十世紀那些令人恐怖的災難,及它們加予個人、家庭和民族難以承受的痛苦——這些是神的引導嗎?如果我們完全誠實,難道我們不應該停止尋找那個隱蔽著的、和諧的、可以逃避其中的超級明智世界嗎?難道我們不應該正視擺在我們麵前的殘酷實際,丟掉不切實際的幻想而直麵每一天的現實嗎?”12

所有的人,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都會經曆焦慮、挫折、傷心和失望。有些人遭受了強烈的身體疼痛和災難性的悲劇。但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痛苦的區別乃是信心—我們的痛苦是在一位滿有能力和慈愛的神掌管之下;我們的痛苦在神永恒的計劃裏是有意義和目的的;神允許或親自將這樣的事帶到我們的生活中乃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和我們的益處。

 

(本文是JerryBridges所著TrustingGod–EvenWhenLifeHurts一書的第二章。該書該現已譯成中文﹕《信靠神,哪怕風雨如盤》。本文由譯者供稿。注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