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結婚了嗎?你婚姻幸福嗎?基督徒婚戀觀】唐崇榮牧師有話說
文章來源: insight7772014-01-30 09:21:59

2014-01-28 唐崇榮牧師 

 

1、“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請問此適合於婚姻嗎?若與非基督徒相愛該如何? 


答:

婚 姻是一切社交的活動中最親密、最長久、最嚴肅、最負責任,也是最危險的一種社交活動,個人與個人在暫時之間的永恒。所以不要隨便。也並非凡是信與不信結婚 一定沒有好結果,如果一個真正明白聖經原則的基督徒,如果愛對方愛到不能離開的話,又認為你的愛一定是從神而來的話,無論如何應發乎情、止於禮。第一圈隻 作朋友,第二圈是知己朋友,第三圈是終身朋友,在未將福音傳給對方前,真正感到他在神恩典中有長進,直到領受基督生命之前,最好不要進入嫁娶。這種嚴肅、 很慎重、實在尊貴生命的愛雖然不容易接受,但是他會從內心生命尊重你。


2、女人來自亞當的肋骨,在神眼中男女不平等嗎?為什麽保羅寫了婦女在聚會中不多言,為什麽丈夫是妻子的頭?女人和男人都平等是上帝形象嗎? 


答:

聖 經並沒有偏待女人.女人不要嫉妒男人,男人是女人的頭,不是作威作福,而是擔起一切計劃、保護、照顧的責任,還有許多麵對爭戰的責任;而女人是男人的冠 冕。請問聖父、聖子、聖靈的位份嗎?地位相等、次序不同,隻有聖父差遣聖子,聖父、聖子差遣聖靈,沒有聖靈差遣聖子、聖父,男人與女人地位相同,在基督裏 都是唯一,男人是女人的頭是次。


3、你曾提到“專一的愛”,據說獨身的人有神祝福,不知你意見如何? 


答:

獨 身的人有神的祝福,獨身的人高人一等這種論調是錯誤的。天主教就是在這樣的錯誤中鬧了許多笑話。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表示結婚的人應當尊重結婚 的人,未結婚的人亦當尊重結婚的人,所以婚姻的生活並未比不結婚的人更低,因為要被尊重。表示婚姻有其重要性、價值性。有些獨身的人,把他偉大的愛情分給 許多需要的人,就像許多未結婚的女傳道,這是很偉大的。這是神特別為他們安排的一個獨居的生活,使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分給別人,這是神給各人的引導不同,人 隻要順服神的帶領即可。



4、請問唐牧師,基督徒的夫妻之間對生命、時間、金錢的價值觀有不同的解釋,使其中一方麵的事奉有了困難,照你看,這是否需要用上你所說的這一句話,“千萬不要用人為的力量,來逃避上帝所許可的苦難。”這是不是聖靈反麵的引導?


答:

        我哪裏知道你們兩個人怎麽立約的?你現在可能利用我的話,把我放在你的漩禍中。你要事奉主,你太太一定不要;你要事奉上帝,你的太太拉你的後腿。你說,唐 牧師已經說了,不要用人為的力量,逃避上帝所給我的苦難。上帝既然給了我一個這樣不同心的太太,不要與我一同受苦。我就順服她吧!凡事不要逃避上帝給我的 苦難。是不是這個意思?不一定哦!我不會和你太同心的。


        請你注意下麵的話,當你遇到這樣的情形,你也要記得,夫妻的關係是很好的見證。但是,聽好下麵的話。愛妻子過於愛主的,不配跟隨主。聖經是很好用的,是不 是?你用那節,我用這一節,我們再來鬥,好不好?有些人專用他喜歡的聖經節,我就用另外一些聖經鬥他,弄到他沒有辦法!那怎麽辦呢?就是這麽辦。現在從頭 講,用總原則解經,不要隨便亂解經一場。


        美國有一位牧師,他的太太跟他搗蛋。反正你是牧師,你哪裏敢跟我離婚,你一離婚名譽就不好了。所以她怎麽壞、怎麽鬥她的丈夫,怎樣和她丈夫不同心。她丈夫 忍氣吞聲,苦背十字架!我想那位丈夫傻瓜,傻的要命。結果太太看他沒有辦法,以為她有了武器了,她有皇牌了。你是牧師嘛!你哪裏敢跟我吵?你哪裏敢對我講 什麽?你因為是牧師,一定不敢欺負我。你不敢反對,我講什麽,你隻好聽什麽。所以一天到晚就捉弄她的丈夫。


        有一天上帝給了她丈夫一個很特別的感動,但是這個感動不是叫他行出來的,是要他把原則弄清楚。他說,因為我是牧師,你就天天這樣捉弄我。我告訴你,我從下 一個月開始宣布我不做牧師,我不管人家怎樣講,如果你認為我不能再聽你的話,你要跟我離婚,不是我要跟你離婚,如果你要跟我離婚,你去吧,反正,我不能再 過這樣的生活,我下個月在台上宣布我不作牧師。從那個時候開始,這個太太想來想去,武器沒有了,就乖了下來了,你知道嗎?所以你們作太太的,不要太壞.但 是作丈夫的,也不要太笨。就是這樣。


        現在明白了吧!有一個總原則在裏麵,你不能因為他是屬靈人,你就一直欺負他。有很多執事、長老專欺負傳道人,我就禱告!求神讓這些執事的孩子以後作牧師。 讓他知道報應是什麽?你是傳道嘛!誰叫你作牧師,你作牧師就要受苦嘛!豈有此理。作牧師就要受苦,聖經那一節?耶穌說,你們要背十字架跟從我。是指牧師 嗎?不是!是指每一個基督徒,對不對? 很少牧師像我這樣敢責備你的。有一次,我在一個地方講道,問大家給我罵過的舉手,很多人舉手。我說,你有否搞錯?我隻有責備人,你被罵,一定是別人罵的。 不是我罵的,我隻有責備你!


        有一次一位長老請我去。他對我說:“這一次我們請你來,真是好,就是要你來罵我們的牧師。”我說,“你說什麽?如果你這一次請我來罵你的牧師,我就馬上坐 飛機回家。”他說,“不不不,也罵大家,也罵大家。”然後我問,“為什麽你的牧師要我來罵?”“因為我們不敢罵,你比較敢罵。”豈有此理.你看有這樣的長 老?我再問他,“那為什麽你的牧師需要罵?…”因為我們的牧師都不要背十字架。”我說,“某某長老,請問聖經那一節說牧師要背十字架,長老不必背的?”他 說,“啊?嗯?”我說“不必啊!快快答。”我管你長老有錢沒有錢,我最多不必再來講道算了。我這個人不買你的賬。“你告訴我聖經那一節說,牧師要背十字 架,長老不必的。”他說,“唔……晤……不是這樣說。”“那怎樣說?”“我不知道該怎樣說。”“那就不必說!”


        你們不要欺負牧師傳道。很多人知道,外邦人請一個歌星來唱歌是多少錢的。但是牧師、傳道會唱歌的,你連錢都不給他,還盼望他唱了可以替你募捐。很多傳道人.他們為了主受的苦你不知道,但我也不專替傳道人講話,也有很多傳道人是很壞的,講話要講公平一點!


        有一些牧師,傳道以為自己讀了神學,已經有了高位,就什麽執事、長老的意見全部不聽,他最高。有一些事情,很多平信徒比我們更懂得,我們應當學習。所以在 某些事情上,你是這一行的專家,我順服你;某一些事關於解經的問題,我比你更懂,你順服我。但如果你發現在平信徒中間,有人研究解經和神學書籍比你更多的 時候,你也不要以為他比你更利害。我要講公平的話,因為神是公義的上帝。



5、你對離過婚的姐妹或弟兄再婚有什麽看法,婚約是不是至死方休呢? 


答:

 

應 該是至死方休的。但不能否認,有些人在擇偶以前,心理、思想、經驗都不成熟以至於做了錯誤的決定。到後來根本不能堅持下去—定要離婚,這應當是不許可的; 但是如果有人軟弱到一個地步非離婚不可,也沒有辦法勉強、用律法強製禁止他們離婚,但是求主讓他們在以後生活中,要盡量守住基督徒當守的原則。如果最後他 們又軟弱到一個地步非再結婚不可時,我們也隻能再求主憐憫他,也不能禁止他,因為隻可祝福,不可咒詛。不過,如果他再婚,不能在教堂結婚,可能在餐廳裏 麵,牧師為他禱告就是了。這不是上好的,是次好的。但有一些人再婚時,神也賜福給他,這是例外,不是正常的情形。盼望你好好選,免得選錯,以後遇見困難 時,要雙方一起去克服.白頭偕老.直到見主麵,那是最上好的。


  與其結錯婚不如遲一點結婚,與其結錯婚不如不結婚。你說:“理論是如此,我哪裏能夠不結婚,我又沒有獨身的恩賜。”如果沒有獨身的恩賜更要謹慎。並不是每 個人都會娶到或嫁到最合心意的情人,可能你有更喜歡的人,卻被別人追走了,那怎麽辦呢?至少你也要娶或嫁一個你甘願的人。雖然不是最理想的,至少甘願與他 一起結婚;這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煩。如果不甘不願結婚,就是多製造了一個活生生的小地獄,那是很危險的。


  還有一些人是因為時間到了,不得不結婚,這是最糟糕的。不得不結婚也可以再等一下.因為退一步海闊天空,急一步就很危險了,婚姻大事是要謹慎作決定的。很 多事情我決定的很慢,但是決定以後,差不多都不會後悔。這一方麵我就可以勸你了,我三十一歲才結婚,感謝上帝,廿多年來,我從沒有後悔過。

 



6、請問“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用來指信與不信不可以結婚,正不正確?如今教會姐妹多於弟兄,如果這樣,是否大多數的姐妹都得預備獨身了? 


答:

 

我 的教會裏有不少弟兄,可能因為我的講道比較適合男人聽。如果講台隻重感性,沒有理性的成份.隻重福音、屬靈的範圍而沒有文化使命的成份,那麽男人就不太喜 歡聽。神不但給我們福音使命、屬靈的教導,也給我們在社會的責任、對學問的追求、對世局的剖析……等等;所以男女都應當從神的道領受真理的教導。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是最嚴格的要求,應當信的與信的結婚,因為宗教信仰是一切觀念中最基本的、最有支配性的觀念;宗教觀念的錯誤、不同,會導致其 它許多生活層次的不協調,結果是很危險的。宗教要求的是絕對和信仰,這方麵若妥協,就會產生很痛苦的相處生活。“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句話也可放在婚 姻中,但如果有一些人比較軟弱,或父母親逼她非嫁不可,結果她就嫁給一個不信主的人,怎麽辦呢?神是會給你許多容忍和繼續的幫助,但是可能你會經過—段以 淚洗麵的日子,你會麵臨一段心靈痛苦折磨的時間。但是很可能到最後,因為你偉大的忍耐、見證,願意甘心受苦、為基督持定真理,結果感化你的丈夫有一天歸 主。這一天也許是在你生前,但也可能是你死前一秒鍾他才接受主也不一定。所以對那些軟弱沒有辦法遵守這一條規矩.就與不信的人結婚的姐妹,我們特別為她禱 告.求主給她能夠勇敢作見證。神知道我們是軟弱的,但是不要因為我們是軟弱的,就永遠甘願作軟弱的人。


7、在終身大事上如何分辨神的旨意? 


  聖經上從未以[旨意]二字解釋應否結婚。聖經上明示,上帝要人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無論結婚與否,這是神的旨意,與永遠不變的原則。而各人的婚姻方式,則 是神的引導。旨意是絕對的,引導是相對的;旨意是不變的,引導是因人而異的;旨意是神所定的,引導是聖靈對各人不同的工作。這不是能以一人之經驗而概全 的。至於如何察覺神的旨意:


  第一、必須先預備好順從的心誌。有人主張知難行易,知易行難或先行後知,先知後行,聖經則不談這些。約翰福音第七章十七節:[人若立誌遵行他的旨意,就必 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可見[誌]比[知]更重要。基督徒必須先有順從的心誌,舍己的開端,才能知道神的旨意。


  第二、凡是神的旨意,絕不可能違背聖經。因此,查考聖經是唯一又穩又正的道路。記住,絕不要以經驗代替真理,以感覺代替真理。或以理性代替真理,神的道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有人見異象,作異夢,講預言,或有特別的感動,隻要違背聖經原則,一概不足探信。


  第三,如果是神的旨意,你順從之後,他一定給你內心的平安。歌羅西書第三章十五節說:[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 感謝的心。]有些人做對事卻不平安,另外有些人做錯事依然平安,什麽是基督作主的平安?聖經上說:[你們的心,若不責備你們,就可以在神麵前坦然無懼 了。]下麵說:[因為神的心比人大。]因此,基督的平安,應該是尊主為大,俯伏在神之下的平安。


  第四,如果這件事與他有有關,必須雙方同受感動,同受引導,並根據聖經原則,才得以成立。尤其是婚姻,必須兩廂情願。一個人對一個素昧平生的女子說:[神感動我向你求婚!]隻令人覺得荒謬可笑。


  第五,已經由曆史印證的神的旨意。如果你肯繼續不斷用順從的心誌,你會發現,神的旨意在曆史演進過程中是不變的。


  第六、切勿輕信環境的引導。當一個人走投無路的時候,他常會誤以為那唯一剩餘的小路是神的旨意。這種理論,相當危險,因為它忽略了[等候]的靈性。當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時,神可能藉著你的長輩或一些屬靈的人向你顯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