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wenxuecity.com/images/pixel_trans.gif) |
今天下雨, 在高速上被後麵的車追尾, 基本上我的車都廢了。 警察來了, 確認是他 們的責任。 後來發現他的保險公司和我的是同一家(FARMERS)。 當我向保險公司報告 事故時, 保險公司的人聽說肇事者也是FARMERS就不太公正。 保險公司的人說我有 500元的DEDUCTIBLE, 他們不能肯定對方會出。 我就問他們: 我沒有任何過錯, 為 什麽要我出呢? 保險公司的人說不能肯定我不要出。 而且, 我向保險公司提出要租 車, 他們說由於我的保險不COVER租車, 我得機子付這部分錢。 我認為很不合理因為 我沒有過錯。
現在請問 1. 險公司讓我付¥500的DEDUCTIBLE和自己付租車合理嗎? 2. 果車沒法修好, 保險公司賠我的價格應該以什麽為基準? 如果不合理的話, 我應 該怎麽辦? 大家有遇到這樣事故雙方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的麽? 應該怎樣處理呢?
謝謝。 |
![](//blog.wenxuecity.com/images/pixel_trans.gif) |
|